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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作为身后声名鹊起的北大诗人,戈麦诗歌的光芒长期被海子所淹没。在短短的诗歌生涯中,戈麦以其对词语的天才颖悟,以燃烧生命和燃烧词语的方式,创作了大量优秀的短诗。对词语的谦卑姿态,使戈麦发展了我们时代的美学特征,即对于语言的良知。戈麦对语言的高度自觉意识,是其对当代诗歌最伟大的贡献,这种意识使他发明了一种让事物自身发出谈话能力的语言,从而丰富了整个现代汉诗的言说方式。
【关键词】戈麦诗歌;词语;意识;姿态
1 细读:早慧的语言之星
“万人都已入睡,只有我一人/瞥见你,在不眠之夜/神秘之光,箭羽之光/砂纸一样的灼烧,我侧耳倾听”——戈麦·《彗星》[1]
如同一颗彗星,戈麦的出现,只在隐秘的夜空里划下那个时代最耀眼的光芒,让夜的心脏为之抽搐,而后便似乎销声匿迹了。由于海子耀眼光芒的持久照射,戈麦光芒的独特性一直被淹没。戈麦的天才在对诗歌与词语的关系的敏锐洞察上(形式感的追求在此之下),戈麦在这条道路上是逐渐自觉的。他是以带有沉思色彩的青春体写作进入现代汉诗的。其早期诗作有着意象派,静物诗和玄学诗等的影响,乃以个人经历直入诗歌,似乎见不得有新意。但其诗写姿态和语言材料的敏感便渐渐清晰了起来。
蓝棣之在评价西川的诗时说:“‘非意象’早已是一代诗人的追求……在这潮流面前,作者并不嫌弃意象。这些情况,都足见作者是有主见和勇气的。”[2]这同样可以用于指称戈麦的早期诗歌(1987-1988)对意象的偏爱。通过整体的意象系统赋予中国古代诗歌和现代诗歌经典意象和词语以新的意义,成为戈麦早期诗作的下意识追求。
戈麦早期诗作与他的北大校友西川相近,具有新古典主义味道,出于对十九世纪美学(凡高、荷尔德林、波德莱尔)的亲近。早期诗歌对终极、死亡的迷恋的“青春体”写作倾向和静物诗、玄学诗的构诗技巧固然显得有些陈旧:如《末日》、《情绪》、《歌手》和《太阳雨》。“末日”在“倒影”和“方圆”中,与“佛门语注”、“剑道”和“蝴蝶”相纠结,可衍生出对“三年细软诗光”的“尽致淋漓”。
戈麦听从了里尔克在《致一位青年诗人》的书信中关于青年人应该暂时回避爱情的忠告。其诗作极少涉及爱情,偶有“爱情”的字眼(如《颤抖的叶子》:“我梦见了许多燃烧的爱情”),也把爱情作为一种材料处理,使之弥漫在对时间和生命的深刻体悟上,而至于更为阔大的意境。
戈麦从一开始提笔就自觉的意识到现代汉语中词语对诗歌造成的压力和二者之间的焦渴状态。经常会出现这样的诗句:“星期四穿雨鞋一词出游”(《艺术》)、“用比如说一个字的变故/携两地阴雨的天气”(《寄英伦三岛》)、“是一只蚊子的死亡/应和着淅沥的雨声/在北方春天的金雾中/闪烁着一只蚊子的翅膀/久久不会沉落”(《北窗》),对词语的高度关切溢于言表。
于是在《给今天》里,他有了一种继承和指点前辈诗人(“今天”即“今天派诗人”或“朦胧诗人”的双关语)的之态和勇气。他说:“几个人的声音/总是如此的飘忽不定”,他说这是“坚硬的语言”,他要劈开这语言。
他不避陈词:“曾经生意盎然的锁”(《青楼》),“窗外天空尽致淋漓”、“隔室的陌路悄然离去”(《末日》),“萧索的肩也无力承担”(《哥哥》),“我俯视岁月的黑暗/相隔近在咫尺”(《七点钟的火焰》)。但这些旧词被植入新的语境,产生奇异的陌生化效果,这便是其词语意识和实验的努力实绩。
骆一禾说:“我们祈愿从沉思和体验开始,获致原生的冲涌,一切言语和变动根源的现代意识。它将决定诗人在人心中留下的影像。为此这诗歌成为一种动作:它把经历、感触、印象、幻想、梦境和语词经沉思渴想凝聚,获得诗境与世界观的汇通,并通过这凝聚把启示说得洗炼”,[3]其这一与“修远”互释的命题,在戈麦的诗歌中,得到了真挚的响应。
2 转身:燃烧的词语
从《根部》、《杯子》、《愿望》、《孤独》等开始,戈麦的诗表现出了对词语的强烈嗅觉冲动,这些从“一个词、一个句子、一种语式、一种节奏、一种韵律、一种语感” [4]发生的诗及诗意和完美的形式感相结合,表明了他对汉语本身的敏感和洞察超过了他对诗歌素材的敏感和洞察,同时也是其欲从体验和沉思出发,重新对世界命名的勃勃雄心。在此,形式感和技巧让位于对词语的迷恋,如“杯子”所延宕出的命运的失败和沧桑感,《孤独》中所有燃烧的意象对“无言的石头”和“语言所达不到的地方”的言语焦灼感的体认,《》对于发声的困境体验。
