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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不过三 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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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依林一边蹦着跳着,一边哼着唱着《看我七十二变》,就像是小孩子玩“过家家”的游戏,很可爱,多少也有些可笑。无论可爱还是可笑,都出自同一个缘由:人在成长过程中,难免贪图新鲜、追求改变,希望像孙悟空那样拥有七十二变的本事,“缺点变成优点”、“自卑留给昨天”,其间充斥着成长的快乐和烦恼。

凡是与成长有关的故事,都无可指责,只是早熟的中国传统社会一向不鼓励多变。冯梦龙编著的《三言》里,有一章专门讲了柳永的故事。作为著名的词作家,柳哥在宋朝“文艺界”享有崇高威望,绝对不次于蔡美眉在今日亚洲乐坛的地位,不过他很谦虚,自称“柳三变”,一变为词人。再变为官人,三变为仙人,三变足矣,不像今日“达人”和潮人们那样一门心思奢望着七十二变。

柳哥的三变,延续了比他更古老的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比如孔子的得意门生子夏认为,“君子有三变,望之俨然,即之也温,听其言也厉”。可不可以四变或者五变呢?当然可以,七十二变也可以,八十一变也可以。但是,在中国的古老哲学里,三不仅是一个数字,更是窥探宇宙奥秘的枢纽,正如《老子》所说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万事万物不过是三的派生物罢了,“事不过三”。既然如此,何必七十二变呢?就算你七十二变,也逃不脱“如来佛”的手掌心,万变不离其宗。

今人常用的成语“事不过三”,词典上解释为“同样的事不宜连做三次”。这是语言与时俱进的结果,而且符合约定俗成的规则,不能说不对,同时不能不承认,它已经改变了初衷、背离了原意。在我看来,“事不过三”的体用可能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提醒大家追根溯源、吃水不忘挖井人,避免富贵不过三代的“悲剧”;二是鼓励有志者努力修为、日臻完善,就像王国维所总结的,“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三是倡导人们明心见性、豁然开朗,就像青源禅师所经历的,“老僧三十年前来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及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入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而今得个休歇处,依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

山还是那个山,水还是那个水,人生却有三重境界。智者如此,凡人亦然:男人还是男人,女人还是女人,最多三变,一变为丈夫(妻子),再变为父亲(母亲),三变为公公(婆婆),其他诸如叔叔、姑奶奶之类的境界,不过是三的派生物罢了:苦在其中,乐在其口,这是“常道”。像蔡美眉那样走“非常道”的人,最多也是三变,一变为艺人。再变为著名艺人,三变为更著名艺人,不管“你是满意啊还是满意啊还是满意啊”,也不管“你是喜欢啊还是喜欢啊还是喜欢啊”,只能如此,如此而已。

当然,肯定有人不甘心止步于三变,仍然奢望着七十二变,那又会如何呢?假设皇帝在登基之前推让三次犹觉不足,一定要七十二次推让,那就太假惺惺了,可以跟今日流行的“竞争上岗”相媲美:假如秋香二笑之后意犹未尽,一定要凑足七十二笑,很可能把唐伯虎给笑傻了、笑跑了,一段好姻缘就此泡汤,回头再想当“小三”恐怕都当不成,“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