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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谁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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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就像一场白天和黑夜的火炬接力,只是不是白天跑得太急,就是黑夜接得太慢,火炬最终还是在日出前熄灭。

我爱末日。他像一匹华丽的绸缎,耀眼地周旋在百花园,即使我是朵娇艳的玫瑰,他也视若无睹。有时我叫血玫瑰,有时我叫玻璃玫瑰,因为易碎和脆弱的感性。

末日是在我在演艺的夜总会看到的,那时,我是个用肢体表达语言的女子。当我水蛇般的身体在铜管下妖娆时,我看到他搂着一个女子斜着眼看我,然后吐出漂亮的烟圈,在我周围蔓延。那种眼神略带轻佻,手耷拉在女子的肩上,眼睛却死死盯着我,让我有些慌乱,动作开始跟不上节拍。

那场演出简直糟糕透了,我是在观众的口哨声,尖叫声下台的。演出结束,我在演艺室的角落看到他,身边是布衣。布衣是DJ,看见我过来,他轻轻问,玫瑰,下了?

然后他很简单地给我介绍:末日,我同学,做化妆品生意。末日对着我暧昧地笑。看到他的笑,我肆意的扭动我水蛇一样的身体,希望他会说话。

他开口了,玫瑰,很可爱的女子。

和末日开始间断地交往,有时会一起去吃饭,布衣也去。一个月后,末日说,玫瑰,做我女朋友。说话的时候,布衣从旁边经过,看看我,并不言语。只是奇怪地伸手拍了一下末日,说,吃饭去。吃饭时,布衣说了很多话,我就记的最后一句是,玫瑰是个好女孩。

认识布衣有半年,印象中他不是很多话的人。我是在黑月亮驻场的时候认识布衣的。

第一天刚演出,观众一直在起哄,演出完后,我开始哭,很大声的那种。 所有的人都过来应酬一样的劝我,安慰我,我还是哭。

然后我听见一个低沉的声音,让她哭一下吧,或许会好点。

不知道过了多久,又听见那个声音,喝水吗?

抬头,看见他,是实习的DJ,大家叫他布衣。

他放下手中的水,转身就走,半个小时后回来,拿着一个大大的洋娃娃,我看了一眼,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拍拍娃娃的头,就听见那委屈的声音,嫩嫩的,不要动我,讨厌。还带着动感的音乐,娃娃的睫毛一闪一闪的,很是惹人喜欢。我抹了一下泪水,接过那个漂亮的洋娃娃,扑哧地笑了。后来我知道,那个洋娃娃是他十天的工资。

那段时间很是无聊,晚上早早就收工了,我便迷上了上夜网。某日,和末日一起上通宵,论坛上在热火地讨论玻璃女子的心,我心动,因为和我如此接近的话题。于是我说,玻璃女子并非透明,而是易碎。

回头看末日,他暧昧地对我笑,点头示意。然后看到他用夸张的黑色字体发出:玻璃女人的心之所以是玻璃,是因为她爱的太透明,只是当心碎时,玻璃的粉末也会沿着曾经走过的掌心一路追逐,让那些伤害玻璃的人痛到脉络肌里,不能呼吸。不需要关爱,只需要大家珍惜理解她们,不要因为她们的透明而想着去穿透。

恍惚间,我听到玻璃掉在地上的声音,那么清脆,那么透明。如此经典的透彻,如不曾经过怎会这般深刻。

清晨,我没有回自己的房间,被末日牵着手走进他的住所。很宽大的一间房子,墙壁是是玫瑰色的,床单也是玫瑰色的,那么浪漫而华丽的地方,我喜欢。

以后每天晚上演出完后,我总是急匆匆地卸妆,。留下身后散乱的演出服,小女人样地跟着末日回家。我看着布衣对我无奈地笑。

一个月后,我想转场,布衣没有说话,默默地收拾了东西和我一起走。

有一天,布衣说,玫瑰,你的香水很好。我骄傲地说,是末日特意送我的。

事实上是我闻见末日拥着我时浓浓的女子香水味道,而我从来不用如此夸张的香水,看着我狐疑的眼神,末日笑着讲经过香水柜台,想为我挑选一款香水,结果促销小姐不小心把廉价香水喷洒。

说完,魔术般从身后拿出1950年出口的黑色魔法:兰蔻的Logo是一朵玫瑰花,粉粉的,嫩嫩的,绯瓣含羞,柔媚万千,宛若为我而生。

我看到瓶口是动过的,顾不上多问,末日就堵住了我的嘴。

我去外地演出,临走时,末日亲昵地说,玫瑰,早点回来。

比预定的时间早回来一天,我没有给末日通知,因为我想给他惊喜。

路过商场,我准备给末日买条领带,然后听见身后熟悉的声音,亲爱的,你喜欢兰蔻的香水吗?

