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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邱胜翊:青春就像黑糖玛奇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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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了黑糖的玛奇朵,苦涩中是浓郁的咖啡香。在浪漫之国意大利,黑糖玛奇朵代表“甜蜜的印记”,对于出道仅两年的棒棒堂男生邱胜翊,暂停学业走上未知的明星路,在不解和嘲笑中心怀忐忑地享用“王子”的艺名或许就是一种苦涩的勇气,青春未必都是甜蜜的故事,如今香自苦寒来,正如他说的,“王子不是谁都能做的”,如今他努力做到了。

两年前的你还是一个平常的高中生,每天和同学在一起,那时候的你是邱胜翊!现在的你是一个不平常的高中生,上学和工作两边跑,这时候的你成了:王子!

17岁出道,虽然比你年纪小就出道的人也不少,但是像你一样走得这么顺畅又忐忑的明星却是寥寥。两年多,从一个青涩的男孩变成一个成熟的男生,这时你也只有20岁!最明显的就是从一开始的孤傲到现在的亲和力,你已经不是以前的冷漠的王子了!记得当初经纪人ANDY哥选你做棒棒堂中的一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你性格上的转变。难怪,6个成员都说ANDY是你的贵人!他也是现在所有喜欢你们的歌迷影迷的贵人,没有ANDY,就没有王子啊!

你的感情细腻,很多的话都是放在心中,哭得最惨的那次是模范棒棒堂毕业的时候,以前你和弟弟的关系不是很好,是因为这个节目,兄弟两个有了共同的话题。现在两人见面的机会也少了,每次通电话虽然哥哥都是责怪弟弟,但是私底下都是让其他人照顾着。王子,你真的长大了,模范棒棒堂是你成长的见证。

6棒中你的年纪最小,和团长敖犬整整相差了7岁,可是你们相处下来一点儿代沟也没有,虽然你们相处的模式就是互补,好像感性的时候真的少得可怜,但是,你们的感情就在这种亏来亏去中变得好得不像话。

现在的你已不是路人甲乙丙了,而是人气王。不能随便走在路上,不能随便和喜欢的人出去约会,当然也不能去喜欢的地方,对于一个还是孩子的人来说,这种痛苦相信真的不是一般人能体会的。当得到万人疼爱时你失去了自由。你,可以抱怨,因为你还是一个孩子,可你总是很成熟地说:工作还是要做好,因为我们是LOLLIPOP(早期的棒棒糖)!

为了演唱会,明明舞蹈不擅长的你拼了命地练习,到了睡觉的时候嘴巴里还在念念有词,相信梦中都是在不停跳舞吧。压力真的让你变得坚强,当然也有点儿疯狂(其他5棒都这样说)。到了真正演唱会时,你成了一个发光体,真的就是王子附身啊!

王子,邱胜翊,你可知道,你长得很帅,但不是你的外表征服粉丝的,是你的努力,让所有人都无法冷漠忽视地坚持,总有一天你会成为大明星的。

王子亲问档案卡

最喜欢的演员:那个有气质、有风度,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他是那个台湾新生代“天团”(乐天团体)里面的最可爱、最白嫩、最帅的!知道不?跟我同名同姓的。

最喜欢的歌手:那个有气质、有风度,又英俊潇洒……(王粉:跟你同名同姓的那个嘛!邱:你们真是聪明的小熊猫!)

喜欢的食物:竹叶,我看跟我长得挺像的动物都爱这个。

一直热衷的事物:照镜子,有反光的我都照!耍帅,既然帅,就要耍给人看嘛,不然谁知道!

理想的交往对象:是手牵手吗?还是那个亲亲喔?还是……好害羞哦!

咳咳,好了!喜欢有气质的,(百分之九十五是装的又怎么样?)年纪可以比我大……(照顾我很好嘛)

最想去的国家:我跟家人第一次拍写真的地方,还记得那片海、那个教堂。

座右铭:我比敖犬帅!

未来的梦想:永远都比敖犬帅!

LovelyVS 王子答问录

Lovely:感觉你现在的性格和刚出道比似乎变化很大?

