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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艺人经纪业运作模式比较及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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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艺人的明星效应空前提升,产业价值愈发不可忽视。艺人经纪业最适合市场化运作。对比国内外艺人经纪模式,展望艺人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我国艺人经纪产业有序、有效、有益发展。

一、国际艺人经纪模式比较

(一)日韩模式:产出型――以杰尼斯(JOHNNY’S)事务所为例

日本杰尼斯事务社享有“美少年梦工厂”的美誉,木村拓哉,人气组合“岚”(ARASHI)等日本大半当红艺人均出自其旗下。

1、“从娃娃抓起”,培育“全能艺人”

杰尼斯“流水”造星,“入学”门槛不高,每年招200多人,大都在11到12岁。入社后进行歌唱、跳舞、演艺、主持、幕后创作甚至是杂技武术等基本功培训,数年后成功出道的新人都具备独当一面的能力,极受欢迎。

2、多以“组合”形式推新人,以旧带新

以组合形式推新人,好处明显:

(1)用同样的宣传资源推广更多的艺人。新人团体式出现比单枪匹马更有气势,表演自信心更足,更易引起公众关注;

(2)组合里的新人可以优势互补,人气好的成员带起人气相对薄弱的成员,对比与合作也利于各自特色的展现;

(3)当组合的整体人气累积到一定程度后,拆分出来独立发展,市场价值之和会更大;

(4)以旧带新,让新人出道前就广为人知,有助于出道后的推广。

此法被韩国同行广泛仿效。

3、“期长”、“约严”,巨额违约金

学员培训期达7-8年,韩国同业仅2-3年。鉴于投入大,对艺人管理严苛。出道后短则签5-10年,亦见终身合约。佣金比例常高达70-90%,艺人走红后逐步缩减,解约面临巨额赔偿和永远离开娱乐圈的危险。合约还对艺人日常言行、妆容、发色、饮食、体重等作出要求。

4、重视“粉丝”互动,拓展“粉丝”经济

杰尼斯组建“杰尼斯家族俱乐部”,以“优先购买权”、“会员限量发行版”、“歌迷见面会”笼络忠实粉丝,既刺激会费收入,又开拓周边产品的经济效益。

(二)欧美模式:合作型――以创新艺人经纪公司(CAA)为例

美国明星经纪业已具成熟行业规范和操作模式。创新艺人经纪公司(下称CAA)规模全美第一,旗下艺人占好莱坞明星的三分之二,从中可探欧美模式。

1、经理人、人、制片人分工明确

在CAA,艺人经理人和经纪人分离,利于专业化操作;法规规定经纪人不可参与制片,CAA只做艺人经纪,不参与制作,因经纪人要高片酬、制片人要省成本,分离有利于保护艺人权益和项目质量。

2、团队式运作,无恶性内耗

团队内信息共享,团队任何一人只负责艺人某一环节,以经纪人在团队里的表现衡量业绩。所有人有身份无头衔,管理扁平化,人人均有义务服务于每位艺人。艺人可获得各领域最适合的服务,经纪人也无须为争夺艺人而内耗。

3、“两年松约”,艺人是服务对象和合作伙伴

CAA与旗下艺人的关系可归结为“服务与合作”,强调公司与艺人关系平等,吸引了一流、一线的艺人和超级巨星加盟。签约期仅两年。

4、核心是“人”,捆绑式销售

除主营艺人外,CAA也导演、编剧业务。通常,采用CAA的演员就须用它的导演、制片、编剧,既能捆绑销售,又在人才市场上形成垄断地位。

(三)香港模式:反哺型――以无线电视(TVB)为例

香港艺人主要源自电视台和唱片公司。其中,无线电视(下称TVB)有着特色鲜明的艺人培育及管理模式。

l、标志物式的“艺训班”

TVB艺人培训班有“香港明星的黄埔军校”之称,每年招40-80人,经6个月培训便参加剧集拍摄,评分合格才能成为“TVB艺人”,有潜力者3个月后就会得到重点打造;新艺人通常五到十年才担任重要角色或进一步发展。

2、“自产自销”的艺人使用机制

TVB还通过选美、歌手新秀大赛等节目引入演艺新人,“选人”、“造人”、“养人”过程都转化成节目,带来盈利。这一“台内循环”机制搭配强势媒体平台,TVB不必费劲争取媒体对自己艺人的曝光,垄断了本地演员资源。

