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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教育部了《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目的是要“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北京市随即转发了该文件。2013年5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在此基础上又了《关于进一步建好家长教师协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的是在发挥原有家长委员会作用的基础上,结合北京社会文化和教育实情,进一步将“家校协作、合力育人纳入制度化的轨道”,“充分保障家长对学校教育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充分发挥家长、社区的教育优势”。
《意见》是在北京市中小学中推进家庭、学校和社区全面协作的一份重要文件。这份文件有着系统的理论依据和坚实的实践基础,符合当前及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北京社会文化发展和学校教育发展的现实需求。
推进家长、教师协会制度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
现代学校制度是一种以学生发展为核心、适应现代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要求、强调校内和校外协作关系的制度安排。从现代学校制度的视角来看,学校不再是封闭的系统而应是一个开放的组织,重视学校与家庭和社区的互动过程,是其开放性的显著标志。现代学校制度与传统学校制度的重要区别就在于,为了实现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的教育目标,所有与学生发展相关的因素都要充分考虑到制度建设中来,其中首要的因素便是家长及其所构成的社区。
对孩子的教育影响主要来自三方面:家庭、学校、社会,其代表者分别是家长、教师、社区,三方面教育力量的存在是自古以来的基本事实。从近代学校教育制度建立以来,教育理论和学校教育实践便都把三者形成教育合力作为一项重要的学校工作来对待。但在近代学校教育发展的早期,学校教育理论更致力于学校教育系统的完善,有些极端的教育心理学理论甚至认为,社会需要一个更加封闭的学校教育系统来完成未成年人的社会角色的塑造。随着社会和学校教育的发展,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和学校教育实践无情地驳斥了这种理论。家庭、学校和社会每一方面都对学生的情感发展、智力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着巨大的影响。百余年的学校教育实践告诉我们:不论是否意识到家庭和社区在未成年人的教育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它们都在同时实施着教育,并在学生身上产生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今天的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乃至普通家长都一致认为:家庭、学校、社会形成合力的教育,比三者各自独立实施的教育影响更大、效果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换言之,为了孩子健康发展,学校和家庭需要在教育方面取得一致性――孩子的教育需要家校密切合作,学校的教育需要家长的积极参与。
在今天的社会环境下,学校的发展越来越受到家长和社会的制约。社会舆论对学校的影响越来越大,家长看法对学校的影响同样越来越大。从教育理论发展来看,学校的外部评价从未像今天这样受到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的重视;从学校制度建设来看,家长(市民)对学校满意度的评价也从未像今天这样对学校发展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从社会舆论走向来看,学校的一举一动从未像今天这样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种现象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反映。对于学校教育来说,这种现象只是一种客观存在。当我们的办学理念还不适应开放形态的时候,会把这种社会对学校的干预视为“负面”力量,但当我们的办学理念转向现代学校制度所提倡的开放形态的时候,便会将社会对学校教育的关注和参与视为一种正能量。通过一定的开放型组织方式,以学生健康成长为共同目标,使家庭、学校、社会形成教育合力,正是现代学校制度的本质所在。
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方式不同,参与的深度也不同。通常我们把以向家长传达学生信息为主要目的的家长会参与方式称之为“单向联系”。这种方式下,家长是完全被动的,教师向家长传达的信息是经过精心选择加工的。由于信息的不完整,家长即使想要更多地对学校教育提出建议,也不可能提出适切、恰当的建议。家长的任何建议几乎都可被教师忽略不计。
在重视家长意见和建议的学校中,教师会将更多的信息传达给家长,并向家长了解学生在校外的情况,征求合作教育的意见和建议。这种方式可称之为“双向联系”。在这种方式下,家长可以发挥一定的主动性,家长的部分合理化建议会得到重视和采纳,并且家长在校外积极配合教师的教育活动。但家长的关注重心依然是自家孩子教育的问题。
在努力尝试实现家校合作的学校中,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形式更加多样,次数更加频繁,学校向家长传达的学校教育信息更加完整,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活动的组织方式更加完善和有效。家长委员会在这类学校不是虚设,而是在学校制度架构中占有重要地位,并成为学校管理运行中的重要环节,这种方式可称之为“支援性参与”。家长以组织的方式参与学校的计划和活动,家长的关注重心从“自家孩子”扩展至“全班孩子”甚至“全校孩子”。
《意见》所推进的家长、教师协会旨在把家长视为一个重要的教育集体,通过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师参与家庭活动,形成一致的、有机协作的教育力量,并通过家长、教师协会的稳定组织,将社区的教育力量纳入学校教育的轨道中来,这种方式可称之为“管理性参与”。这个组织是学校组织的必要构成部分。在这个组织中,家长的教育地位获得充分肯定,他们不仅参与学校计划的制订,还要参与学校教育的实施、管理和评价。
