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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出版业巡礼之十
加拿大对图书出版实行严格的保护主义政策,并力图在自由市场和文化保护之间取得平衡。之所以这样做,首先是为了应对美国霸权,保持自己的国家形象,其次则是为了在国际社会中宣扬自己的主张和声音。由于历史和地理等因素的影响,英美文化在长期发展中已渗透到了加拿大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了应对这种状况,加拿大传媒界对美国传媒内容充斥加拿大、使加拿大文化日趋消弥的趋势一直有着高度的警惕性。
(一)加拿大图书出版市场概况
近几年,加拿大出版产业的营业收入维持在20亿加元上下,2004年以后有缓慢增长,但总体而言增幅不大。加拿大目前的国内出版市场上有出版社1500多家,但与许多西方国家一样,由少数出版社控制大部分出版市场的趋势十分明显。根据加拿大国家遗产部的统计数据,截止到2007年,加拿大图书销售市场上共有3000多家书店,其中包括独立书商和连锁书店两种类型。除此之外,一些新型的零售形式也正在加拿大图书零售市场上出现,如网上零售书店和大型超市中的图书专柜等。
就读者而言,加拿大人口虽然不多,但国民的整体文化素质普遍较高,对于大多数加拿大人而言,阅读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大约90%的加拿大人每年至少阅读一本书,而大约有一半人把每天甚至每天的大部分休闲时间用于阅读,阅读是加国民日常休闲的主要方式之一。虽然网络和网上娱乐越来越普遍,但加拿大人的阅读率并未表现出下降趋势。在2008年,加拿大人均阅读量甚至达到17本图书(在西方诸出版大国中名列前茅),而这其中,大约4本图书为加拿大本土的图书。
加拿大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英语和法语是其官方语言,为了扶持法语文化,缓和民族矛盾,加拿大政府于1963年成立了皇家双语和二元文化委员会。1968年又颁布了《官方语言法》,法语被正式确认为官方语言。正是因为其“皇家双语”的特殊性,以及各民族文化的差异,使得加拿大形成了英语、法语图书出版并立的两大阵营。英文出版社多集中在英语区的安大略省,而法文出版社则多集中在法语区的魁北克省。这样的出版分布虽然有利于加拿大多元文化的发展,但也同时造成了出版资源的重复浪费和文化上的分歧。
加拿大对出版产业的保护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实现:一是法律政策,二是基金和投资扶助项目。其中,法律政策上的扶助又包括了以下3个层面的内容:
第一个层面是为了保护加拿大多元文化而制定的法律政策。如1969年加拿大政府颁布的《官方语言法》,1971年通过并实施的“多元文化政策”,1988年联邦议会通过的《加拿大多元文化法》,这些法案和政策,对保护加拿大多元文化的发展意义重大。加拿大联邦政府在1971年10月8日,宣布实施“多元文化政策”,这些政策主要包括了4个方面:1.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政府将对那些愿意和努力发展能力,为加拿大做出贡献,而且明显需要帮助的弱小民族进行帮助;2.政府将帮助所有文化集团人员克服文化障碍,全面参与加拿大社会;3.政府将在实现国家团结的前提下,促进加拿大各文化集团之间的接触和交流;4.政府将继续帮助移民学习加拿大一种官方语言以便全面进入加拿大社会。
此后,加拿大又陆续采取了多种措施来保证“多元文化政策”的实施,并且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等的发展,不断将这种政策加以强化:1982年,政府将多元文化政策写入了加拿大宪法;而1988年联邦议会通过的《加拿大多元文化法》,则是自1971年官方正式倡导多元文化行动后所颁布的一个重要的专门法案,对坚持加拿大本国现行的多元文化政策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第二个层面则是跟图书出版直接相关的政策。如《版权法案》中的“图书进口管制”条款,保护了加拿大出版商和发行商的专有发行权利。这一条款将以下情况视为侵犯版权的内容:1.在复制地复制图书经过了版权所有者的同意,却未经版权所有者同意将图书进口到加拿大;2.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进口商进口到加拿大的图书侵犯了版权。通过这一条款,加拿大政府严格限制了加拿大的图书进口,从而间接地保护了本土图书出版产业,有利于培育、发展本土文化,壮大本国图书出版产业,形成自己的强势声音。