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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大潮初起,在取消城乡居民二元身份的名单上多了一个城市,广州。至少有在表面上,广州做到了无农业户口。此前,河北、辽宁、江苏、山东、重庆、四川、广西等10多个省区取消二元户口,城乡居民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5月初,作为重要的改革举措,广州市公安局宣布在全市范围内更换统一的广州居民户口本,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划分,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
广州有条件消灭农业户口,广州市社保现分为城镇职工社保、城镇居民社保,已经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
户口的背后是经济利益与社会保障的差距。作为珠三角的核心城市,广州农民人数减少、收入增加。按照广州市统计局的数据,广州农业产值仅占GDP总量的1.65%,占比微不足道,第二产业为36.84%,而第三产业高达61.51%。单纯从经济贡献论,农业可以从广州的经济版图上消失。
广州土地面积7434平方公里,其中农村土地面积占了67%;2011年年末广州户籍人口为814.58万人,农业人口230万,占了29%,但真正从事第一产业的只有63万人,截至2011年年末,乡镇人口数为501万人,多数人脱离了农业生产。依据广州市统计局的数据,2011年广州市城市居民人均收入3443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818元,城乡居民收入差为2.32∶1。
对于广州较为穷困的农民地区而言,对城乡户口一体化有些兴趣,但较富裕的农村根本不想变成“城里人”,拥有农民身份,就可以拥有土地,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获得级差地租,就可以拥有生育指标优势,日子比辛苦工作的城市职工好过得多。
从广东农民的收入构成就可以看出这一点。2009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分别比2005年增长60.6%、11.2%、119.5%、101.1%,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以广州萝岗区为例,当地的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农民财产性收入大幅提高,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3058元,同比增长18.4%。财产性收入主要是由集体分红、利息、租金等收入组成。有了土地,城镇扩围,农民可以收房租、土地征收补偿款,这说明,当地农民已经像当初的东莞农民、广州城中村的农民一样,享受到了土地级差地租带来的好处,出租、打麻将,城中村农民的美妙生活在当地复活。
广州户籍改革有两个难点,一是贫困地区的农民是否能够随着户籍享受到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二是目前享受级差地租的农民,是否愿意转为非农,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如何划分。
户口改革表面上消灭了农村户口,实际上农村户口继续存在。
广州户籍改革并非一步到位,而是分三步走。首先是将两者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形成一元化户籍制度的“总体框架”,这是从纸面上消灭农民,农民实际上还存在。第二步是在登记为居民户口的基础上,公安部门将在广州市居民户口底册上对原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加注相关标识,社保、劳动就业、计生、国土等各相关职能部门也相应加注标识,根据不同身份适用不同政策。各职能部门逐步改革配套政策,实现城乡“同是居民、同等待遇”,在此基础上跨出第三步,即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标识,真正实现“户籍一元化”。完成核心的第二步,恐怕五年时间都不够,取决于政府的决心。
户籍改革之后,农民失去土地,占广州面积67%的农村土地,将逐渐实现城市化,逐渐进行商业开发,未来政府是否要给这些已经户籍居民化、但尚未享受居民待遇的农民以补偿?将是考验广州户籍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农民捍卫土地收入的热情,绝对不能低估。另一项重要的议题是,农村人口并未经过专业培训,学历普遍只有初中,如何保障农民提高就业能力,与城市实现无缝对接?
户籍改革的过程,是对的考验,是对就业市场的考验,是对政府财政分配公平度的考验,只有划分清楚政府与农民的利益边界,户籍改革才不会沦为羊吃人的土地掠夺。
以目前速度,估计十年内我国将从纸面上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二元化制度。改比不改好,用户籍区别身份是野蛮的制度,必须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