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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城左戈铭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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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1996年出土于山东潍坊的齐城左戈,铭文中的“左”意为左武库;“”当为“冶”字,为“冶尹”的省称;“洧”字为人名。齐城左戈的年代当定在战国中晚期为宜。

【关键词】齐城左戈;铭文;冶尹;工师

《文物》2000年第10期孙敬明先生刊文介绍了1996年潍坊市东南丧犊故城遗址出土的一件铜戈[1],对此戈的器形、铭文、年代等进行了精深的考证,为进一步研究该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在孙文的基础上,对此戈的铭文及相关问题略作补正。

此戈内尾部穿下铸有两行七字铭文“齐城左冶所汉(洧)造”(图一)。

齐城,银雀山汉简《孙膑兵法・禽庞涓》中多次提到此地,一般认为是齐都临淄,临淄故称齐城。《史记正义》引《括地志》云:“青州临县也,即古临地也。一名齐城,古营丘之地,所封齐之都也。”《水经・淄水注》:“城对天齐渊,故城有齐城之称。”《一统志》云:“临淄故城在临淄县北八里,亦曰齐城。”《史记・齐太公世家》载齐献公元年(前859年)“徙薄姑都”而“治临淄”,至公元前221年秦灭齐前,临淄一直是齐国国都,是齐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此地已经进行了两次考古发掘[2]。

“左”字在兵器铭文中习见,此外还有“右”字。关于其性质,学术界意见不一。黄盛璋先生据“齐城右造车戈”认为,左、右表造器的官府与作坊分为左、右,齐城设左、右造车,既造铜器,也造铁器,下设有冶,包括车马器,也有兵器;“左造”有可能是“左造车”之简;左、右造车实际为战争器械制造厂;地方上也仿此制,设有左、右两兵器制造厂,简称左、右,乃左、右工之略称[3]。李学勤先生认为,兵器铭文中这类“某地左(右)”的左、右、内右、徒等,都是指军队编制[4]。何琳仪先生认为,“左”“右”应是“左戈”“右戈”或“左戟”“右戟”的省简形式[5]。董珊先生则认为,“左”“右”应是“某地左(右)库”的省称[6]。孙敬明先生同于董珊先生之说,认为左、右是“左库”“右库”或“左冶”“右冶”之省。我们认为当理解为左、右武库为妥。银雀山汉简齐律中有守库之法的记载。三晋兵器铭文中习见左库、右库、上库、下库,为存放兵器之处,或为掌兵器的官署。齐国兵器铭文中未见全称“左库”“右库”者,皆简称为“左”或“右”。战国时期各国兵器的铭刻制度是相互影响的,虽存在很大差别,但是也有一致之处,特别是在赵、燕、齐、三晋各国之间,如赵国兵器铭辞中的“立事”,黄盛璋先生认为便是受齐国、燕国的影响[7]。

冶,形作,三晋[8]、赵、燕、楚兵器铭文中皆见,隶定为“”。郭沫若先生认为“殆职官名”[9],但未释何字。杨树达先生释为侃,疑当读为“”或“炼”[10]。熙先生释为刚,言“刚当读为工师,刚工双声,并属见纽。工东部,刚阳部,东阳二部通转是古代楚方言的特征”[11]。李学勤先生释为冶,言“,其实是‘冶’字。战国题铭中的‘冶’,最繁的形态是从‘人’‘火’‘口’‘=’,但常省去其中任何一个部分”[12]。王人聪先生同意李学勤先生之说,但不同意李先生对此字最繁形态字形的分析,言“但李对此字字形结构的分析,认为最繁形态中有一部分是从‘人’,则是不妥当的,应从‘刀’。其次,李认为此字常可省去其中任何一个部分,这也是不妥当的”[13]。

我们认为字释为“侃”“刚”都是有问题的,当释为“冶”为是。侃字所从,乃为流水之形,同所从两横形不类。另外,侃与或炼虽读音相近,但经典中不见侃假借为或炼者,因此二者缺少必要的意义连接。释刚,读为工也是有问题的,李学勤先生对此早有评述:“因为在同时的勺铭上,‘师’可简称为‘’,‘工师’的身分与‘工’大有不同,‘工师’,决不能自称为‘工’,况且楚器,如楚怀王二十九年的漆奁,铭文为‘二十九年,大司造,吏丞向、右工师为,工大人台’,‘工’字并不作‘’。”[14]

“”字的字形可见如下几种:

Ⅰ. Ⅱ. Ⅲ.

