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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文本编辑:由实践到理论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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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承载音乐创作和科研成果的各类音乐文本,在撰述和传播阶段皆需要或隐或显地体现编辑加工的实践活动。春秋以来的音乐文本编辑实践代有成就、代有特色,但基本呈现于编辑实践层面,尚缺乏对文本编辑理论的系统关注。在科研、教育及传播手段快速发展的21世纪,加强学界对于音乐文本的实践意识和理论探索,尽早建立科学、系统又具操作意义的音乐文本编辑理论体系,已经成为时代之需。

关键词:音乐文本;音乐编辑;出版;学术规范;编辑理论

中图分类号:J6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172(2013)04002705

相关概念释解

在本文的叙述中,将涉及几个相关的基本概念——文本、编辑、出版,需要集中做一阐释。

“文本”,在应用广泛的《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文件的某种本子(多就文字、措辞而言),也指某种文件。①在《汉语大词典》中亦做相似的解释:文件的某种本子,亦指某种文件。②社会普及率极高的工具书,加之明晰易懂的解释,对于“文本”概念的理解与应用甚有益处。至于它在学术界所对应的外文语词(Text)及计算机领域被广泛运用的意涵,非本文探究的主旨,此处不做进一步拓展。在本文对于该词汇的现时使用,仅以中文传统语境的意涵同时置入音乐的专业范畴中,将其拓展为:“音乐文本”,即人们视觉可见的以种种符号所呈现的各类音乐文件。它包括了以音乐文化为内容构成的图书、报刊、网络等介质中所承载的文字、乐谱,以及个人所抄写的各类专业的文字、乐谱等形式。结合以上对“音乐文本”的阐释,其所内含的功用及意义对于音乐界学人来说就要重要得多,对这种重要性略做整理就可以包括:音乐文本应是记录、保存音乐文化成果的重要(非唯一)方式;音乐文本是交流、传播音乐文化成果的重要(非唯一)工具;音乐文本也是体现和展示音乐创作者专业学术水准的重要(非唯一)平台。由此,我们对待各类(音乐)文本的态度及做法毫无疑问应表述为:以虔敬之心、秉客观的态度、持规范的标准、呈易解的形式,唯有如此,方能体现文本在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价值。

对于“编辑”一词,国内编辑出版界早有释读,以字义来讲:“编”,即编排、安排;“辑”,释为收藏、聚集。两个原本独立的单音节词的连缀组合,代表着一种具有悠久传统的文化行为——搜集材料,整理成册。③但按照今天编辑出版界的广义理解,“编辑”已经不单单是一种文化行为。在当今出版界的普遍理解中,“编辑”一词至少具有三重意涵:其一,作为一种文化行为,“编辑”是为保存、传播、继承、发扬人类优秀文明成果而做出奉献的高尚的举动;其二,作为当代社会的一种职业,“编辑”是指新闻出版部门从事选题策划、编写、审读、加工、剪辑、设计等工作,以使相关内容达到传播目的或符合复制要求的工作人员;其三,作为技术职称系列中的一个级次,“编辑”是新闻出版行业职称序列中的中级职称。而我们作为“文化人”尤其是学界中人,“编辑”与我们每个人的学习生活密切相关,更多地呈现它的“文化行为”的意涵,成为我们从事学术活动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音乐编辑”当然与音乐文化的继承、保存和传播交流须臾不可分离。因此,对于“编辑”及其行为,我们更应持宽广的人文观照:“编辑”应是我们日常学习、科研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类文本责任人专业水平、文化素养的体现,是实现文本创写目的的必要步骤,是尊重广大文本受众的一种行为。

按照传统的理解,作为社会文化行为及行业名词的“出版”,即把书刊、图画、乐谱、音像制品等编排并制作出来,向公众发行。观察这种文化行为,其与“编辑”职业或行为的关系甚为密切;对于正常的出版行为来说,更是逢出版必有编辑行为相伴。但作为学术研究者,除了应关注普通“出版”的规律及与编辑间的密切关系,更应注意这样几个概念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特点:(1)当代出版形式的多样化,即“出版”是包含了图书、乐谱、报刊、音像、多媒体、网络等媒体形式的制作发行的,而非专指图书的印制行为;(2)出版是需要流通环节(发行)相助的,在出版的流通环节中,应予区分“出版物”的不同流通方式,即公开发行、内部交流与私人记忆的区别(恰如期刊的正刊、内刊与私人日记的区别);(3)出版过程中的批量化工业生产与“手抄本”的区别,出版业属于文化产业,或称“文化工厂”制作产品,需要大批量地复制产品以赚取利润,它与“内部资料”甚至手稿有着物品属性的巨大差异(在不同领域,可称为原生文献、再生文献;文化产业与小众交流)。

