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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发展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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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使我国对外劳务合作适应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需要,规避货物出口贸易日益增大导致的面临的各种贸易纠纷,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创新,通过相应对策来使我国的国际劳务合作更快、更稳健的发展尤为重要。

关键词 对外劳务合 作劳务输出 服务贸易 贸易纠纷

发挥中国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将有效地扩大我国的劳务出口,增加外汇收入,缓和国内失业现象,同时也可以增强中国劳动者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技能,从而有利于劳务人员综合素质的普遍提高,为中国培养大批外向型人才;也有利于了解国际劳务市场的行情和各种经济信息;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带动国内民航、金融、保险、邮电等相关服务行业的发展,从而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求。

一、中国对外劳务合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不论是从营业额还是从劳务数量来看,都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目前,我国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企业已近2000家。我国在国际劳务合作方面有以下几个比较明显的特点:对外劳务合作方式的多样化、国内外劳务合作的环境进一步优化、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多元化市场格局业已形成、对外劳务合作比较优势突出、合作的技术层次有了较大的提高。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与其它发展中国家相比,还存在的诸多问题制约了市场的进一步开拓,这些问题如下:

(一)从国内方面看,表现出了如下这些问题:

1 对外劳务输出总量偏低,规模偏小

我国输出人员总量在国际劳务市场的份额仅占0.7%,输出规模小的原因与我国输出的渠道狭窄有关。我国的对外劳务合作长期以来被政府部门和享有劳务外派权的国有公司垄断。目前企业申报外经经营权条件有所放宽,但官方渠道的比重仍很大,因而很难适应当今国际劳务市场小规模、多层次、多批次、短周期的需求。在输出劳务的具体执行操作方面显得不太灵活。

2 对外劳务合作营业额偏低

国际劳务市场的需求发生了一些变化,尤其是近年来国际劳务市场呈现出了“二高一低”的市场需求,对高科技人才和苦、脏、累、险劳务需求增加。我国拥有数量庞大的具有初级技能的劳动力,但具有较高技能或是含较多人力资本的劳动力则较为缺乏。派往国外的劳动力多数是普通的劳务人员,外语能力差。专业技术水平比较低,大多只能提供相对简单的劳动技能服务,智力型劳务输出太少,其外汇收入仅占总额的5%。营业额偏低的另一个原因就在于经营主体的市场份额低。

3 对外劳务合作市场过于集中

亚洲是我国自然人移动的主要目的地,根据商务部的统计,2004年,我国纯劳务合作合同项下的外派劳务主要分布在亚洲(136150人)、欧洲(16151人)、非洲(10182人)、北美洲(5108人)、拉丁美洲(3616人)、大洋洲(1475人)以及其他国家(358人)。按国别和地区统计,主要为:日本(47238人)、新加坡(19800人)、韩国(19303人)、香港(15488人)、俄罗斯(12082人)、澳门(10741人1。

这些国家与我国毗邻,各国间有着天然的民族关系,便于业主与雇员双方交流。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加深,必将促使区域内相关国家政府减少对外来劳务的限制措施,我国在这一区域的外派劳务总体上会进一步增加,业务会越来越集中到亚洲市场,特别是周边国家和地区。这种过度集中势必阻碍了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进一步拓展和加深。

4 对外劳务输出的层次偏低,结构失衡

我国的外派行业十分集中,劳务主要是通过研修生、承包工程、农业合作、电子及缝纫等渠道输往国外。我国参于国际分工的程度小、层次不高,处于国际经济体系和国际市场分工的中低水平,即主要输出劳动力的阶段。我们拥有数量庞大的具有初级技能,而且勤劳刻苦的劳动力资源,但具有较高技能或是含较多人力资本的劳动力却较为缺乏,再加上我国劳动力在语言上的先天势弱,使得我国的劳务输出发展大受限制。综合看起来,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范围还很狭窄,占绝大多数的是外派服装工、电子装配工、厨师以及与对外承包工程相结合的建筑劳务,基本上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

5 劳务输出不规范

国际合作公司由于近年来其经营模式处于不断的探索与改制中,经营中存在的短期行为和无序、恶性竞争,使其不能适应国际劳务市场发展的新趋势。外派劳务公司准备金制度对规范外派公司的行为起到较好的制约作用,但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外派公司的弊端。国际公司签订合同,但我国不具备实体,由于资金问题还要通过转包方式解决。因此难以管理,从而造成违约事件不断发生,长此下去,必定会制约外派劳务事业的持续发展。

6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最近几年,外派劳务人员管理难度明显加大,“新加坡事件”、“毛里求斯罢工”以及某些劳务人员的出逃事件对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影响很大。这使得外经贸部从2002年起全面实行“保证金制度”,以督促外经公司加强管理,保障外派劳务人员利益,化解劳务合作风险。

7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国内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国家的政策和相关体系还不是完善。现行的外汇政策、信贷担保政策等对外承包工程形成严重束缚。政府行政效率低,服务水平差,管理中的缺位和越位现象同时存在,另外,政府的信息服务系统还不完善。我国行业协会的功能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对会员企业服务和约束都不到位,在企业开拓市场方面的协助很少,对会员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协调不力。

(二)从国际方面看,主要有以下问题:

由于对外劳务合作涉及到一国的劳动力就业和社会秩序问题。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各国对该领域的开放均持有谨慎态度,甚至到某些行业的各种限制,如英国对来自我国的护士和护工,要求她们的英语水平达到雅思6分或6.5分以上。这种限制另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对劳务的输入进行配额或数量限制。以色列、毛里求斯近年来大幅削减向我国劳务人员签发的工作签证,致使我国向这两国输出的劳务人员锐减。