家长、教师协会的实质是有效组织三方力量,形成教育合力
家长、教师协会,顾名思义是由家长和教师共同组成的一个教育协作性组织,目的在于沟通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创造一个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教育环境。家长、教师协会作为学校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已成为现代学校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家长、教师协会不同于传统家长会的地方就在于它更加强调以“协作”为目的,以经常性的情况交流为手段,以制度保障家长参与学校事务为核心内容。
家长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是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事务的社会基础,也是家长、教师协会替代早期家长会的基础。家长教育程度的提高,使他们在有权利对学校教育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有知识和能力对学校教育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他们在某些专门领域内的知识使他们成为参与课程发展的有价值的人力资源,他们的技能和才干可以丰富学校课程和课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许多家长在问题解决策略和反映市民心声的政策阐述方面也具有很强的理解和表达能力,家长也是描绘学校发展蓝图的有效帮助者。
将家庭、学校和社区这三方的教育力量组织起来,形成教育合力,在理论上并没有任何异议,但在实践中,我们所能见到的合力案例则少之又少,相反却常常见到“反力”。所谓“5+2=0”的公式,就是对这种司空见惯的“反力”现象的典型描述。在今天交通和信息空前发达的社会,学校力量之“5”越来越不抵家庭和社会力量之“2”了。
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学校只是对其施加影响和教育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理论上认为全部影响和教育应由学校、家庭、社会三部分组成。三者对孩子形成一种教育合力,是对孩子健康成长的最理想状态。这种教育合力的典型表现是三方的教育目的、内容、方法和手段协调一致,互助互补。倘若三方教育不协调、不一致,则必然会造成重复教育或作用抵消,用公式表示就是:总教育Z=学校教育A+家庭教育B+社会教育C。今天的问题在于,由于学校教育过分强调自己的教育效能,因此包揽了过多的教育责任,甚至认为A约等于Z了。但是孩子生长所需要的不只是知识性内容,还需要情感体验。刻骨铭心的情感体验多是在家庭和社会获得的。教育活动的载体一是时间,二是空间,当A过分膨胀后,时间被过多占据,空间被过多挤压,这就意味着A挤压了B和C的时间和空间,进而挤压了二者的教育力量和作用。但事实上,后者的教育力量并未真的被挤掉,其教育作用也不可能真的被减弱,于是就形成了上述的“反力”现象,使得以家长为核心的社会对学校教育产生不满,“课业负担过重”“体育运动不足”“校外补习成风”等一系列现象的背后,这种“反力”的作祟不能不说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在信息化社会,通过“学校、家庭、社区一体化”来提升教育品质的基础是学校的开放。家长、教师协会背后的理念、制度和机制性的支撑也需要学校的开放。但是,这个意义上的开放不是学校简单地打开校门不再封闭,而是信息意义上的“公开”。从学校的角度说,如何区分以下几种情况,将必要的信息以制度化、组织化的形式向家长和社区公开,是当前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1.学校应该知道而不知道,但社区知道的有关学生教育的信息,是学校教育的信息“盲点”,需要通过畅通的渠道加以了解,如学生在社区的某些行为。
2.学校知道而家庭和社区不知道的有关学生教育的信息,属于保密范围的,需要采取适当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措施加以保密,如学生的某些需要保密的成绩排名等属于未成年人隐私范畴的信息。
3.学校、家庭和社区都该知道的有关学生教育的信息,属于开放办学的公开领域,应当通过各种制度形式实施开放,如学生某些值得公开表扬或批评的信息,而家长、教师协会是此类信息开放的一种重要的组织保障。
4.学校和社区都不知道的有关学生教育的信息,属于未知领域,需要双方合作收集、整理、分析和共享,如学生在社会上的某些碎片化但却能反映出学生心理健康成长问题的信息。这方面也正是家长、教师协会所能发挥独特作用的重要领域。
《意见》提出了协会的5项职责和功能: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学校建设、参与学校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沟通家校关系。这5项功能的确均符合家长、教师协会目前发展阶段的基本特征,作为其职责,也符合目前家庭、学校和社区协作关系发展状态。其中“参与学校管理”和“参与学校教育”是家长、教师协会与传统家长委员会的重要区别点,也是北京推进中小学家长、教师协会工作的重点。
家长、教师协会给学校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当前社会舆论对学校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有的学校甚至被舆论逼进了困境。造成这一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学校教育决策系统的封闭性和社会越来越旺盛的参与教育意愿之间的矛盾。我们在学校教育决策系统的开放方面做出过许多努力,比如在制订教育发展规划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对中小学办学质量进行监控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定期征集社会对教育工作满意度,等等。这些旨在努力开放教育信息的举措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舆论的压力,但封闭与参与的对立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学校的招生、考试、学业负担、教学质量、课程设置等问题依然是社会舆论每年都猜测、怀疑、不满、议论的热点。学校工作常年受到这类社会舆论的干扰,学校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受制于这类非专业性的压力。