音乐文本编辑属于音乐文化发展至一定高度之后的文化行为,具有较高的实践性特色。对于音乐文本的编辑实践活动,应以人类创造各类表意符号为始,并将伴随人类音乐活动之始终。这是与音乐文本作为承载音乐文明成果的特点相适应的。

在我国的文明进程中,按照中华先人记载、传承文明成果的印刷复制技术的发展程度,结合我国音乐文化自身的衍变历史,我们认为前人对于音乐文本的编辑实践活动已经大致经历了如下四个阶段:

(一)春秋至隋代(公元前770年~公元618年)。随着人类记录符号体系的日益成熟和传播介质的相对稳定,原始的文本编辑活动开始了。商周时期的对甲骨文、金文、石文的镌刻,被出版界认定为“原始编辑活动的出现”,④但这一时期对于音乐领域来说,难于寻找出其文本编辑活动的直接证据。历史发展到春秋时期,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及竹简、布帛介质的普遍应用,原始的编辑出版活动得以快速发展,而此期孔子的编辑活动又是具有标志性的历史事件。据《史记》《论语》等文献的记载,孔子在春秋末期曾经对于宋、鲁等诸侯国保存的文化典籍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搜集和整理,主要是对《易》《诗》《书》《礼》《乐》《春秋》等六部文本,即后世所称的“六经”。其中,反映在与音乐相关的领域,是他通过“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的现场采访与核对,⑤以及“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的唱奏实践,编订了音乐作品集《诗》,并编辑了乐论文献《乐》,从而使这两部“乐书”能够在战乱的年代得以更好地保存和传布。学术界虽然对于孔子与“六经”的关系历来说法不一,但完全否定古代文献相关记述的“疑古”做法很难为多数学者所接受。因此,多数学人还是认可孔子对这些文献所进行的述、删、订、编等不同程度的工作,这种工作恰是古代编辑实践中的核心内容。以此为典型,在印刷术尚未来临的“写本书”时期,以孔子的这种追求“述而不作”,重在据实搜集、记录、整理的编辑特色持续了一千多年。当然,对于其中的音乐文本的编辑,也是这一编辑特色下的实践成果。

(二)唐宋至清代晚期(公元618年~19世纪上半叶)。唐王朝所开创的帝国盛世,使其在社会、经济、文化、科技诸领域均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体现于编辑出版业的贡献,首先莫过于唐代初年开始出现的雕版印刷以及由卷轴装订改为册页装订技术的运用。⑥这些出版技术提升的间接成果,也逐步改变了对文本编辑出版的实践方式(自然包括对音乐文本编辑出版的实践方式)。在此“印本书”逐步来临的时代里,随着对文本刻印、流通、传布的便利,使得文化科技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音乐文本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明显改变。从中国古代音乐史著中对各个历史时期音乐理论著作和乐谱集册的记载情况就是一项很好的体现:唐代以及之后的各个时代里,论乐的专著及乐谱专集明显增多,无论由宫廷官府组织编撰刻印的大型著作,还是私人出资或亲自参与撰述的图书、谱册,在音乐活动或社会生活中均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尤其到了明代,诸如冯梦龙编辑的民歌集《挂枝儿》《山歌》,朱权编辑刊刻的《神奇秘谱》……均融搜集、整理、注疏、解题、刻印于一体,成为体现这一时期音乐文本编辑实践活动的代表性案例。他们的实践活动按照今天的行业与专业分类,也已融合了多业于一身,其总体特征可以简要概括为:将个人的专业抱负与兴趣,以搜集、整理加注疏、演绎的方式,使文本的编辑实践渐显职业化风范。