王子:自从主演《黑糖玛奇朵》穿女装之后,整个就放开了,其实以前我在节目上蛮Ging的。因为第一次接触没有尝试过的东西,就会有些害怕,后来慢慢熟悉之后就觉得蛮好玩的。

Lovely:你之前说,公司让你改成王子这个名字,你还挺不愿意的?

王子:对啊,如果一个人平白无故叫王子,人家会说你凭什么叫王子?一开始我还蛮排斥的,可是后来他就跟我说:“你看现在出去签名会、签唱会,人家都知道你叫王子,就是我帮你取的名字。”他想邀功,为这个名字,我只好委屈一下了。

Lovely:听你说过以前念书时成绩非常好,现在为了工作不得不暂缓学业,看到同龄人都进入了大学,有没有很遗憾?

王子:当然有,但是没办法去过大学的生活,因为敖犬每次都会跟我说大学生都可以跟女生联谊,骑着车载女生去上山啊或者去海边玩,我就蛮遗憾的。

Lovely:你小时候想念什么专业科系?

王子:第一个想到的是中文系,因为我觉得中文老师都非常有气质,我想当一个非常有气质的人。

Lovely:从小到大和弟弟关系怎么样?

王子:我们两个可能都会在私底下关心对方,台面上可能讲一些比较恶心的话。我们都会互相……(鼓励?)不是,可能他一件事情做不好,我就会责骂,嘴上责骂,但其实是关心他。

Lovely:拍“黑糖”过程中印象最深刻的一场戏是什么?

王子:印象最深的应该是抱丫头的那场!因为导演要求我们紧紧相拥,结果我们还没抱,脸就红了,现场有很多人,让我觉得超尴尬的,一开始我们两个都不知道怎么抱才好,尝试了很多角度都不对,主要因为我怕女生会不舒服,反正很不自在就对了!还好私下和丫头很熟。彼此开开玩笑就过去了!最辛苦的我觉得是舞剑吧!因为真的练了好久,手势才会顺畅。有几次感觉快要出人命啦!因为常常差点砍到自己的眉毛,或是不小心打到周围无辜的人,真正要开拍时,感觉心跳到快要爆出来了,还好舞完蛮有成就感的,真的有几分当大侠的潜质!

Lovely:在你过去的印象中,所谓大侠应该是什么样的?

王子:就是很帅的那种,手里拿着宝剑超有气势,然后一次可以对打几百个人,身边有很多美女,风流倜傥,气宇轩昂,就是我们以前看到的楚留香啦!

Lovely:看过的武侠小说中,你最希望成为哪个角色?

王子:张无忌!他幼年时很倒霉,但我还是喜欢演那种可以先苦后甘的角色,因为我个性中就有那种快乐的因子,你看我们拍戏真的是累到快要死掉了,可是我们还是很兴奋,因为看到带子剪出来效果超棒的,之前的辛苦都是值得的。我在想,我大概是个工作狂吧!

Lovely:如果你是女生,你会选王子(阿本或小煜)当男朋友吗?理由是什么?

王子:我会选我自己,因为我很贴心耶!如果真有女友,我会把约会行程安排得很特别,而且不定期给她惊喜,三个人当中我不会选小煜,因为他看起来很花心。

王子总结课

自从我加入了棒棒堂,我学会了很多东西,下面就是我的学结――

我学会了使用电脑:能熟练地开关机,上MSN,下载必要的“动作电影”。

我学会了多门外语:叫坏人停手是“鸭咩爹”(日语),形容人应该用“You're a jerk”(英语)。

我学会了体贴关心人:尤其是关心漂亮的女生。

我学会了健身运动:扯铃,breaking,还有rock。

我更加精通物理了:知道节目上的电蚊拍是真的有电,绝对不能够用手摸,甚至是电耳朵(敖犬的除外)。

我学会了团结同学:有好看的“动作片”一定要与大家分享,共同栽赃。

我学会了勤俭节约:每天上网上到凌晨三四点,隔天睡到下午就可以节约一顿早餐,为地球节约食粮。

我写文章写得更加情真意切了:写给老师情真意切的请假条足足有一抽屉。

我学会了尊老爱幼:遇到雄性动物喊帅哥,遇到雌性动物喊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