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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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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气象探测环境承担着为科研工作和气象工作提供资料的重要任务,是气象测报的前提和基础,其质量影响测报数据的准确性。加大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力度,有助于提高气象探测结果的准确性与代表性,对保证气象探测工作数据的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从平阳县气象探测环境的现状出发,分析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难点和存在的问题,探索推进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措施,以供广大气象工作者参考。

关键词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现状;推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 X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0-0033-02

气象探测环境是气象工作者探测气象信息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要求避免周围的各种干扰。近年来,随着平阳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或乡镇规划建设项目的不断开发和扩大,在气象观测工作中逐渐显示出一些问题,如气象探测环境受到破坏、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区域建设产生矛盾、探测设施和设备受到干扰等,直接影响到天气预报的准确性,不利于气象探测环境的开展[1]。在当前全球气候变化的大环境下,对处理特殊气候的气象探测工作极其不利。因此,为保持稳定可靠的气象探测环境,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力度,确保气象探测不受外界干扰,已成为目前气象工作者必须认真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1 平阳县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现状

平阳县是气象灾害频发地区,每年都有台风、冰雹、雷电等多种气象灾害发生。特别是2009年8月9日,受8号台风“莫拉克”影响,带来的强降水引发平阳县昆阳镇局部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造成昆阳镇城西办事处沙岗村南山下3间房子坍塌,5名村民被困。因此,要减轻灾害影响,及早应对,就要依靠科学、连续和长期掌握天气演变的真实情况,而要保障气象资料的代表性、真实性、比较性,关键在于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不被影响和破坏。从2002年开始,由于城市发展需要,原本位于郊区的平阳县气象局四周360°方位完全被建筑大楼包围,气象探测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县里多次召开协调会决定将气象局进行整体搬迁。2010年,平阳县气象局搬至县城另一个郊区,然而不久观测站周围高楼大厦陆续建成,气象探测环境再一次受到影响。虽然气象探测环境有法可依,但还是给当地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为顾全大局,县里要求平阳县观测站搬迁至县城最高山顶上,并将其列入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从2006年起,为提高平阳县气象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气象基础设施的建设,县财政投入专项资金在全县31个乡镇建立了32个全新的自动气象站。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雨量监测站的建成,为平阳县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重要技术保障和决策依据。特别是在每年的防汛抗洪决策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由于周围环境中建筑等障碍物的迅速增多,也有多个气象观测站的气象探测环境受到影响或遭到破坏,对气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极其不利[2-3]。

2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难点

随着区域经济建设项目的增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越显重要。但是由于各地区的基础条件和环境较复杂,仍存在一些难点[4]。一是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越来越多的城建项目扩展至郊区,由于建设项目实施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存在缺陷,因而也未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对气象探测环境的影响,使一些新建自动站逐渐处于城市中心区。二是由于设置的气象执法队伍受编制的限制,绝大多数执法人员均为兼职,缺乏执法经验,与专门从事社会管理的行政机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执法力量相对薄弱[5]。三是探测环境中的污染源较多,气象探测工作受到影响。

3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3.1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

气象探测环境受到破坏,根本原因是各单位和个人对这些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有从思想上认识到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才能构建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良好氛围[6]。因此,应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深入地宣传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范围和标准,在保护范围内设置警示牌,防止单位和个人破坏观测环境。

3.2 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

各地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强重视,尽快组织开展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纳入城乡规划共同实施;对气象探测环境已遭受破坏的地方,应尽快改善和恢复,对确需迁建的,应落实划拨建设用地。

3.3 对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的行政执法力度不强硬

气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规定的行为[7]。各地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气象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作沟通机制,共同做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对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障碍物的个人和单位,气象部门要及时予以制止。对气象探测环境遭受较严重破坏的地区,要提请当地政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制订解决方案。

3.4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制度执行不深入

全社会人员要认真执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制度。如需迁移气象台站,应征得省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同意,合理规划和布局新建气象台站的站址;建设项目实施前应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科学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影响,然后按规定征求气象部门意见,并取得气象主管部门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审批许可,从而实现城乡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4 推进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措施