戈麦诗歌所展现给我们的新的元素在于,对词语本身喜爱超越了所有的其它因素。“石头”是其核心意象之一,用于指称词语。戈麦说:“默默地采集着石头/用冷酷而残忍的景象/一遍遍塑着未来的时光”(《冬天的热情》),他宣谕这种姿态:“我要抛开我的肉体和所有的家/让骨头逃走,让字码丛生/让所有细胞的婚恋者慢慢成长/就像它们真正存在过那样”,他甚至表示要为语言而献身:“好了。我已经可以完成一次重要的分裂/仅仅一次,就可以杆得异常完美……我送给你一颗米粒,好似忠告/是作为美好形式得句点还是丑恶的证明”(《誓言》)。为此,他尝试了许多新的形式用以装盛词语和突出语感,汉语在这些实验容器里发生着奇妙的反应。在《新一代》、《儿童十四行》、《命运》和《十四行:存在》里,大量词语和句号精巧的镶嵌在短的句式中,词语与词语之间的微妙复杂联系,在节制的表述之下,大大加重了诗歌的容量。在《短诗一束》里,由“历史”、“经典著作”、“运动”、“死亡”、“白血病”、“外国语”、“冷漠”、“友谊”、“婚姻”、“夜晚”、“午后”、“节日”、“张思德”等小题目的设置上,不难看出其对词语自动生成的诗歌结构的实验性探索。在《青年十诫》里,他宣称“不要走向宽广的事业/不要向恶的势力低头/不要向世界索求赐与/不要给后世带来光明……不要在死亡的方向上茁壮成长……要为生存而斗争/让青春战胜肉体,战胜死亡”,这种警示的语气和结构,对革命语体的戏拟,在对生存现状绝妙反讽的同时,个人悲怆的命运也随之溢出。这种对语调的模仿能力比比闪耀于戈麦的中后期诗歌诸如《凡·高自画像》和《狄多》中。在这里,戈麦展示出其令人惊异的对汉语的穿透性的领悟力。他把自己的声音巧妙的融进对凡·高和狄多的独白语调中:“在脑髓和粘膜之间充满紧张”,“它自上而下,压迫着我”,“我的一生已彻底干涸(像镜子上积存的秽物)”。他隐曲而精确的指出了汉语对诗人和诗歌所造成的巨大压力。
这种喜爱那么快就转化成了一种信赖。这成为戈麦的晚期诗歌创作动力。从《天鹅》和《石头》开始,戈麦试图通过对古代宇宙观诸如:金木水火等原初元素的重新书写彰显其疯狂的诗歌抱负。这种重新构建诗歌与语言与世界关系的伟大抱负一经与其对词语的绝对敏感和时代语境结合起来,就产生了一种可怕的力量。这种痕迹深深地刻在其诗歌材料,语言速度和诗歌推进动力上。在极短的时间内写出一大批诸如《朝霞》、《上帝》、《天象》、《佛光》、《铁》、《黄金》、《老虎》、《鲸鱼》等以构成世界的原初材料为取材的诗篇,毫无疑问的泄漏了诗人的高度焦虑状态。在《扣门》里,“三个黄昏扑打着我的房门/三个流浪回家的饿魔/三只行凶杀人的影子/扑打着我的房门”、“啊,三个黄昏/在门外叫喊/三个黄昏从窗外伸进头来/三个饿鬼!”诗行完全是一种焦虑情绪的快速迸发,其节奏的紧凑和句式的短小使得语言的速度越来越快。语言的超速和信赖词语的诗写策略,使得诗行自身逻辑的衍生力和话语方式的增殖倾向。《凡·高自画像》、《狄多》和《关于死亡的札记》即这种倾向的代表作品。有关加速写作的意义臧棣已经说得十分透彻了。[5]应当指出的是,加速写作是短命天才型诗人的宿命,戈麦的悲剧意义正在于此。
3 词语:作为信仰的戈麦诗观
戈麦把其诗观表述为“诗歌应当是语言的利斧,它能够剖开心灵的冰河。在词与词的交汇、融合、分解、对抗的创造中,一定会显现出犀利夺目的语言之光照亮人的生存。诗歌直接从属于幻想,它能够拓展心灵与生存的空间,能够让不可能的成为可能。”[6]
正是对词语的谦卑姿态,使戈麦发展了我们时代的美学特征,即对于语言的良知。在戈麦之前的诗人中,语言对诗意和事物的指称已经相当完美,我们缺少的是,成为在表现事物的过程中成为事物本身的语言。戈麦对语言的高度自觉意识,是其对当代诗歌最伟大的贡献。这种意识使他发明了一种让事物自身发出谈话能力的语言,从而丰富了整个现代汉诗的言说方式。
就写作方式、对语言的天才颖悟力和诗美的追求姿态上,戈麦和海子、骆一禾一道,楔入到了那场“后新诗潮”的最核心处,但就其对诗歌与语言的关系探索上所走的深远距离来看,戈麦远远超出了他的时代,而在语言的维度上,被铭刻于二十世纪汉语诗歌史上。
参考文献:
[1] 戈麦.西渡编.《戈麦诗全编》[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出版,1999.
注:以下论文中所有戈麦的诗歌均出自《戈麦诗全编》,不再一一注明。
[2] 蓝棣之.《西川诗二首点评》[J].《文学评论》1997,4:80.
[3] 骆一禾.《的序》.转引自西川.《水渍》.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
[4] 西渡:《守望与倾听》,P229,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
[5] 臧棣.西渡编.《戈麦诗全编》[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出版,1999.
[6] 戈麦.《关于诗歌》[J]..诗歌报.1991,6:66.
作者简介:
杨晓宇(1980-),男,河南平顶山人,现当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当代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