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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获奥斯卡奖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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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电影,却来自真人真事。男主角罗伯特的扮演者,曾经生活在真实的上帝之城;扮演小霸王的人一直是那里的一员,据说他只是陪朋友来试镜的。所有演混混儿的都是从贫民窟找来的。

这是一部获奖无数的巴西电影。片名很温馨——《上帝之城》,但这里绝非天堂,而是世界上最暴力、最血腥、最无望的地方:巴西里约热内卢的贫民窟。它拥有这样一个名字,也许只是因为上世纪60年代在这里建房安置贫民的项目被称为“上帝之城”计划,然后,很快,这里就成了魔鬼都会叹息着离去的地方。

故事从抓鸡开始。欢快的音乐下,一群年轻人在街边烧烤。他们开心而躁动,但一只鸡眼看到同伴被割喉、褪毛后,拼命挣脱脚下的绑绳惊慌逃走。它后面,那群等着尝鲜的小子叫着、追着。

这是里约热内卢的贫民区,所以追鸡时也需要拿着枪。这几乎是一个枪不离身的区域。但这个地方在上世纪60年代初建时被称为“上帝之城”。

这群持枪追逐的小子忽然停下了,马路的那头出现了几个同样持枪的警察。而他们的中间,是那只鸡和恰好走到这里的黑人小伙子罗伯特。

在这里,如果你选择做一个平民,就只能任人欺凌;如果你选择做一个暴徒,那么随时可能死于帮派争斗或警察清剿。但更多人还是选择了后者,因为被欺凌每时每刻都会发生,但被杀只是个痛苦的瞬间,而且之前能够尽情享乐。可罗伯特却一直想找到第三条路,于是,就像现在一样,他总是被卡在暴徒与警察之间,当然,很多时候警察也是暴徒。

画面闪回到上世纪60年代初,罗伯特的哥哥和两个同伴抢完旅馆后分道扬镳。他们后来才知道,放风的小弟在现场大开杀戒。靠着心狠手辣,这个小弟不停扩大地盘,成了贫民区的小霸王。和他形影不离的是儿时伙伴班尼。班尼良心未泯,经常劝止小霸王的滥杀。嗜杀无度的小霸王也只能听进他的劝告。可是,班尼有了女友后准备金盆洗手,却在告别晚会上被人误杀,凶手恰是刚被他从小霸王手下救出的人。班尼死后,小霸王马上向班尼一直庇护的另一毒贩卡若特开战。帮派间的大厮杀就此展开……

而所有这一切,都是通过罗伯特的眼睛和述说展现给我们的。与小霸王截然相反,罗伯特在尽力远离暴力。他甘心在报社做最辛苦最初级的工作,梦想着有一天能够成为摄影师。阴差阳错,小霸王让他拍摄的一组照片被报社不知情的编辑放上了头版,引起轰动。他也因此被报社重用。罗伯特用镜头捕捉着帮派间的杀戮,自己却以此一步步走出这个血腥的环境,开始新的人生。

罗伯特是幸运的。他有个正直的父亲,曾警告他当劫匪的哥哥:“我要是再发现你有一分钱来路不正,我非打死你。”他哥哥自己打劫,却要求罗伯特好好读书:“我脑筋不好使,才去做土匪的。可是你很聪明,你就应该好好学习。”他自己也把抢来的钱通过弟弟转给父亲,“别告诉是我给你的,行吗?”而且,如果不是报社里的好心人替他洗照片,也不会出现后来照片被误用他得以被重用的好事。

罗伯特的命运,很励志,可惜,在这里却没有普遍意义。想在上帝之城生存,很难;想走出去,更难。一如班尼,一如奈德。奈德正直善良、阳光帅气,曾是军中的神,后来做了公交车司机。然而,一夜之间,他的女友被小霸王及手下,他自己被打伤,他的叔叔和弟弟被杀,他的家被毁。为了复仇,他不得不加入卡若特团伙。他与卡若特一起打劫,但定下不得杀人的规矩。然而,第一次抢银行,他从卡若特枪下救了一个人;第二次,卡若特杀了一个人救了他,说这是例外;第三次,意外变成了规矩,他开枪打死一个银行保安。后来的帮派混战中,一个男孩儿中弹倒下,奈德冒着生命危险去帮他,却被他开枪打死。因为这个男孩儿正是被奈德打死的那个保安的儿子。

开枪杀人的孩子,在这里太多了,小霸王那样暴力中出生、暴力中成长、暴力中丧命的人,才是这里的真正主角!