2 对劳务的入境进行严格管理。一些国家在向我国劳务人员签发工作签证时,不仅索要很高的签证费。而且还要求提供很多不合理的文件。如加拿大等国要求提供申请一定数额(人民币3万元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

3 歧视。我国的劳务人员经常在海外受到歧视,被迫接受不公平待遇。如资格承认方面,在申请欧美发达国家的工作许可过程中,东道国普遍不承认我国的教育学历和职业资格,导致我国公民往往不能获得市场准人机会,即便是得到了工作签证,往往也只能高职低就。工资待遇方面的歧视也是普遍存在的。

二、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发展对策

面对目前国际劳务市场激烈的竞争我们首先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我国劳务合作事业发展的步伐。而最重要的是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有利条件,针对问题改进工作,力争我国

对外劳务合作有较大的发展。为面对国际劳务市场的激烈竞争,我国应从国家政策和管理上思考对策。

(一)坚持对外劳务合作多渠道、多元化战略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建一批以劳务输出为主业的大小型企业集团,增强竞争实力。国家应在严格劳务输出管理的条件下,积极鼓励有能力的集体、私营企业开展对外经营劳务输出业务。探索由经营权审批制度向经营备案制度转变,同时国家要在融资渠道、资产重组、人员派遣、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在以国家授权的劳务输出机构为主渠道的基础上,发挥民间渠道灵活多样、拾遗补缺的优势。同时要充分发掘华侨、海外华人及国外友好人士的中介潜力,鼓励各类人员利用各种机会出外谋职,境外就业。

通过与它国建立合资企业形式输出劳务以绕过别国限制劳工输入的政策壁垒。我们可以利用有利规定,与其需要外籍劳务的企业建立合资关系,通过合资企业渠道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另外也可以通过开拓与别国的第三国劳务合作渠道,发挥两国的互补优势。

(二)进一步改善劳务输出结构,大力发展技术劳务,不断提高对外劳务合作的技术含量。

我国人口众多只是对外劳务合作的一种潜在优势。要将之转化为现实的竞争优势,关键在于要提高劳动力素质,增加劳务合作的技术含量,这不仅关系到我国开展这一活动的经济效益的高低,而且也是为了适应国际劳务市场对劳动力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的需要。所以要大力发展技术劳务,一方面要加强对各行各业有关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改革、更新培训和教育的课程设置提高劳务人员的知识结构,同时也可以和国外公司的相关机构进行联合培训,促进我国劳务人员输往合作国市场。我国也应该与外派单位和国外企业合作,按雇主的具体需求进行对口培训,促成我国劳务人员输往合作国市场。坚持实施并不断完善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制度,既要抓好当前的培训和知识更新,还要抓好“继续教育”、“终身教育”。除了进行外语和专业技术的强化培训之外,还包括涉外知识、所在国法律、风俗人情习惯等培训。另一方面要努力开拓劳务合作的新领域,注重对外拓展高层次高效益的劳务市场。

(三)建立健全对外劳务合作法律法规,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面对目前我国劳务合作领域无法可依的状况,当务之急是制定了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的法律法规,简化手续,规范管理。①要强化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宏观管理,中介行业自律,驻外使馆一线监管的管理制度;②要完善对外劳务合作的社会服务体系;对外劳务合作是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必要对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可以考虑分别从加大国家财政支持与社会服务水平上进行支持;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建立外派劳务人员援助机制、备用金制、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外派劳务人员领事保护制度等,切实保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④要整顿市场秩序,防止低价竞争,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扫清外部障碍,为对外劳务合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充分利用双边、多边磋商机制,加强政府谈判力度,开拓海外劳务市场为消除国外的障碍和不公平待遇。我国政府应该积极参与国际劳务合作规则的制定,与输入国建立有效的磋商机制。另外改善信息环境,建立健全国内外劳务输出信息交换机构和信息网,为国内劳务输出企业提供全面及时的劳务信息和国际劳务市场的最新动态,使对外劳务合作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

(五)外经公司要转变观念

劳务输出行业应创新业务模式,有针对性地拓展新的市场和业务。应该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注重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的劳动力输出,实现从数量型向收益型的转变。向发达国家输出急需的高科技人员,如计算机操作人员、医护人员、高级海员等,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劳动力输出结构,提升外派劳务层次。因此外经公司在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传统优势的同时,也应实现经营理念的转变,这才是我国外经企业步入21世纪的必然选择。①建立先进、科学的现代管理机制;②重视目标市场的分析和劳务输出人员的选审及培训;③发挥承包商会的作用;④重视外经队伍建设,使经营模式由“顾客型”向“职业型”转变。

(六)外派劳务者应不断加强自我保障的意识和能力

外派劳务人员在境外从事劳务过程中,独立的主体意识差,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缺乏维权意识和法律观念,在境外企业劳务过程中,境外雇主占着主导的地位,外派劳务人员总是被动、消极地应付,加之文化上的差异,语言上的障碍及对劳务所在国法律的不了解,外派劳务人员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限,无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作为外派的劳务者要积极参加政府或外经企业举办的出国前的培训并取得《外派劳务人员(研修生)培训合格证》。在培训期间,除了要提高职业技能和语言能力外。还应该不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也要积极配合外经公司的境外管理,遇到了纠纷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征求解决办法,同时也肩负着举证的责任。扩大信息渠道,了解所在国的国情及雇主的资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