家长、教师协会作为一种组织方式,能够有效地将学校与社会联系起来。家长、教师协会通过学校的渠道可以深度和主动参与教育决策过程,社会对学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家长、教师协会的参与渠道,顺畅地传达到决策过程中。理想状态的家长、教师协会是有效释放社会矛盾能量的重要组织。推进家长、教师协会建设,是目前基础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机遇,也是学校特色发展的一个策略选择。
在学校特色发展问题上,由于对特色的认识往往是通过其载体获得的,所以许多特色载体的选择具有“中性”特征,即谈不上某个被选对象是“最恰当”的,也谈不上某个被选对象是“最不恰当”的。采取更加民主的方式,特别是采取让家庭和社区更多参与选择的形式,有利于学校确立特色发展的战略方针,有利于学校的最终选择获得家长和社区居民的深度认可和主动支持。从这方面来说,建设家长、教师协会,无疑是学校特色发展的一个良好机遇。
从全市400余所已经开展家长、教师协会实验的学校经验来看,家长、教师协会的建立也给学校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挑战。首先是校长的决策权利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其次是教师的教学、考试、作业等日常工作受到了某些干预,第三便是班主任的工作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程序性影响。接受这些挑战,改变习惯做法,将迎来新的面貌。
实验经验证明,校长与家长良好的合作,能使校长的领导获得更加广泛的支持,教师的工作也变得更加容易。当校长的决策与家长产生分歧时,表面看似乎削弱了校长的决策权利,但从促进家校交流的角度看,校长依然是最高决策者,其权利丝毫没有被削弱。由于有了家长的主动支持,学校决策有了更加坚实的落实基础。
有些教师可能认为家长对教学并不内行却还要参与意见,但实验表明家长并不试图在教学专业领域发表意见,他们更多的还是利用自己的专长,帮助教师丰富课程和课外教育活动。能够经常在教学方面征求家长意见的教师在家长满意度调查中通常都能获得更高的分值,这对教师的教学信心是一种极大的鼓励。
班主任在班级家长、教师协会的协助下,能够更好地设计班级教育活动。许多经验表明,由于有了家长的支持和帮助,班级活动变得更丰富多彩了,班集体更团结、更具活力了。
稳步推进家长、教师协会的组织体系建设
市教委的《意见》针对当前全市家长、教师协会建设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对家长、教师协会工作的推进做出了顶层设计:一方面,规范家长、教师协会的组建程序,完善运行机制,逐步分级建立家长、教师协会组织;另一方面,市级层面加强问题研究和理论指导,区县加强领导工作,各校则为各级家长、教师协会组织的建立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制度保障。
根据北京市门头沟区和各区县自发参与实验的中小学校的经验,家长、教师协会在学校分为三个层级:班级、年级和学校。三个层级家长、教师协会的建立不分先后,但职责和功能相互关联,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学校层面的家长、教师协会是三级组织的核心,是沟通家庭、学校和社区三方教育力量的枢纽,是参与学校管理、讨论学校发展目标和措施的主体。班级家长、教师协会是三级组织中的活动承载者,它按照学校家长、教师协会的活动总体计划,结合本班特点和学生教育需要,协助班主任开展有特色的班级教育活动,商讨家庭教育与班级教育的结合等事项。年级层面的家长、教师协会主要存在于规模较大的学校,根据年级教育教学活动的特点,协助年级组开展同年级的校内外教育活动,并组织各班家长、教师协会开展统一的校内外教育活动。
学校家长、教师协会的成员由各班或年级协会推荐,选举一名条件合适的家长担任协会主席,校长担任副主席。学校家长、教师协会依据章程规定的职责和任务,参与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工作,组织家长和社区参与学校相关教育活动,支持学校课程建设和教学活动,协助学校做好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支持班级和年级家长、教师协会的各项教育活动。
具体来说,学校家长、教师协会的重要职责首先是沟通,组织家庭与学校间定期的有意义的交流活动;其次是确定家长的教育职责,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配合,指导家长家庭教育的方法和技巧;第三是帮助学生学习,通过有组织的方式,使家长在帮助学生学习方面起到更加有效的作用;第四是组织志愿服务活动,邀请和安排家长利用自己的专长,支持和帮助学校开展某些教育活动;第五是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对影响到孩子和家庭的有关教育决策,组织家长以全面合作者的身份参与讨论和做出决策;第六是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将社区资源充分运用于学校、家庭和学生的学习方面。
在学校普遍建立起家长、教师协会的基础上,区县以各校家长、教师协会主席为当然成员建立“家长、教师协会联席会”制度。区县家长、教师协会联席会议依据学校家长、教师协会的章程,拟订本区县家长、教师协会章程,参与本区县学校教育发展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协调相关社会教育机构,配合中小学校做好未成年人的社会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家长、教师协会联席会议的工作,帮助学校家长、教师协会完善其章程。
在各区县普遍建立起家长、教师协会联席会基础上,市教委可组建“北京市中小学家长、教师协会联席会议总会”。总会依据区县和学校家长教师协会的章程,拟订全市家长、教师协会章程,参与全市学校教育发展规划的制订和实施,能够系统阐述全市教育政策的关键内容,协调相关社会教育机构,配合中小学校做好未成年人的社会教育工作,指导区县家长、教师协会联席会议的工作,帮助区县家长、教师协会完善其章程。
未来,北京市中小学家长、教师协会的组织形态将形成以学校家长、教师协会为基础,区县家长、教师协会联席会为成员的市级家长、教师协会总会。(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