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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筑节能改造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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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结合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现状,提出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存在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推动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存在问题;对策研究

当前,由于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较高,消费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加剧了能源供求矛盾和环境污染状况。在我国能源消耗中,建筑耗能已与工业耗能、交通耗能并列,成为我国能源消耗三大组成部分。因此,做好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刻不容缓。我国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晚,尤其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课题,无论是在政策上还是在技术上存在较大的空缺,建筑节能的推进有赖于相应的政策法规去加以规范约束以及经济上可以承受的先进技术、质量合格、数量足够的产品加以支持。

1 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存在的问题

既有民用建筑物节能改造虽然能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利益,但由于种种原因,实际改造工作却困难重重。比如居住者只考虑眼前利益,不愿意花大笔钱进行改造;节能改造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技术上是一片空白;有些参与改造工作的人员本身没有节能意识,对节能工作应付了事。除此之外,还有一系列的原因导致节能改造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其主要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1 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仍然认识不足

首先是我国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地方政府没有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放在关系全局的高度来进行指导,政府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其次是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发展趋势认识不足,不了解节能改造会给全社会带来多方面的巨大利益,认为节能改造工作可搞可不搞,因此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主动性不够,没有发挥主观能动作用。

1.2 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

我国目前虽已推出部分针对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但针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尚不完善,地方政府对已有政策法规执行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我市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推进。要推动我国的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就需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去加以规范约束,甚至是强制执行。

1.3 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体制缺位

长期以来,建筑节能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管理机构。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推广,同样需要政府机构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进行强有力的引导和干预。另外,建筑节能工作除了应该注意建筑门窗、建筑屋顶和采暖制冷系统的用能效率外,建筑物的围护墙体节能也是十分重要的方面。建筑节能不抓墙体革新不可能达到节能的效果,同样,墙体革新不与建筑节能相结合,也失去了墙体革新的作用。当前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分离,关系不顺。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管理体制仍未完全理顺,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1.4 缺乏相应的激励政策

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和制冷供热系统的改造工作量巨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依我国目前情况来看,缺乏的并不是建筑节能的新技术,而是政府的鼓励和市场的支持。为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我国急需政府出台相关的经济鼓励政策,引导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建筑节能的发展。

1.5 对建筑节能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支持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省市政府对建筑节能工作不重视,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尚未提上工作日程。建筑节能的推进还有赖于经济上可以承受的先进技术,以及质量合格、数量足够的产品支持。但是目前一些新的建筑节能科技成果,只能库存在研究者的电脑里,或作为学术论文使用,未能在市场上大规模的推广,没能发挥出其相应的社会价值。由于政府支持力度不够,有关建筑节能的技术标准也尚未完善,影响标准的执行。

1.6 缺乏建筑节能监管体系以及有效的能耗评估体系

目前,现行的建筑验收标准虽然把建筑节能包括进去,但未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建筑节能不节能并不具有强制性,因此一些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开发商只顾眼前的利益,不愿做节能建筑。要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就需要有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并建立有效的能耗评估体系,对现有建筑是否达到节能标准进行评估。

2 推动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通过对建筑节能改造存在问题的分析,为了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建议采取以下政策保障措施:

2.1 积极宣传,使建筑节能意识深入人心

广泛、持久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和建筑节能科普知识教育;开展不同层次、适合不同阶段、循序渐进的专业技术培训,组织典型技术示范;应建立建筑节能信息网站,收集整理与定期国内外建筑节能技术、政策等信息资料;应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科研机构和院校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中的作用,尤其是在专业培训和舆论宣传等方面的作用。

2.2 进一步完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相关政策法规

鉴于我国建筑节能工作尤其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起步较晚,与国内外的先进水平相比,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与标准还不够完善。为了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建筑节能有序发展,应编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规划和实施计划等。严格实施建筑节能标准,是保证我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行政立法,把推广建筑节能从一种号召转变为一种强制,以全面启动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并加强落实和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并带有强制性,使建筑节能工作步上法制化轨道。

2.3 建立健全建筑节能工作的管理机构

首先,各级政府要把建筑节能提高到实施资源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其次,要把建筑节能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职能范围,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实实在在去抓,求真务实去管,把建筑节能工作落到实处,将建筑节能作为实施公共服务、强化资源战略管理和加强环境建设的重要职能来对待;第三,由政府实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试点小区,通过示范工程以点带面,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推动建筑节能的一种有效工作方法。并要明确地方政府在节能建筑推广工作中的职能和必须完成的任务,否则,就是失职,可给予行政处罚。

2.4 建立建筑节能政府基金,制定经济鼓励优惠政策

在国外,对建造高效节能建筑及采用节能建筑设备的开发商,政府采用现金补贴、减免税、低息贷款等方式进行激励,已经收到了显著的效果。例如,在美国,对新节能住宅,凡在标准基础上节能30%以上和50%以上的新建建筑,可以分别减免税1000美元和2000美元。如果我国政府也能像这些国家一样有了鼓励、扶持的政策,那么,就一定能调动各方面推广节能建筑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节能建筑的推广工作不再滞缓。

2.5 加大政府对建筑节能技术创新、技术进步的支持力度

要想有效地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就必须有足够能力的技术支持。首先应有计划地开展对对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等应用项目的试点研究和工程示范;其次应在三年内对建筑节能及其围护结构的节能产品实施认定和标识制度,培育和认定相应的建筑节能专业技术评定机构;最后应根据不同的建筑节能材料、不同的建筑结构体系进行数据采集,提出建筑节能技术的指导目录等,及时总结科学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建筑节能推广应用新经验,为促进建筑节能的市场化、产业化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要建立建筑节能的专家库资料,汇集一批建筑节能的学术带头人、资深技术和管理专家,为提高我国建筑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出谋划策。

2.6 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建筑能耗评估体系

建立符合国际惯例、适应中国国情的建筑能耗统计制度,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在现有统计渠道基础上建立可持续运行的建筑能耗基础数据统计体系,包括行政管理方案、数据调查方法、统计信息标准等;二是建立城市、省区、全国的建筑能耗数据库和统计数据报送网络,建立建筑能耗统计分析模型和建筑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估算模型等,并开展统计分析和预测研究;三是建立一定范围内、适当形式的建筑能耗数据定期公开和公布制度,利用网络、媒体,促进公众参与,形成激励和奖惩机制。

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管理工作,应充分研究相关政策的制定和配套,形成新的机制和运作模式,是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顺利推进的有效保障。只有不断地学习、研究、实践、开拓和发展,我国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才会有成效。

参考文献:

[1]江亿.我国建筑能耗趋势与节能重点[D].新华网,2006-4-25.

[2]建设部.节能风暴利剑出鞘 建筑能耗成发展软肋[J].经济参考报,2005.

[3]建设部.“十一五”期间推进建筑节能四大领域[EB/OL].新华网,2006-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