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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学构建高校书法专业的学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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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书法本科专业的设置是史论与技法的统一,其在教学的过程中,国学课程的开设是必不可少的,因此,针对高校书法专业本科生的国学课程的设置以及教学特点方面的研究就显得比较重要了。从历代书法教育的史料以及高校书法教育现状出发,总结出如何以国学构建高校书法专业的学术基础是本文重点讨论的问题。

关键词:书法;国学;课程;高校

近年来,书法作为独立学科进行设置,对于书法学的纵深发展是一个有力的推进,同时也带给我们更多的总结与反思。当今的书法教育离不开对古代书法教育的总结,梳理出历代书法教育在国学方面教学内容的设置,对于我们今天的高校书法教育将有有益的启示。

一、传统书法教育之回顾

1.汉魏晋南北朝书法教育――规范文字,划分门阀

汉代书法教育在私学方面,是以字书的编纂和书写规范作为书法教育的内容,太学作为两汉的官学,其以儒家“五经”为教学内容,以培养具有从政能力的后备人才,以及具备宣传儒家伦理道德,教化民众的儒生为其根本的办学目标。

书法学科的设置始于西晋,据史书记载:“(荀勖)领秘书监,与中书令张华依刘向《别录》,整理记籍。又立书博士,置弟子教习,以钟、胡为法。”学生在书法教师(书博士)的指导下,以钟繇的新体楷书和胡昭的行书法帖为范本进行学习,学习的目的在于整理、校勘图书典籍,抄录文献。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书法家学教育,与当时的士族门阀制度相关联,一方面家学重在培养子弟“孝悌”的内在品质,另一方面注重培养博览经籍史书的内在文化修养,可见书法修养是体现士族文化修养的重要标志。

2.唐宋朝书法教育――经学为本,训诂文字

在唐代,童蒙书法教育与经学教育是同时进行的,经学教育是童蒙学习的重点,书法教育是其重要的支撑与必修的课程。据史书记载:“(鲁谦)年七岁,好读诗书,未逾十五,《孝经》、《论语》、《尚书》、《尔雅》、《周易》皆长。学钟、王、欧、褚之书并得其妙。”唐代书法官学是统辖在国子监门下,书生学书的年限是6年,主要的学习课程据《唐六典》记载是:曹魏《正始石经》(3年)、许慎《说文解字》(2年)、晋代任城人吕忱的《字林》(1年)。书学主要以讲授文字训诂方面的字书为主。

北宋宣和六年宋徽宗下诏设置了书艺所,以院馆形式展开专业性更强的书法教学。据《宋史》 载:“书学生,习篆、隶(楷)、草三体,明 《说文》、《字说》、《尔雅》、《博雅》、《方言》,兼通《论语》、《孟子》义。 ”在宋代院馆式书法教学中,技法课程的体例清楚,教学目标明确,评分标准清晰;文化课程分为文字训诂之学与儒家经典之学两个大的方面。

3.元明清朝书法教育――学士主流,小学为本

元文宗通汉学,其在即位后的第二年即建立了“奎章阁学士院”。在奎章阁任职的赵世延、虞集、揭菟埂⑴费粜、雅琥、康里jj、孛述鲁都是善书画的儒臣,后三位是少数民族书家,他们有着很高的汉文化水平。

明代官方书法风尚是以台阁体为代表,台阁体与中书舍人制度是相得益彰的,中书舍人在宫中主要担任缮写工作,朝廷对于中书舍人的培养主要在以端雅雍容的楷书完成图书编辑、整理、抄写(如誊写《永乐大典》)以及相关公文的撰写工作,所选拔的善书者皆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综合能力。

清承明制,在各种官办的学校、书院中,教授学生的主要课程是《四书》《五经》、理学、八股文等,科举考试重视工整匀净的“馆阁体”书法。同时,大量不能以做官来实现自己政治理想的文人,将大量的精力放在了能够远离政治之祸的“小学”的研究领域,形成了“乾嘉学派”,此阶段的书法教育与文字学的字形分析结合紧密。

从历代的书法教育来看,传统书法教育与国学教育是不可分割的,书法教育在规范文字、整理经籍、推广经学教育、铨选官吏等多方面都涵盖着重要的国学基础。

二、高校书法专业国学养成的现状

1.书法本科专业招生情况影响了学生国学水平的培养基础

书法本科专业的招生属于艺术类招生,艺术类招生是分成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个方面,在录取方面一般是以专业课考试和高考的文化课考试的成绩进行一定比例划分的招生录取模式。从全国现有的书法本科招生院校的录取基本情况来看,大部分的高校是把专业课的考试成绩的比重看得重一些。这样的招生录取现状就决定了书法专业的学生在文化课程的基础方面较之于其他文科学生的整体水平要稍微弱一些。这样一来,部分学生们以书法专业作为进入大学校园的捷径,这使得书法本科招生在入学的基础线的要求上偏低。