旅馆杀戮,让小霸王初尝血腥的。成了帮派老大后,他更是嗜血无度。他可以一枪毙了自己的手下,只因为那人话太多;他可以开枪把看上去还不到十岁的两个矮子帮成员(其实就是些很小的孩子)的脚打伤,再逼迫新入伙同样年幼的小男孩儿在他们中选一个杀掉,然后大笑着拍着小男孩儿的肩称他为兄弟……

只有在儿时好友班尼面前,小霸王偶尔会流露出一点人性。班尼已经死了,他仍抱着班尼的尸体歇斯底里地叫喊“快叫救护车”;他让罗伯特给他们拍完照后,把相机给了罗伯特,因为班尼死前曾说过要把这台相机送给他。

小霸王是如何炼成的?

上帝之城的上空是艳阳,街巷里却满是阳光投下的阴影:警察无能而且腐败,经常与暴徒狼狈为奸。在这里,不欺凌就要被欺凌,不杀人就要被人杀。天天目睹暴力,却没有明天与希望,自然容易融于暴力。而且,暴力留在内心深处的恐惧,必须用暴力才能掩盖,为了忘记随时可能被人爆头,最好先用枪指着别人的头。在帮派争斗中,双方都有大量同道加入,他们的理由很简单:“那边一个家伙经常欺负我”,“那边一个士兵踢我”,“那边的人了我的姐姐”,还有,“杀戮,很受敬畏!”这些人中很多就是孩子。

矮子帮是这里的标致性生物群落,一群我们看来还应该留在小学的孩子,谈论的却是贩毒与抢劫哪个更赚钱;他们从抢小店里的糖果和烤鸡开始,后来被小霸王收编,但他们仍旧记着被小霸王打伤和打死的朋友,找准机会,一通乱枪,居然把连警察都买通了的小霸王打得混身窟窿。然后高喊:“生意是我们的了!”影片最后,五六个小孩子一边走一边谈论着抢劫和杀人,“谁识字?”“我,一点点。”“我们来列个黑名单,我们要把他们全都杀了!”“把××和××列上。”“还有××,他欠我钱。”“还有××,他以为自己是天才。”……他们的身后,跟着那个被打伤脚的小孩儿。

这些孩子的今天,是小霸王的曾经;今天的小霸王,是这些孩子的未来!然后是新的一次轮回……

这是电影,却来自真人真事。男主角罗伯特的扮演者,曾经生活在真实的上帝之城;扮演小霸王的人一直是那里的一员,据说他只是陪朋友来试镜的。所有演混混儿的都是从贫民窟找来的。那个小孩儿被打伤脚后哭得鼻涕都流了出来,并不是他演技多高明、演出多投入,而是当时他牙疼得要命,上帝之城的孩子是没钱看牙医的。因为有着绝对深厚的生活基础,这些人还为此片贡献了许多金点子。例如,那段黑帮血拼前祈祷的戏,就是根据一个混过此道的演员的建议增加的,“我们的愿望必将实现,在世间便如在天堂”,他们每次动手前确实都这样虔诚地请求上帝。而影片最后帮派杀戮、尸横遍街的一幕,是原样复制当年真实的大战后所拍摄的照片,这组照片赢得了摄影大奖。

电影拍完了,临时演员们仍旧要回到自己的世界,回到那个魔鬼都会叹息离去的地方。日后,他们中有些成了帮派大佬或小弟,有些喋血街头,如电影中一样。只是,他们不可能在停机后自己再站起来。而此片的续集《人类之城》仍旧全部启用贫民区的原住民,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还没有等到影片公映就已经死于暴力。人们不得不感叹,拍摄这些电影,如果能减少此类悲剧,如果能让更多的人像罗伯特一样改变自己的命运,并且不会像奈德那样重新回到杀戮中来,这比获得多少奥斯卡奖项都更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