另外,由加政府于1985年制定的《投资加拿大法案》,也对国外投资商介入加拿大图书出版发行市场进行了限制。这一法案规定:在加拿大的国外独资出版公司必须在两年的时间内,将至少50%的股份出让给加拿大本国出版商,同时还规定禁止国外企业兼并加拿大出版公司,并限制外国企业对加拿大图书业进行新的投资。此后,《投资加拿大法案》又几经修改,增添了更多限制性内容,尤其是加入了要求外国投资者做出以下承诺的条款:一,是否承诺促进加拿大作家的发展,是否致力于与加拿大控制的出版商合作,把加拿大的作家介绍到加拿大国内外的新市场上去;二,是否支持图书发行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等。这一法案通过控制外资投资来控制外国投资者对于加拿大本土出版社的蚕食和吞并,保护了本国出版商的利益,使本国出版社的市场份额保持在一定的限度内。
第三个层面是其他一些相关的法律政策。如1985年“外国投资图书出版和发行政策”为加拿大业主提供了优惠,并同《投资加拿大法案》一起,加强了对图书出版产业的商业控制。总之,以上这些法律政策都在不同的方面,保护着加拿大图书出版产业的民族特性,为本国出版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着坚强后盾,也正是在这样的保护下,加拿大的图书出版业才在英美文化的罅隙中幸免于被欧美大国所吞噬的命运,始终保持了国家文化的多元性,坚持不懈地发出自己的声音。
同时,加拿大国家文化遗产部下属的国家文化事务部也运用多种措施,来保证加拿大国民能够创作、接触到加拿大自己的文化作品。文化事务部是一个致力于提高本国作品生产能力,改善文化产业结构和技术能力,从而提高加拿大书籍作品和作者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及影响力的官方机构。
法律政策之外的基金和投资扶助。除了法律政策方面的措施外,加拿大还设立了很多基金和投资,以资助本土的出版商、作家,鼓励发展本土文化,壮大本国的图书出版产业。这些资金和投资大部分是由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设立和提供的,如加拿大国家文化遗产部下属的“图书出版产业发展计划”(2009年9月22日,加国家遗产部和官方语言部宣布将其更名为“加拿大图书基金”――the Canada Book Fund),加拿大艺术理事会设立的各种基金、奖励等。这些基金和投资计划,对推动加拿大图书出版产业的发展,起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图书出版产业发展计划”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在加拿大和国外都能接触到多元化的加拿大本土作者创作的书籍,主要通过鼓励和支持一些出版以及营销商向加拿大本土作者和作品倾斜,来实现上述目的。“图书出版产业发展计划”共分为4个部分,分别为:对出版社的资助,主要提供与图书生产相关的费用;对产业和协会的资助,其重点是促进市场的发展;对建立供应链的资助;对开发国际市场的资助,以促进加拿大图书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图书出版产业发展计划”自1979年正式启动以来,加拿大本土出版商数量有了大幅度增长。该计划启动前的20世纪70年代,加拿大本土出版业每年只能创作2000多种图书作品,其大部分营业收入需要依赖进口图书的销售,在图书市场上加拿大人也很难接触到本土作家创作的作品或教材,而现在,经过“图书出版产业发展计划”的持续投入,加拿大10多个省80多个城市的出版商都受到了资助,大大提升了本土作品在出版市场上所占的份额。
除了“加拿大图书基金”,加拿大艺术理事会也是加国内最重要的图书出版资助项目之一。加拿大艺术理事会于1957年建立,目的在于鼓励、促进艺术作品的研究、分享和生产,但其运作则强调与政府保持距离的民间性特点。加拿大艺术理事会主要活动领域包括:1.基金,通过平等的评价机制,为个人专业艺术家提供基金支持;2.捐赠和奖金,每年为200名艺术家和学者颁发奖学金;3.研究、传播以及促进艺术发展,进一步支持、促进、鼓励艺术的发展。
加拿大图书出版虽然受到欧美,特别是美国出版业的挤压和侵占,但仍然保持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形象和不错的发展势头。这其中,加拿大政府所推出的一系列文化政策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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