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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是指导读者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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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时候起,明眼的批评家,以及比较认真的小说读者,就把大部分注意力放在那些好像提供某种新技巧的作家身上。这是很可理解的,因为他们的那些新手法能够化陈腐为新颖,所以值得来讨论一下。

有点奇怪的是,人们对这类事情会如此重视。亨利・詹姆士想出一个办法,并且运用到高度完善的程度;他通过一个在小说中担任部分角色的观察者的感受来讲述他的故事;这是一个绝妙的窍门,能为他的小说取得所企求的生动效果。他是一个深受法国自然主义影响的作家,所以能写得逼真,而且这种手法使他能避免那些采取无所不见、无所不知态度的小说家所招致的一些困难。凡是这个观察者不知道的事情可以很方便地让读者纳闷去。不过这同自传的小说也相差不了多少;自传体小说同样有这许多优点,因此把这种方法说成是了不起的美学发现是荒谬的。其他被尊为最重要的试验是使用意识流。作家们总是向往具有情感价值并且不太难懂的哲学家。他们曾经依次被叔本华、尼采、柏格森吸引过。精神分析学会引起他们的注意,也是必然的。精神分析学对于小说家具有广阔的前途。他懂得自己最成功的作品有多少得力于自己的潜意识,所以情不自禁地想通过自己杜撰的那些人物勾画出一幅想象的潜意识图画,从而能把人物的性格挖掘得更深些。这是个很聪明、很有趣的花招,但是仅此而已。偶尔用来达到一个特殊目的,如讽刺性,或戏剧性,或解释性的目的,是可以的;用来作为写作的基本方法,就显得乏味了。我猜想这类或类似的手法,凡是可以派上用场的,都将被吸引到小说写作的一般技巧里,但是推荐这些手法的作品不久就会失去吸引力。那些看中这些古怪试验的作家好像忽视了一件事,即采用这些手法的小说里,所抒写的事情都是极端无聊的;看上去简直像是作者原就意识到自己的空虚,很不好受,因此逼得只好采用这些手法。他们这样独出心裁地描写的人物,其本身却是没有吸引力的,他们斤斤计较的问题是无足轻重的。这不妨说是意中事。因为艺术家只在题材不大使他感兴趣的时候,才对写作的技巧关注起来。当他满脑子想的是他的题材时,就没有多大工夫考虑到写作的艺术性问题了。因此,十七世纪的作家,被文艺复兴的艺术追求搞得筋疲力尽,又在探索人生的大问题时遭到专制的王侯和教会的阻止,就把心思转移到夸张华丽的文体和诸如此类的玩艺上去。也许,近年来人们对艺术上各种形式的技巧试验感兴趣表明了一件事实,即我们的文明正在解体;十九世纪的重要主题已经失去了吸引力,而艺术家们还看不出什么重大问题,将是取代我们自己文明的那一代人所关心的问题。

所以文学界认为我的作品没有多大价值,我看这是很自然的事。在戏剧上,我觉得按照传统的方式写很方便。作为一个小说家,我回到年代悠远的新石器时代去,仿效那在山洞里围火讲故事的人。我有故事要讲,我把故事看作是乐趣。在我看来,那时单是故事本身就足够成为一个目标了;而现在有相当长的时间,知识分子却瞧不起讲故事,所以我就倒霉。我读过不少论小说写作的书,全都认为小说情节没有多大价值(顺带说一下,我就不懂得某些自作聪明的理论家在故事和情节之间所作的严格区别。情节不过是故事的布局罢了)。这些古人们会认为情节对于高明的作者只是一种碍手的东西,是他对公众愚蠢要求的一种让步。确实,有时候你会认为最好的小说家都是散文家,而唯一十全十美的短篇小说是理查里司・兰姆和威廉・海司列特写的。

但是喜欢听故事和喜欢看有舞蹈的戏剧,同样是人之常情。从侦探小说的流行可以看出这种爱好至今不衰,连第一流的知识分子也看它们,当然并不当回事,可是的确看它们;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他们唯一放在眼里的那些心理的、教育的、精神分析的小说不能满足他们的这种特殊需要吗?有若干聪明的作家,脑子里有各种各样的好货色,也有本领创造活生生的人物,但创造出来之后却不知道把他们怎么办才好。他们就是编不出一个合情合理的故事。和所有作家一样(而且所有作家多少都有点吹牛),他们把自己的短处说成是长处,或者告诉读者自己去想象是怎么一回事,或者骂他们不应该想知道。他们声称,故事没有结尾,局面没有收拾,线索由它悬着,正是实际生活。这并不尽然,因为至少死是可以作为一切故事的结束的;但是即使如他们所说,这也不能成为很好的理由。C兰姆,海司列特,两人都是英国浪漫主义时期的著名散文家和论文家。因为小说家自称是艺术家,而艺术家并不摹仿生活;他把生活作了一种安排以适合自己的目的。正如画家用画笔来思维和作画一样,小说家是用故事来思维的;他的人生观,――也许他自己并不觉得――他的个性,是以一系列行动表现出来的。当你回顾以往的艺术,你将不难看出艺术家们少有把现实主义抬得很高的。大体上,他们利用了自然作为形式上的点缀;他们只是在想象使自己离开自然太远时,感到有必要回到自然去,才偶尔直接摹仿一下。在绘画和雕塑上,人们甚至可以争辩说,过于逼真总是一个艺术派别由盛而衰的征兆。你在菲狄阿斯的雕塑中已经看到波尔费底莱的阿波罗霉的单调,从拉斐尔在波尔萨诺的《神迹》画中已经看到波格罗山的乏味作品了。那样一来,艺术就只能通过给自然硬套上新的规格而获得新的生命力。

不过这已经离题了。

读者想要知道引起他兴趣的那些人物的究竟,这是很自然的,而情节就是满足这种要求的手段。要编出一个好故事显然是不容易的,但不能因为不容易做到就瞧不起它。一个故事应当具有适合题材需要的连贯性和足够的可能性;应当是能够表现性格发展的那类故事,这是当代小说最最关心的;应当有完整性,从而能在故事全部揭晓以后,读者对于书中人物再没有什么问题可以问的了。它应当像亚里士多德谈的悲剧,有头,有尾,有身体。情节的一个主要用处,好多人似乎都没有觉察到。它是一根指导读者兴趣的线索。这可能是小说中最重要的东西,因为作家要靠指导读者的兴趣才能使他一页页看下去,也是靠指导读者兴趣才能使读者进入他要求的那种心境。作家的骰子总是装了铅的,但是决不能让读者看出;他就是靠在情节上下功夫抓住读者的注意力,使他看不出上了作家的圈套。我并不是在写一本论小说写作技巧的书,所以用不着列举小说家用以达到目的的各种花招。但是我们从《识见与敏感》和《情感教育》可以看出抓住读者兴趣效果多么好,而放弃抓它是多么有害。简・奥斯汀非常坚定地带领着她的读者沿着那个简单故事的线索前进,使读者来不及盘算艾琳娜是个道学先生,玛琳是个傻瓜,而那三个男子都是没有生命的木偶。福楼拜一意要体现绝对客观性,对读者的兴趣简直不抓,使读者对书中人物的命运毫不关心。这使这部小说非常难读。我想不出别的什么小说有这么多优点,然而留给人的印象却是这样淡墨山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