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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非典型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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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新疆是一个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并存的具有特殊省情的大省区,其经济结构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因此,新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进程具有相应于所处发展阶段的非典型性特征

关键词:新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三次产业;城市化

中图分类号:F290文献标识码:A

经济结构变革的核心是农业产值份额下降、非农产业产值份额提高(产值结构转换)和农业劳动力份额下降、非农产业劳动力份额提高(就业结构转换)这两个过程。一般说来,发展中国家劳动力份额从农业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滞后于产值份额的转移,或者说就业结构的转换滞后于产值结构的转换。其原因主要由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发展中国家人口增长过快、劳动力供给丰富;二是发展中国家的非农产业(特别是工业)技术进步速度比农业快,资本集约程度高于农业,从而劳动生产率较高,影响了劳动力的吸收。由于这两点原因,发展中国家就业结构转换不如发达国家类似发展过程来得成功。

在新疆经济结构变革过程中,农业劳动力份额的下降严重滞后于农业产值份额的下降,即就业结构的转换严重滞后于产值结构的转换,这也就是新疆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非典型性特征,新疆农业劳动力份额下降滞后于农业产值份额下降的特征,并不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造成的;相反,这一特征正是相对于既定的发展阶段才存在的。进一步的考察会看到,这一特征是由于在经济发展过程当中所采取的经济发展战略造成的一系列经济结构非典型性特征的后果。

一、非典型性特征之一:轻重工业比例失衡,吸纳劳动力能力难度加大

霍夫曼比率是指消费品工业净产值与生产资料工业净产值之比。德国经济学家霍夫曼将全部产业分为消费资料产业、资本资料产业与其他产业三种类型,他认为凡是某类产业的产品有75%以上是消费资料的归消费资料产业,75%以上是资本资料的归资本产业,不能归入上述两类的就归入其他产业。霍夫曼比率适用于衡量一定时期的工业化水平和工业化阶段的划分。霍夫曼比率越小,重工业化程度越高,工业化水平也越高,它表明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加工程度的产业份额比例将增长。

“霍夫曼比率”中运用的工业分类标准,使用的消费品工业和资本品工业的划分与我国理论研究和实践中所使用的轻重工业的划分方法比较接近。因此,本文将此法修正为运用轻重工业产值之比,来近似判断新疆工业化水平所处阶段。新疆工业的这一指标从1949年的25.53下降到2001年的0.34,可以判定新疆的工业化发展水平越来越高,而且目前已经处于霍夫曼所认为的第四阶段,即最高阶段。显然这是不符合实际的。新疆虽然重工业所占比重较大,但并未真正进入工业化发展阶段。

由于历史原因以及现实条件的影响,新疆工业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重工业偏重,轻工业偏轻,轻工业、重工业发展不协调。世界多数传统工业化模式在工业结构转换中始终或是曾经以轻工业为中心向以重工业为中心发展,而新疆工业发展则与之不同,新疆从工业化初期开始重工业就占有较重要的地位,建国后重工业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1949年新疆的轻工业、重工业之比为95.9∶4.1;1978年轻工业、重工业之比达到41.6∶58.4,重工业的年均增长速度为24.2%,超出轻工业(10%)一倍以上;改革开放以来,轻工业、重工业发展不协调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2002年轻工业、重工业之比为26.4∶73.6。根据霍夫曼理论,当一国的重工业与轻工业产值之比(霍夫曼系数)大于1时,说明该国进入了重化工业时代。我国目前的这一比例大概为1.5左右,世界发达国家的霍夫曼系数一般在2.5和3之间。新疆的霍夫曼系数达到2.8。新疆的霍夫曼系数高并不意味着新疆的工业化程度就高,而恰恰是轻重工业发展失衡的表现,由于没有经历轻工业充分发展的阶段,现在新疆的轻工产品自给率很低,大多数日用品依赖从内地调入。这种轻重工业发展失衡导致工业与农业之间缺乏整体联系,工业既不能为农业发展提供必要的市场和技术支持,又不能有效地吸收农业中的剩余劳动力。轻重工业比例不协调已成为制约新疆经济发展的结构性因素。