(三)近现代阶段(19世纪上半叶~20世纪80年代)。自西方近代工业革命以来,出版印刷技术的机械化,图书出版行业的变革发展,报刊、广播、影视多种媒体的相继出现,使文本编辑形式与形态发生转变。对于以书、报、刊为主的平面媒体来说:编辑、印刷、发行一体化,按需组稿、约稿,编辑行为职业化、制度化等成为职业常态;西方艺术音乐的传入和快速传播,要求音乐文本编辑的内容、形态和形式发生着同样的变化。从文本编辑方面来讲,这一时期的总体特征是:编辑实践走向专业化、职业化;出版机构和出版数量的增加,渐求文本呈现形式的统一规范。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世纪80年代,出版印刷技术的进步和政府对于媒体传播作用的重视,使编辑职业化程度的提升、职业人群的扩大、编辑制度化的健全,及至编辑家群体出现、编辑业专著专刊出版、职业化教育机构的成立、“编辑学”的建设,均提上了日程。在此一百多年的大变革的时代里,编辑出版行业大领域的编辑实践队伍由弱渐强,音乐文本的编辑由业余逐步走向职业化,从19世纪传教士刊刻的供于教堂的音乐书谱,⑦到20世纪初商务印书馆、开明书店出版的活页歌选、音乐教材,再到20世纪40年代末万叶书店将出版主业由文化大类转变为音乐一隅,⑧直至1954年公私合营的音乐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前身)在北京成立,宣告了对音乐文本编辑的实践提升到了国家级的职业化层面,音乐文本编辑也开始有了一定的规范化要求。

(四)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21世纪初。由于“”时期各项事业的受阻乃至破坏,改革开放之后的80年代成为各方面事业跳跃式快速发展的年代。在音乐领域,创作、表演、教学及学术研究各领域的快速发展,与国际文化交流的增多,对编辑出版业的发展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当时国内有限的编辑出版能力甚至成为妨碍音乐文化更好更快发展的瓶颈,继而出现了在20世纪90年代及至新世纪前后音乐出版业的发展乱象。⑨与此同时,随着音乐创作、科研以及出版物数量的增加,有关出版规范、标注规范、学术规范的倡议和学者自身文本规范意识的增强,使出版机构职业编辑与教育、科研院所的学者自身均对文本的规范化呈现提出了要求;同一时期传播介质、传播手段、传播环境的快速更新,使文本规范与编辑的话题显得更加突出。由此,这一阶段文本编辑实践的特征呈现出:富有专业特色、学术自觉精神突出的文本编辑意识与实践开始形成;即使在音乐这个并不显眼的学科领域,也呈现出初步的对文本编辑技术问题进行探索的理论成果,领域内从事各个学刊编辑工作的资深编辑经常应邀赴各地高校的讲学活动,对于音乐文本编辑的规范化建设同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对文本编辑的理论研究并未达到系统化、学理化、常态化的程度。

从一般的学科意义上说,编辑(出版)学是一门研究编辑出版活动基础理论、工作规律和工作方法的应用学科。作为音乐编辑学,则是编辑学科内的专门领域,是音乐学与编辑学相交叉的子学科。作为一门学科,音乐编辑学于20世纪80年代伴随音乐学术的快速发展,亦跟随编辑学的脚步,在学科建设中“悄然兴起”,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⑩但毋庸讳言的是,彼时业已起步的音乐编辑学科虽历经三十余年的发展,目前仍处于学科的初起阶段:从研究队伍上来说,寥若晨星的学术力量基本以音乐学刊、音乐出版社的主要办刊人和编辑人员,以及近年来由他们所指导的部分青年学生在学期间的学术投入为主,其他领域或专业的学者很少关注此域——迄今并未显现成规模的稳定的研究队伍;与学者队伍的现时状况成正比,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自然难以令人满意,论域基本限于对20世纪的专业期刊历史与特色的研究、办刊经验的总结、从业体会和研究生在学期间为保证毕业而必须从事的课题成果;人才培养方面,由于该学科的应用性特色,对人才养成的要求就非单一的校园培养能够胜任,而必须结合一定量的从业实践,但国内数量有限的相关出版单位以及出版机构的企业化运作,又使二者间很难搭起畅通的桥梁,致使院校与出版机构之间面对编辑人才的培养均感无从下手。

从当前的科研环境与学术进展来说,快速增强的国家经济实力和稳定的社会大局,推动科研及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由此也带来学术环境的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学术研究及创作的快速发展,推动文本数量的激增,文本传播交流方式与范围的扩大,显现的是量增而质平,甚至呈现良莠混杂的局面;进入新世纪以来,高等艺术教育的扩张,致使艺术类高校的各级次生源均快速膨胀,青年学者群体在短期内骤增,加之不恰当地给予研究生就读阶段的科研、创作压力,致使在短时期内产生了大量稚嫩的音乐文本;电子网络媒体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带来的学术统计、检索以及文本复制传播的极大便利,使音乐文本的交流、传播因“门槛”降低而更加便捷,同样促使大量缺乏认真论证、修饰、加工的网络文本出现;过度强化学术评价制度的作用,片面追求科研成果的数量,并人为划定媒体等级以机械套用来评判成果质量,使科研评价体系偏离了评价的初衷,由此却催生出大量难以卒读的音乐文本成果。