3、经纪人带队,内部竞争激烈

TVB采取经纪人带队制。经纪人带十数名艺人,包括人气名角、二线演员和新人。队伍根据业绩每年轮换,业绩好的经纪人更有可能分配到受欢迎艺人。有人脉与资源的“金牌经纪人”也广受艺人欢迎,个人影响力甚大。

(四)我国内地目前艺人行业模式

1、混杂型,无以为特例;2、人脉资源作用程度高3、艺人约束力较弱,“雪藏”力有不逮;4、新人多来源于选秀节目;5、盈利诉求强烈,“商业味”浓重。

三、成熟艺人经纪行业共同特点

(一)产业链式运营。集团化背景

艺人经纪是影视作品生产的上游资源,单纯的投资拍摄电影和电视剧是不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的。无论是欧美、日韩、TVB还是国内具有影视背景的涉足艺人业务的大型集团,都着重占据产业链:艺人、制作团队、影视作品、宣传营销等上下游环节连接。艺人产业环环相扣,有利于捆绑销售,资源统一调度,扩大业务范围,全媒体宣传推广艺人,稳定并聚合艺人资源及运营资金。

(二)专业化程度较高

所谓专业化是指艺人经纪行业人员分工明确清晰,具备特有的职业知识和技巧,从业范围明确,具纯熟的执业模式,且行业内自律性强。无论是日韩的打造艺人、欧美的营销艺人还是TVB的制作艺人产品(电视剧及电视节目),其共同要素是专业化操作,具有较强的不可替代性。艺人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资源同时也存在着“人”这一特殊属性,因为人具有“复杂”性,对艺人的管理既不能完全以产品生产的管理方式,也不能纯粹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模式,需要融合两者并顺应行业特点,是极具专业性的工作。

(三)执业环境规范,行业法规完善

欧美、日韩及港台的艺人经纪行业的有序运营和成熟壮大,有赖于其行业运作法制环境的健全与透明,如美国的TAA人才法等。在保护艺人的同时,也规定了对公司的救济办法,完善的法规使艺人也有相对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明的版权法规,让艺人作品受侵权的不公平现象能得到有效抑制,促进了该行业的蓬勃发展。

四、我国艺人经纪行业及艺人产业发展猜想

(一)向成熟、科学、系统的集团式艺人产业模式转变

文化产业腾飞的时代,明星的效应将被空前的提升,明星对社会各方面释放影响力的同时,也为经济增长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挖掘和制造明星已经成为行业内关注之热点,其专业化发展、商业化运作、规范化操作、产业化规划势在必行。艺人、艺人作品、媒体平台是艺人产业三大要素,其中艺人是核心要素,后两者是艺人经纪公司、集团不断拓展稳固的板块。

(二)新艺人来源从公众的选秀平台向自媒体展示平台转移

随着选秀类节目开始从白热化转淡,我国未来艺人明星的出处――选秀节目这一渠道占的比例可能会逐渐减少。而网络媒体、流媒体近年来的发展突飞猛进,随之带来的是自媒体到处可见。有演艺才能、有表演欲望的人们,拥有足够的渠道和空间,让其尽情展示演艺所长,大大降低了向公众展示的门槛与成本,因此也促使他们更多地利用自媒体作展示平台;相应地,有艺人需求的机构及猎头,也会充分利用这种开放式、多元化、低成本的“淘金”平台,于是,更多的“草根艺人”将诞生于自媒体。

(三)作为文化产业化撬动教育产业化的“楔子”

随着艺人产业价值的越发显现,艺人产业链越来越延伸及丰富,优质艺人的市场需求将会更为迫切,竞争也愈加激烈,相应的艺人培育诉求就会更加强烈。不少私营的演艺培训机构也陆续成立,并向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专业的“育星”机构增多,必将成为主要的专业艺人输出平台。这或许还撬动着教育产业化的边缘,尽管不少学者提醒,教育不能产业化,但是在最适合商业化运作的教育领域,像艺人培育的教育服务,必然向市场化、规模化发展。这也许将是文化产业与教育产业接壤、共赢的板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