第二,轻工业、重工业内部结构不合理。新疆的重工业中采掘、原料工业所占比重较大,占87.3%,加工工业所占比重较低,只占12.7%;而轻工业的91%以农产品为原料,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不到10%,因此新疆的轻工业仍处于以初级加工为主的初级发展阶段。受计划经济体制下分工格局的影响,新疆的工业主体建立在资源初级开发基础上,能源、原材料产品比重大,加工深度不够,产品加工层次低、附加价值低,资源优势尚未真正转化为经济优势。目前,新疆产量比重较大的工业产品主要是采掘与工业原料,如原煤、原油、天然气、纱、钢材、水泥、化肥等。这表明在生产这些产品方面新疆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和劳动力优势,而加工品制造能力则不足,如新疆没有家用电器的生产,汽车产量不到4,000辆,仅占全国汽车总产量的0.12%。面对加入WTO的新形势,新疆的资源优势正趋于弱化,新疆工业发展将面临新的挑战。

第三,工业中国有经济所占比重较高。新疆的工业建设主要依靠国家投资,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性转变,2002年全国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数量比重仅为22.65%,其产值比重为40.78%,同期新疆国有经济比重却居高不下,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数量比重为63.93%,其产值比重为83.19%,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以上。国有经济比重高、解困难度大制约着新疆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

总之,工业化发展滞后,加大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难度。2004年新疆三次产业的比重为20.2∶45.9∶33.9,工业产值构成中石油化工、能源、有色金属等占较大份额,但并不能以此就断定新疆工业化已进入重化工业阶段;相反,这是新疆工业水平低、产业结构不合理的表现。事实上,由于新疆的重工业是在轻工业并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的情况下发展的,属于资源开发为主导的偏重工业产业结构,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相对不足,无法拉动和刺激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和流动。同时,重化工业的技术扩散空间狭窄,很难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生产空间和支持条件,而且新疆的石油石化多属中央企业,精深加工部分大都建在区外,与当地经济的关联度低,对地方国民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也是有限的。属于地方工业的大多数行业,特别是吸纳劳动力较多的制造业在新疆工业产值构成中所占的比例偏小,一般规模小,产业链条短,市场需求弹性空间小,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

二、非典型性特征之二:第三次产业十分不发达,产业内部结构不协调

英国经济学家科林・克拉克的研究表明,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劳动力首先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移。当人均国民收入进一步提高后,劳动力继而向第三产业转移。劳动力的这一转移顺序,为发达国家早期的发展历史所证明。因为在这些国家,工业中技术起初是劳动密集程度很高的,而随着技术的进步,工业中吸收劳动力的能力逐渐降低,劳动力开始流向第三产业。而在发展中国家,工业在一开始就接受了资本密集程度较高的技术,吸收劳动力的潜力受到限制。因此,第三产业在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中的作用大大加强。可以看到,绕过第二产业而直接把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转移到第三产业中就业,是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转移的一个特点,这一特征在中国尤其是在新疆表现得尤为突出。

新疆第三产业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是:

1、新疆第三产业比重与差距。从新疆近10年经济发展中三次产业间产出结构(产值)和投入结构(劳动力)的变化情况看,1990年三次产业产值在GDP中的比重分别为24.1%、43.8%、32.1%,三次产业的劳动力比重分别是61.27%、17.39%、21.34%,到2001年,三次产业产值在GDP中的比重已调整为14.1%、51.8%、35.6%,劳动力比重分别是54.77%、13.75%、31.43%,符合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但是,近年来经济运行中遇到的有效需求不足的难题,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第三产业发展相对缓慢,发达国家第三产业的增加值比重目前均在70%左右,一些发展中国家,其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也在40%以上,而2001年,新疆不到40%。相比之下,新疆第三产业发展存在两个明显不足:一是起点低;二是速度相对缓慢。