其实,对于音乐文本表达形式的规范问题,早在近代工业化的文本复制印刷之始就已引起编辑出版者的重视,但彼时对文本形式的关注更多表现在文本表达的基础规范方面,如语词、标点的使用是否合乎文化传统和国家出版标准?乐谱符号的记写、刻印是否与欧洲标准相统一?当时所订立的文本编辑标准往往即直接以所谓的“权威标准”为据来做对照,而并未在理论上总结和探究各类文本表达的自身体系与规范。B11比如,在大家熟悉的表达理论研究成果的文本类型时(主要包含理论著作、学术论文),直至20世纪80年代末期,从作者到出版机构仍呈现自然自为的编辑状态,1988年时由当年尚在海外求学的杨沐先生的两篇文章,B12方逐步引发学界对于理论研究型文本表达规范问题的重视;之后的90年代及至世纪之交,同样居于海外并从事学刊编辑工作的周勤如先生、国内音乐编辑家蔡际洲先生等专家的不断参与,B13方对这类文本编辑规范的若干较为凸显的技术问题予以阐述和探讨。

笔者的以上所述,无非是尝试指出,无论在何时何地,社会及学界对于传播途径中的音乐文本的要求除了治学与创作阶段所必须的科学、客观、严谨等等要求之外,在如今的信息时代和学术成果已长期积累并仍在急速增长的时期,对于文本自身的科学、艺术本质内容之外的反映形式方面,已决非传统出版业发稿之时的“齐、清、定”的编辑标准,B14而是要求其既富科学的、智慧的内涵,又符合当代学术规范的要求,还应切合国家有关语言文字、标点符号以及音乐出版行业内的种种专业符号的记写规范,也就是我们所提倡的音乐文本的规范表达。这种对于音乐文本规范化表达的追求,在21世纪的今天已经很难再是经由学者的“自我感悟”“自学成才”逐步实现,而是迫切需要一套能够既符合学术精神又符合出版规则的理论体系——音乐文本编辑理论的出台。

未来的构画:音乐文本规范化呈现

音乐文本编辑理论的内涵是什么?按照笔者的理解,它是为追求音乐文本的规范化展示而制订或约定的各类规则及为此所从事的各类活动。音乐文本编辑理论并不等同于日常所说的学术规范,因学术规范是我们在学术活动中应遵守的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精神的共同规章;文本编辑理论除了遵从学术规范的各项应用性的规章之外,还应对文本涉及的各类符号的记写以及版式设计予以规范。由此,我们追求音乐文本编辑规范的目的就是,为了便于音乐文化成果的记录、保存、传播、交流而以各类符号书面记写的文本的规范化呈示。

至21世纪的今天,当面对无数先辈已经传承、演变了两千多年的音乐文本的编辑实践,以及初步的理论探索成果,我辈尝试思索如下几个基本问题:

由前文的阐述可以确定的是,音乐文本编辑理论研究所面对的对象非为直接表达音乐艺术的音频所呈现的听觉艺术,也非视频所呈现的鲜活舞台艺术,而是以人们视觉可见的各类记录音乐成果的固化了的符号,它包括文字、乐谱、图画等构成的与音乐相关的书谱、报刊、文件、网络、海报等登载的内容为具体观照对象。若从学科建设的意义上说,这种理论研究尚包括音乐文本编辑的历史,音乐文本编辑的方法与流程,以及对职业文本编辑相关问题的研究,等等。

一些学者认为,“编辑”行为是编辑者的职责范围,与我何干?这是一种狭隘的编辑观念。笔者认为,作为创作社会精神财富的学者或艺术家,除了具备开展创作、科研应具有的文化功底、艺术审美观、专业技术水准,还应该具备能够规范自身科研、创作成果所表达文本的知识与意识。因此,音乐文本编辑面对的主体既包括传统的“为他人做嫁衣裳”的职业编辑人员,也包括每一位音乐文本的创作者、传播者乃至接受者。