2.书法本科专业学生对待国学课程的态度略有小视

书法专业的学生从艺术类的门槛招生进来之后,较多地为自己贴上了书法专业的学生就只是要写好字的标签。在技法课的教学过程中,学生希望老师很直观地如同数学公式般地讲解“八面出锋”的技术要领,而对于书法史、书法理论方面的课堂学习却并不重视,对于国学方面课程的学习,学生基本看得较为平淡。当然有部分学生出于兴趣爱好,他们会认真地去学习这方面的课程,阅读相关的书籍,而较多的学生却没有这方面的兴趣,在心理方面本来也比较忽视国学课程的学习,这就使得国学方面的课程在教学的过程中学生的参与性较低,积极性不高。

3.关于书法本科专业课程设置方面的反思

在专业的介绍过程中,大家已经达成共识:书法课不是写字课,书法的学院教学不是比赛的冲刺培训班,大学四年的时间不可能打造出书法家,学生个人书法发展的道路是漫长的,这个并不是以三五年为单位计算的,“人书俱老”是书学的基本规律。书法专业的课程设置应当着眼于学生的长效发展,书法的学院教学当是给学生们指引一条可持续学习与发展的道路,面对这样的实际问题,我们如何来维持书法教育的长效性,以确保书法专业的发展能够顺利、长效、持续地发展下去呢?

三、从历史与现状总结如何以国学构建高校书法专业的学术基础

1.汉字字形乃书学之根

从上面对历代书法教育的分析来看,书法教育的起点是文字的识读与书写的规范。从目前高校书法教育的现状来看,该专业的学生在文字的识读与汉字字形的分析方面是较为薄弱的。基于历史经验与现状的总结,我们认为今天的高校书法本科教育中,仍然要强调文字学方面课程的课堂教学,在了解汉字产生、发展、演变的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应当重点立足于关于汉字特别是古文字的构形分析。要达到这样的要求,当以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为基础,以《说文解字・序》为探讨文字起源与演变的导入,以《说文解字》的小篆字形为重点,以540部首的分析带动对全书9353个小篆字形的联系掌握,进而扩大到对古文字的广泛涉猎。

同时还应当重视对于音韵学与训诂方面的基础知识的介绍,在书法史论的学习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对于古人相关文献的释读,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中也会涉及梳理文献,搜集相关材料的问题,这也是需要这两方面的基础知识。同时要培养学生学会并且善于使用工具书的能力,以确立他们日后进行进一步的学术研究的基础。

2.古典文学乃书学之魂

书法创作历来与文学有着密切的联系,王羲之的《兰亭序》、杜牧的《张好好诗》、苏轼的《黄州寒食帖》等都将诗文与书法发挥到了浑然天成的境界,我们今天的高校书法本科教育中也应当重视书法与诗文、辞赋等历来为文人们重视的古典文学之间的关系。对书法专业本科生古典文学方面的教学应当放在积累和实践两个方面展开,所谓积累是对古人经典名篇的熟悉与背诵,所谓实践是在背诵古典诗词的基础上,开设“诗词写作”这方面的课程,让学生从押韵、平仄、四声、对仗等方面入手学会创作诗、词、楹联。这样的课程就具有长效性和生发性。

3.传统文化乃书学之体

从汉代的太学设五经博士起到历朝历代的书法教育,关于儒家的经学教育历来是由私学到官学的教学重点,历代书法教育与儒家思想的教育一直是互为表里的。在我们今天的高校书法本科专业的教学中,我们也应当延续古人对于思想启蒙与引导的重视。具体而言,我们应当重视思想史、文化史以及哲学史的相关课程的设置,旨在从思想文化层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思想境界。

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是影响历代文人的思想根基,我们在给书法本科专业学生设置国学课程的过程中也应当有所涉及,课程可采取讲座的形式来设置,以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传统哲学思想为典型进行分析,为学生们的进一步学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对于文化史的相关课程,也应当由点带面地展开,可以采取聘请相关的研究者以作讲座的形式来展开,同时还应该指导学生充分地利用网络资源扩充知识面,激发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从传统书法教育来看,在官学、私学和家学的书法教育体系中,国学都是书法教育的基础;从我国高校书法教育中国学课程的教学现状的分析,我们认为书法专业本科生的国学素养的培养是构成该专业特点的必要基础。对高校书法专业学生国学素养的培养,应当借鉴古人的传统,在国学素养的培养模式方面同时又要结合艺术类学生的基本水平,在细化国学课程的类属的基础上,在重难点突出的课程设置中突出书法的专业特点,在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与专业讲座等多种形式下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对书法本科专业学生进行国学素养全面的培养,以期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切实做到以国学构建高校书法专业的学术基础。

参考文献:

[1] (唐)房玄龄,等.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3]华人德.中国书法史・两汉卷[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9.

[4]刘涛.中国书法史・魏晋南北朝卷[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9.

[5]朱关田.中国书法史・隋唐五代卷[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9.

[6]曹宝麟.中国书法史・宋辽金卷[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9.

[7]黄.中国书法史・元明卷[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