2、新疆第三产业内部结构与差距。与世界大部分国家相比,新疆与全国一样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偏低,但从第三产业内部结构看,第三产业结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应阶段的水平相比,交通业、商业并不落后,真正落后的是教育、科技、信息、金融等新兴行业,发达国家新兴行业一直较大幅度上升。虽然,新疆新兴行业如房地产、金融、社会服务业、卫生体育业、文教业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由1990年的17.2%提高到2001年的21.6%。但与发达国家走过的相应阶段相比,与我们要达到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以下不足:

第一,第三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发展水平低,体现出典型的“流通类”特征。传统商贸流通一业独大,占到三产全部增加值的50%左右,新兴第三产业金融、保险、综合技术、科研、信息咨询服务业发展明显滞后,比例普遍在10%左右。服务业的行业类别众多,能广泛提供简单劳动、复杂劳动的就业机会,既可以为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又可以为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但是,新疆服务业总体发展落后,处于第三产业欠发达状态。新疆第三产业在总量上与全国其他发达地区差距很大,在结构上与全国相比,表现为更低的层次和更不合理的结构。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信息咨询业等新兴行业,在市场经济中既是经济运行的基础,又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相对不足。从第三产业内部结构上看,发达国家主要以信息咨询、科技服务、金融保险等新兴行业为主,而新疆仍以传统的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为主,2002年这两个行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42.93%,属于新兴行业的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增加值合计仅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2.13%,比全国平均水平还低10.17个百分点。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力促进新疆第三产业的发展面临总量和结构的双重挑战。

第二,第三产业内部仍呈现国有经济为主体的格局。第三产业中,国有经济主要分布在交通运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等行业,因而国有经济在第三产业中所占比重最大、集体经济相对较弱,个体经济广泛地活跃在商业、饮食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尚未形成规模经济,仍处于低层次、低水平、低收入、低产出的科技含量低的初级资金积累阶段。

第三,第三产业发展与一二产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为工业企业服务的科技开发、产品设计、营销服技服务长期发展不足,使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的工业低水平徘徊,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产品的增长和农业的增值。

第四,第三产业中的科技含量低。科学研究综合技术服务业占的比重最低,有悖于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原则。2001年新疆科学研究综合技术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为0.37%,比全国平均水平0.71%低0.34个百分点。

第五,新兴产业发展迟缓。与先进城市相比,新疆第三产业除规模小、比重低、整体水平不高外,更主要的差距体现在旅游、信息、房地产、金融、保险等新兴产业所占份额太小。目前,旅游业占全球GDP的份额已超过10%,2001年新疆旅游业占GDP的比重为5.2%,全省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仅1.29%,低于全国水平0.6个百分点;北京金融保险业占GDP的比重1997年达到13.6%,而新疆2001年才达到3.29%。

第六,从就业方面看,第三产业传统部门主要是商货、社会服务业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讯业吸纳了绝大部分劳动力,而金融、房地产、科技等行业的从业人员增加有限。

城镇化与工业化水平低是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2004年全国的城镇化率平均为41.8%,而新疆的城镇化率只有35.2%,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6.6个百分点。若按照美国经济学家霍利斯・钱纳里的城市化“标准结构”,人均GDP在1,000美元时的城市化水平应为63.4%。2004年新疆人均GDP接近1,360美元(2004年新疆人均GDP为11,199元,按汇率8.6计算得来),城镇化水平相差甚远。2004年全国工业化水平为45.9%,新疆工业化水平为33.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这样的城镇化水平和工业化水平致使第三产业难以快速发展,其产值及就业发展滞后。

今后,第三产业的产值和就业比重将明显上升,成为吸纳农村人力资源的主要领域。由于第三产业具有劳动密集、易于进入的特征,又符合时展的趋势,所以大力发展新疆第三产业是促进新疆经济发展,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的有效途径。今后第三产业的调整方向是:在继续加强交通运输、批发零售、餐饮等传统产业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旅游、社区服务、现代物流业和金融保险业等新兴行业。