不同的时代因不同的编辑意图而具有不同的文本编辑原则:孔子的时代以实现自己的治国安邦理念和教育目标,采取“述而不作”的编辑原则;明代藩王朱权的时代尊琴为“圣人治世之音,君子养修之物”,虔敬之下从“琴谱数家所载者千有余曲”中以“其一字一句、一点一画无有隐讳”的态度精选62曲以传世;钱君匋等先贤所处的近现代以西学为师、中学为宗,既注重准确、实用又兼顾审美;现当代社会及至今天,在关注文本内容科学、完善的基础上,逐步讲求文本的延伸功能及社会传播。因此,我们今后所提倡的文本编辑原则应该是以人类长期实践所形成的既有文化知识为依据,根据已有的文本编辑规则,使各类音乐文化内容便于保存、传播和接受。

(四)音乐文本编辑理论探究的目的及未来构画

简而言之,我们主张音乐文本编辑理论的建设,意图通过对既有文本编辑实践活动的梳理、总结和交流,整理编订出适合当代音乐文本记写的“参考”规则;通过音乐编辑家的不懈著作、讲学、宣传,以引起音乐界、学术界、出版界对音乐文本规范问题特殊性的适当重视;通过此域专业人士的教学、示范、实践活动,提升音乐学界尤其是青年学人的文本自我编辑能力和水平;通过以上的长期努力和所取得的成果,实现音乐文本呈示的规范化愿景。

注释: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3版,第1318页。

②罗竹风主编《汉语大词典》“文本”词条,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3年版。

③潘树广编著《编辑学》,苏州大学出版社1997年5月版,第3页。

④肖东发等:《中国出版通史·先秦两汉卷》,中国书籍出版社,2008年12月版,第45页。

⑤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上册),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版,第43页。

⑥在我们所了解的“四大发明”中活字印刷术来临之前的唐代初年,雕版印刷的技术已经在中国社会出现,因此也才可能进一步促进唐代社会呈现文化繁荣的历史局面。但印刷技术的成熟和提升显然非朝夕之功,宋代毕昇的活字印刷术仍是出版技术的开创性贡献。参考曹之《中国出版通史·隋唐五代卷》,中国书籍出版社,2008年12月版,第231页。

⑦孙继南:《我国近代早期“乐歌”的重要发现——山东登州〈文会馆志〉“文会馆唱歌选抄”的发现经过》,《音乐研究》,2006年第2期,第7377页。

⑧吴光华:《钱君匋传》,北京美术摄影出版社,2001年6月版,第186189页。

⑨陈荃有:《当前音乐出版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人民音乐》,2003年第11期。

⑩参阅蔡际洲《一个悄然兴起的研究领域——关于改革开放以来的音乐编辑学研究》,载《中国音乐年鉴》(2001年卷),山东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第331页。

B11早在20世纪40年代的万叶书店时代,叶圣陶先生就重视所刊印乐谱的规范、统一与美观,曾在书店内部组建一支专业的抄谱人员(见吴光华《钱君匋传》,北京美术摄影出版社,2001年6月版,第189页);20世纪50年代,新成立的音乐出版社也曾翻译出版苏联音乐机构的记谱法,([苏]纽恩堡著、陈登颐译《记谱法》,音乐出版社,1958年版)并建立自己的绘谱车间,培养专门的绘谱技术人员。在20世纪90年代人民音乐出版社成立40周年之际,该社还曾举全社之力,编辑出版了《音乐编辑手册》(人民音乐出版社,1994年9月版),以期规范音乐文本的编辑成果。

B12杨沐:《译文应注明出处》,《音乐研究》,1988年第2期;《我国音乐学术论文写作中的几个问题》,《音乐研究》,1988年第4期。

B13例如,周勤如的系列文章:《关于音乐论文写作的通信(一)》,《黄钟》,1997年第4期;《要重视书评和音像评论的规范化——关于音乐论文写作的通信之二》,《黄钟》,1999年第2期;《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目录应该进一步规范化——关于音乐论文写作的通信之三》,《黄钟》,2000年第2期。蔡际洲的文章《也谈注释、参考文献的规范化问题——编稿琐记之三》,《交响》,2003年第2期,等等。

B14“齐、清、定”是国内出版界在编辑发稿时对文本加工规格的基本要求,即要求所发送排版的文本应该达到内容完整、书写清晰易辨并为文本的最终定稿。

说明:在形成文字之前,本文主旨曾以同名标题先后于2012年5月在上海音乐学院与研究生交流;同年11月底,在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主办的“前沿与对话”中青年音乐理论家论坛上做大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