黄盛璋先生对“冶”字的结构类型与分国也进行了研究[15],他把“冶”字分为四式:

A. B. C. D.

从上可明确看出“冶”字由繁至简的演变过程。此字最繁的字形从“刀”“火”“口”、“=”,兵器铭文中常见的等形,即是对繁形的省简。冶字从“火”,为形符,从“口”“=”,为增饰部件,没有实在含义。“口”形在古文字中亦常用来作为一种增饰性符号,无实在意义,比如“鲁”字,姚孝遂先生指出:“‘鲁’是‘鱼’所衍生的,今作‘鲁’,小篆伪从‘白’(自)。‘鲁’字所从之‘口’亦与‘口舌’之‘口’无关,纯粹是一个区别符号。”[16]金文中有些原有之字加“口”旁,亦无实在意义,比如井侯簋铭“追”字加“口”作“”形;陈侯因敦铭“帝”字加“口”作“啻”。“=”式符号,诸如“戒”字,“”(叔夷钟,《集成》272-6)、“”(《玺汇》1238)。“冶”字所从字符“火”“口”、“=”,皆可省,唯独“刀”各种形体皆不省。我们知道,一般来说,形声字的形符可省,声符不可省,何琳仪先生认为“刀”是声符,故不可省。“刀”为何是“冶”的声符,何先生论述如下:

“冶”,羊者切,喻钮四等,上古音定钮。“刀”,都老切,端钮。定、端均属舌端音,然则“冶”“刀”双声。“刀”,宵部;“冶”,鱼部。宵、鱼每可旁转,例不备举。值得注意的是,从“刀”得声的“叨”,典籍亦作“饕”。《左传・文公十八年》“谓之饕餮”,《书・多方》正义引作“叨餮”,《说文》“饕”或作“叨”,均其左证。“饕”从“号”得声,而“号”(宵)可读“胡”(鱼部)。《荀子・哀公》“君号然也”。注:“号读若胡,声相近字遂误耳。《家语》作君胡然也。”此从“刀”得声之字可读鱼部字的佳证[17]。

此说从古音通转的角度释读此字,颇有创说,但显然解释得过于迂曲。此字或为会意字,“刀”符或为义符,而非声符。此字的结构分析目前还没完全解通,尚待进一步考证。

“冶”表示冶官,乃一种职务。或谓为“冶制的工师”,傅天佑先生认为“冶”即“冶尹”之省称[18],学者多有从之[19]。我们认为此说是,“冶”当非表示“工师”,应是“冶尹”省称。

郑国六年戈铭云:“六年奠(郑)命(令)韩熙、右库工(师)司马,冶狄。”(《三代》19・52・1)铭文中“工师”与“冶”并称,可见冶亦非工师,乃不同身份之职。在兵器铭文行款中,“工师”之署名往往前置于“冶”者,可知“工师”的身份必尊于“冶尹”。确切言之,“工师”是铸造兵器的监工,乃行政职务。《荀子・王制篇》:“论百工,审时事、辨功苦、尚完利、便备用,使雕琢文采不敢专造于家,工师之事也。”这里已将“工师”的职责说得很清楚了。而“冶尹”为造器过程中的掌管者,其职能是掌握造器的合金比例,即《考工记》中所记载的“冶氏执上剂”,为技术职务。这在已著录过的兵器铭文中亦有佐证。赵国铜剑有铭文云:“王立吏(事)、葡阳命瞿卯、左库工师司马合、冶升执齐。”(《录遗》599)剑铭中的“执齐”即文献中“执上剂”之含义,指铸造器物过程中合金比例的掌握。于此可见,兵器铭文中的“冶”非与“工师”同[20]。