确保气象探测环境不受干扰,可促进观测工作的有序开展,从而提高观测数据的精确度,为区域人民的生产生活提供参考。为避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遭到破坏,全县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参与到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工作中[8]。为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确保获取气象资料的准确性和连续性,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和气象防灾减灾能力,针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应采取的相应补救措施[9]。

4.1 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

各级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气象法的宣传工作,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气象法律法规的认识,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册等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气象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10]。真正使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事城乡建设活动的单位与个人充分了解气象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气象探测环境,损毁气象探测设施。

4.2 加强部门协作,严格探测环境保护行政审批

各级气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建设规划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相关的备案制度,及时将相关法规规定的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范围和标准报当地建设规划部门备案;对可能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结合相关意见,对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定的建设项目签发施工许可证[11]。项目建设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加强合作,增进沟通和交流,要联合分析各预建、已建、在建项目的环境影响,为项目建设提出建议,避免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12]。

4.3 严格执法力度

执法不严也是气象探测环境遭到破坏的重要原因之一。应加大对破坏气象探测环境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执意违法的建设项目应立即启动法律程序,与建设规划部门联合开展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查处不力的不作为行为。各级气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与当地人大及地方政府的监督、领导及建设规划部门相互合作,对违法行为做到依法惩处,严格执法力度。

4.4 建立健全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巡查、报告和预警制度,强化监督

各级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变化动态,加强巡查,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可能发生的问题,从而可在最快的时间内采取措施制止破坏行为。对不按气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联合审批意见进行施工的项目,各地政府有关部门要会同各级气象部门及时启动执法程序予以制止,并依法拆除有关建筑,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各地政府应积极组织各乡镇政府、气象局、发改局、规划建设局、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开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监督检查,治理不符合规定的环境问题。制订紧急预案,遇到不可抗力破坏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时,可降低损失和不利影响,并能及时对紧急事故做出处理。

4.5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以长期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划定标准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定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范围,并纳入城市规划或者村庄和集镇规划”。各级建设规划部门在制订和修订城乡规划时,应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纳入到当地城乡规划中。当地各城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应委托具有城市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所需经费由气象部门筹措解决。专项规划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由气象部门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同时,在各城乡建设规划修编时要充分遵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确保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得到长期保护。

5 小结

气象探测对周围的环境较为敏感,一旦环境中出现干扰因素,就会降低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影响天气气候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和气象服务的针对性,关系到各级地方政府应对防汛抗洪、人工增雨抗旱、农业生产安全和防雷减灾工作的成败。为此,要充分认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争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与交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各个气象观测站的探测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气象探测工作的开展。

6 参考文献

[1] 黄本峰、孙长征、栾东红.由气象探测环境遭破坏引发的思考[J].山东气象,2004,24(1):46-47.

[2] 王时引.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

2008(17):335-336.

[3] 罗伟华,罗经权,黄映玲.浅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J].内江科技,2011,31(11):16,34.

[4] 张亚平,李韵文.浅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体会[J].中国科技博览,2011(32):163.

[5] 杨再禹,李祥.黔东南气象观测环境现状分析及其保护对策[J].贵州气象,2009,33(6):39-41.

[6] 中国气象局,建设部.关于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通知[EB/OL].(2004-10-08)[2012-03-25]..

[7] 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的意见[EB/OL].(2010-05-17)[2012-03-25].http://www.hubei.省略/zwgk/zfxxgk/zfgw/zfgb2010/gg1013/201011/t20101101_126629.shtml.

[8] 李进虎.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促进气象监测健康发展[J].青海气象,2008(3):57-59.

[9] 廖华.炎陵县气象探测环境与设施保护的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0(17):303.

[10] 皮艳萍,王继凤,蔡敬东,等.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0(7):334.

[11] 田宜龙,王建忠.气象探测环境受干扰亟待治理[N].河南日报,2004-10-10(1).

[12] 查日.我地部署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N].山南报(汉),2010-07-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