三、非典型性特征之三:城市化水平较低,吸纳剩余劳动力能力有限

经济发展的重要结果之一就是城市化水平的提高。随着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生和发展,必然会形成区位,并在空间上集聚。非农产业区位的发展和空间集聚就是城市产生的原因。但城市化滞后是中国非典型化的工业化发展的一个严重缺陷,它使中国经济发展面临许多问题。

首先,城市化滞后使二元经济矛盾不断拉大。改革以前,中国重工业超前发展和城乡隔绝制度下的城市化进程,造就了十分悬殊的二元经济结构。1985年以来,由于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缓慢,使二元经济矛盾又进一步拉大。特别是近几年,由于大量劳动力滞留在比重不断下降的农业上,导致农民收入不断下降,农民与非农民的收入差距迅速扩大。这表明城乡二元经济矛盾不断拉大。

其次,城市化滞后带来的第二个问题是农业劳动力就地分散转移,既不稳定也不经济。我国农民一直存在从农业部门向比较利益较高的非农业部门转移的强烈冲动,然而由于城乡隔绝体制的限制,基本上是离土不离乡,实行就地转移,半径不大。农民既不将非农产业看作自己的长期生存保障,脆弱的非农业也不给农民提供稳定的工作机会;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化发展滞后,农村工业被迫就地发展,形成了十分分散的格局,致使“聚集效应”十分低下。致使乡镇工业长期徘徊在小型化、分散化的低层次上,难以进入现代化工业层次。到后来,这一问题是造成乡镇企业发展势头减缓,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下降的主要原因。

第三,城市化滞后带来的第三个问题是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发展缓慢。第三产业要依托于人口、工业相对密集的区域,才能发挥其服务功能的规模效益。由于城市化滞后使人口和工业分布过度分散,严重抑制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反过来又大大延缓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过程,从而使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变动,都大大偏离反映世界工业化发展一般规律的标准结构,由此把中国的大多数人口排斥在现代工业文明之外。

新疆的城市化进程也不例外,新疆的城市化水平低同样也阻碍了新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1、城市化水平相对较低,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有限。尽管新疆城镇的形成和发展历史悠久,但由于城市大多是政治行政中心,经济功能较弱,而且规模小,布局分散。由于工业化发展滞后,新疆城市化水平一直较低。2004年新疆共有城市22个,镇229个,城镇人口690.11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35.15%。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城市化水平年均1.3%的速度增长,大大低于工业化和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城市化进程缓慢,城市化水平相对较低。农业产值占GDP份额已下降到20.2%,但农业就业比例仍然高达54.2%,农业就业和产值存在着较大的偏差,原因之一就是城市化水平低,城市结构体系不合理,缺少大中城市,特别是在广阔的南疆,城市数量少,间距长,对小城镇特别是广大农村的集聚和带动效应有限。

2、城市发展不平衡,城镇人口分布不协调。新疆人口的分布南、北疆各约占47%,东疆约占6%。但从城镇人口的分布看,南疆城镇人口占24.97%,城镇化18.13%,北疆占68.92%,城镇化51.66%,东疆占6.11%,城镇化35%。城镇人口比重增加,农村人口比重减少,这是工业化过程的必然趋势。目前,北疆城镇分布较为密集,大小中心城市已经基本形成(如乌鲁木齐、石河子、奎屯、克拉玛依、伊宁等)。然而,在广大南疆地区,除库尔勒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具有工业交通中心的地位外,目前还缺乏实力较强的、可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心城市。

(作者单位: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斌等.新疆区域工业发展水平与结构初步研究[J].干旱区地理,2004.1.

[2]刘莉萍.新疆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分析与思考[J].新疆社会科学,2003.6.

[3]肖英.新疆工业化实现程度的比较分析[J].新疆社科论坛,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