“工师”是铸造兵器的监工,乃行政职务。《周礼・考工记》:“攻金之工,筑氏执下齐,冶氏执上齐。”此字体现了“物勒工名”的制度。《礼记・月令》:“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就整体而言,战国早期以前,兵器多为“物勒主名”,比如商代兵器的族氏铭文,西周时期的毛伯戈、大保戈等,都可称为“物勒主名”,战国中期以后,“物勒工名”代替了“物勒主名”,如三晋、秦、燕器铭文,多属“物勒工名”的形式。不过,齐兵器铭文中大多是“物勒主名”的形式,“物勒工名”的形式较为罕见,目前所见仅5件。战国文字中的“冶”存在很大的区域差异,不同的区域字形不同[21]。“冶”字的区域特点,李学勤[22]、黄盛璋[23]、王人聪[24]等先生已有专门的论述,兹不赘述。

“洧”字,金文首见,从水从又,卜辞中有此字,或用为地名。《甲骨文编》卷11:“《说文》:‘洧水出颍川阳城山东南入颍,从水有声。’此从又即古文有字。”[25]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按:“《说文》:‘洧水出颍川阳城山东南入颍,从水有声。’古文又、有得通,孙说可从。”[26]此处当为人名。

此戈形体修长,首部残,援微上翘,隆脊,身两侧有刃,长胡三穿。内微上扬,两侧有刃,上部有缺凹,尾部稍残,内上一长楔形穿(图二)。此戈的年代,孙敬明先生定为齐宣王、闵王时器。我们认为,此戈无明确的年代标尺,其绝对年代尚无法确定,就其形制而言,定为战国中晚期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这种援微上翘、长胡、内微上扬的戈年代比较晚,如传世的战国中晚期齐兵王章戈[27],便与此戈的器形极为相似。

参考文献

[1]孙敬明:《齐城左戈及相关问题》,《文物》2000年10期。下文所引孙说皆出自此文,不另行作注。

[2]a.山东省文物管理处:《山东淄博齐故城试掘简报》,《考古》1961年6期; b.群力:《临淄齐国故城勘探纪要》,《文物》1972年5期。

[3]黄盛璋:《燕、齐兵器研究》,载《古文字研究》第19辑,中华书局,1992年,第33页。

[4]李学勤:《却氏左戈小考》,载《缀古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30―132页。

[5]何琳仪:《战国文字通论》,江苏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90页。

[6]董珊:《战国题铭与工官制度》,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6月,第194页。

[7]黄盛璋:《试论三晋兵器的国别和年代及相关问题》,《考古学报》1974年1期。

[8]下田诚先生对三晋兵器中的“冶”字进行了系统的分类和讨论,制定了三晋兵器“冶”字表。参见《再论三晋“冶”字》,载《古文字研究》第27辑,中华书局,2008年。

[9]郭沫若:《楚王鼎》,载《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见《郭沫若全集》第7卷,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172页。

[10]杨树达:《楚王鼎跋》,载《积微居金文说》(增订本),中华书局,1997年,第128页。

[11]熙:《寿县出土楚器铭文研究》,《历史研究》1954年1期。

[12][14][22]李学勤:《战国题铭概述(下)》,《文物》1959年9期。

[13][24]王人聪:《关于费县楚器铭文中的“”字的解释》,《考古》1972年6期。

[15][23]黄盛璋:《战国冶字结构类型与分国研究》,载《古文字学论集》初编,香港,1983年。

[16]姚孝遂:《再论古汉字的性质》,载《古文字研究》第17辑,中华书局,1989年,第315页。

[17]何琳仪:《战国文字通论》,江苏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92页。

[18][20]傅天佑:《兵器铭文中的“冶”非“工师”说》,《江汉考古》1984年1期。

[19]a.郝本性:《新郑“郑韩故城”发现一批战国兵器》,《文物》1972年10期; b.同[17],第123页; c.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441页。

[21]齐国作“”、“”形;燕国作“”形;赵国作“”形;楚国作“”形。

[25]孙海波:《甲骨文编》,中华书局,1965年。

[26]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台湾中央研究院,1982年。

[27]据黄盛璋先生考证,王章戈为齐襄王时期的标准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