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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语文教学,一是怕“乱”,二是怕错,追求所谓“严谨、有序”的教学气氛。结果教师把学生的学习活动圈定在预先设定的框框之内,画地为牢,教师是“演员”,学生是“观众”。目前的语文教学与《语文课程标准》中的教学理念相悖 。《语文课程标准》提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这一观点强调“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环境,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这就要求语文教师在课堂阵地上下功夫,不妨将讲堂变学堂。
我在引导学生学习《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一课时,我一改昔日教师讲得过多,学生的语文实践活动过少的现象,采用“说读”课型,变讲堂为学堂,使学生赏析代替教师分析。学生体会杜甫的感情很深刻,感情收获也异常丰富,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一、确认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
在学习过程中,学生不是被动的、消极的,不是被灌输的器皿,不是教师的“应声虫”,而是具有个性的、生动活泼的、充满生命活力的学生。卡尔・罗杰斯说:“一个人是一条流程,而不是一团固体材料,是不断变化着的一组巨大的潜能,而不是一群固定的特征。”如果老师在课堂上讲得又多又杂,把时间占用完了,学生处于被动地位,那么教学效率不高,效果不好。为此,我注意组织和指导学生在课堂上研讨求索,使学生由被动的接受者变为主动的探求者。让学生感到“课堂是自己学习的场所,自己是学习的主人”。
《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语言易懂,感情丰富。如何让学生真正体会杜甫诗歌的人文主义思想呢?我设计了课堂教学五结构。即:1、提示设问;2、阅读思考;3讨论切磋;4、归纳总结;5练读练说练写。采用“选读、寻读、演读、较读”的方式,组织引导学生从对词的理解到对诗歌感情的体会。整节课基本上没有教师的提问,而“阅读思才”“讲座切磋”“练读练说练写”是这堂课的主要环节,是学生读、思、议、背、写的活动时间,至少占了一堂课的4/5。这就保证了学生在课堂上进行语文实践活动的时间,使学生成了课堂的真正主人,从而牢固地确立了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
二、课堂上以学生自学为主,教师的作用在于导,注意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学生做课堂的主人,决定了在课堂上必须以学生自学为主,即学生自己阅读课文并进行说读写练习;讨论和回答问题,用脑想问题,用手做书面练习。这节课,我设计了赏析诗歌的五步:选读,说“积累”的话;寻读,说“发现”的话;演读,说“理解”的话;较读,说“对比”的话。采用以读代讲和以说代讲的方法,让学生自学课文,自我赏析。而每一步的教学,我都只示范一次说话,其余让学生自己理解,自己说话。
根据唯物辩证法来理解,既然课堂里有读书学习的学生,那么必然有与之处于矛盾统一体的教其读书学习的教师。既然课堂上以学生自学为主,那么在课堂上教师的作用是什么呢?新时期语文教改先行者、著名语文特级教师洪镇涛先生说过,教师的作用在于引导,教师是导演,是教练员。在这节课上,我采用了下列方法“导”学生自学。一是布置自学任务;二是引入作品境界;三是指导自学方法;四是组织学生思想交流;五是示范说话;六是帮助总结提高,对学生的说话及进给予评点。通过六步引导,使学生由被动变为主动,激发了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也促进了学生的课外自学。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课堂上以学生的自学为主,教师从教材和学生的实际出发,立足于导,在引导上下功夫,是可把“讲堂”变“学堂”的。
三、课堂上开展教师指导下的学生读、写、听、说、议的语文实践活动,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语文教学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培养学生听说读写的能力和发展学生的智力,而能力的形成和智力的发展,离不开听说读写的实践活动。如果在课堂上只有教师的“滔滔不绝讲说”,就不可能有或很少有学生的实践活动,也谈不上能力的培养和智力的发展。这节课,我采用“说读”的课型,进行读、写、听、说、议的语文实践活动,让学生在课堂上不但用耳,还要用脑、用口、用手,培养了学生的语文能力和自学能力,激发了学生的探求精神。在实际教学中,我注意组织和指导学生在课堂上研讨求索,不时不断地激疑问难,并挑起争辩;经常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特别是不同于教师和教材的见解。这样,同学们学得很主动,感悟很深。有一位同学理解“归来倚杖自叹息”时这样说话:杜甫一叹息世态炎凉;二叹息自己怀才不遇,无法施展才华。足可见同学们的创造思维得到了锻炼。
“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实际的课堂教学中,只要我们更新理念,确立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课堂上,建立在教师指导下的“读写听说议”的语文实践活动形成,我们的课堂才会“讲堂变学堂”,才会真正推进新一轮教材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