回头,血液在身体里沸腾。

我看着末日怀里是一个比我更妩媚的女子,彼此柔情蜜意的相拥,我仿佛看到本来属于自己那华丽的绸缎被别人穿在身上招摇过市。

我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平静,我说,末日,你好。

他看到我,眼里有一丝慌乱。那个女子不耐烦,末日,谁啊。

他讪讪的陪笑,一个普通朋友。

末日与她扬长而去,绸缎在阳光下发出刺眼的光芒,我被刺射得失去所有力量,最后瘫软地倒在街上,血从我的身体里流出,那一刻我真的像朵血玫瑰。

我给布衣打电话,我说,布衣,我想见到你。我快要死了。布衣,末日真的不会爱我,他真的不爱我。

布衣赶到时,我窝在自己小小的房间,蜷缩在地上,瑟瑟地望着他,有些无助。

他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只是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当所有的爱情泡泡都被击碎,太多的语言就成了奢侈。我的生活像旋转的没有规律的陀螺,常常停止呼吸。布衣经常过来陪我,和我说话。

偶尔我会像只流浪狗一样窝在地板上,看布衣,为什么一直不找个女朋友。

布衣不回答我的问题,也不看我,他总是在厨房里忙碌着,为我做喜欢的饭菜,为我熬鲜美的蘑菇汤。而他的手指那么白皙,一双只在音乐键盘上活动的手,此刻却因为我在油烟中忙碌。

突然他说:我爱上的女孩不爱我。

我穿着大大的T恤,走进房间。

布衣在厨房忙碌的时候,我窝在沙发上看王家卫的精彩回放,看张曼玉那么精致的旗袍,我喊,布衣,我说我看不懂这么美丽的爱情,我只喜欢那些合着背景的漂亮衣服。

布衣笑着说,那你就看那些你喜欢的衣服,不去想那种爱情。他不知道,我在骗他,即使王家卫那么虚假地说,那个期限是一万年。我仍然喜欢那俗套的台词,因为我始终认为自己是一朵玫瑰,没有绚丽的爱情我是无法生存的。

布衣几乎每天都来,给我烧好吃的饭菜,为我唱美丽的爱情歌曲,我像个玻璃娃娃在他面前越来越透明。

有一天,很晚了,我说,不回去了吧。他忧郁的看了我一下,点头,抱了毛毯在客厅的沙发上。

半夜的时候我听见他轻轻的脚步声,听见他走到我身边,发出浊重的呼吸。他的手触到我的脸,我的心砰砰地跳。我告诉自己,如果布衣吻我,就睁开眼接受他。然后我闭着眼睛感觉到他为我拉上掉在地上的被子,但最后我听到他轻声的叹气。

再看电视时,欧莱雅如水的女子做广告时,我拿出了末日送我的黑色魔法,Magie Noire,眼泪和香水融合在一起。

我想起末日的种种谎言,却原来我都知道,可是我终究还是喜欢兰蔻的美。我期待着,末日会回来,他回来时会对我说的种种话。梦里温习着与末日的爱。

清晨,发现门口伫立的末日,他说,玫瑰,跟我回去吧。

知道那女子在花光他所有的钱后,就和他分道扬镳了,现在的末日已是一个一穷二白的人。看着他现在如此的样子,我的心被牵扯着阵痛。

末日继续说话,玫瑰,我以后会好好爱你,我知道你还是爱我的。

我给末日说,给我一点时间。然后在我转身时,我听到末日低低的声音,玫瑰,我爱你。

末日眼里的晶莹把我的心融化了,我扑到末日的怀里抽泣,末日轻轻拿出兰蔻的口红,玫瑰,这是为你留的,因为Logo是为你而美丽的玫瑰。

我对布衣说 我要走了,他也没有问我去哪里。他只是沉默地帮我把行李一件一件放到车上。

末日的业务越来越多,开始他还会给我打电话,说要晚一点回家。

后来就渐渐地没有准点,常常夜很深的时候,我嗅到重重的酒气和浓浓的香水味,偶尔,会有那种夸张的酒红色的发粘在末日的身上。

我问,他淡淡地说,应酬。

再问,他黑着脸,然后摔门而去。

我又开始独自一个人晚上寂寞的等待。

孤独的日子,布衣也约我去喝茶。是夜晚,背景音乐林忆莲的《铿锵玫瑰》,“像旷野的玫瑰/用脆弱的花蕊想迎接那旱季的雨水/所以温暖却暧昧/所以似是而非。”

布衣说,也许玫瑰永远都是娇贵的,他知道自己只是一介布衣,但是他会等,等到玫瑰愿意在风雨中磨练的时候,他去呵护它。

其实多年以来我知道他的意思。

我说,布衣,找朵清香的蔷薇,或许更适合你。

布衣只是安静,安静得让我心里发慌。

我的末日,我的绸缎永远是追逐年轻女子的,而他也是年轻女子所追逐的,我这朵玫瑰,早已枯萎得不成颜色。

布衣安静的看着我,然后我离去。爱情就像一场白天和黑夜的火炬接力,只是不是白天跑得太急,就是黑夜接得太慢,火炬最终还是在日出前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