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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家电视台被敲诈一案的反向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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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3日,《重庆商报》报道了《成都职业打假人雇人勒索电视台》的新闻。文中说:被称为“成都民间职业打假第一人”的刘江等人,涉嫌敲诈305家电视台,非法牟利242万元。12月2日,该案在重庆市万州区法院开庭审判。厚达58页的判决书显示,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刘江作为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刘江等人当庭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

一两家电视台被敲诈并不奇怪,可305家电视台被敲诈,敲诈者还频频得手,案件涉及十多个省市电视台,已经不寻常。电视台是喉舌,地位何等强势显赫,居然沦落为被敲诈对象,足见此事非常不寻常。

如果刘江等被判有罪

读了此案的相关报道,我想,作为受害人的电视台可以长长地舒一口气了。如果按照同案同判的原则,这样的事情今后电许再也不会发生。

前不久,我曾读到过周家工商总局关于广告合法情况检查的通报,通报中说,报刊电视刊登播放的医疗广告百分之百的不合法。不合法率竟如此高!

有数据表明,违法药品广告的问题早已经十分严重:2004年1月至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了50个电视台(频道)的41281次药品、医疗器械电视广告,违法率为59%;2004年6月至8月共监测98份报纸的7315个药品广告,违法率为95%。近年来,非法医疗广告的违法情况愈加严重。

刘江一伙以敏锐的嗅觉找到了可以牟利下嘴的部位,在合法与不合法的边缘咬人,并且斩获颇丰。

对于电视台来说,就是那句话:苍蝇不叮没缝儿的蛋。让我们来审视一下这件事的全过程,首先是电视台确实播出了违法的医疗广告;其次是刘江们听信了违法广告的宣传,购买了那些药品,上当受骗,成了违法医药广告的受害人。刘江们向有着官方背景的权威媒体电视台索赔,让其承担连带责任,这符合《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于法有据。向广电局、工商局、药监局投诉,申请行政仲裁,顺理成章。与电视台达成非诉讼和解,庭外私了,也符合法定程序。仔细核审这条获利途径,似乎难以找到明确的违法之处。于是,案件结果便有了不确定的可能。

我以为,在这件事上,首错是电视台广告部不顾国家工商总局的三令五申,对药品广告审查不严,把关不力;次错是监管部门的行政不作为,以致报刊电视刊登播放的违法医疗广告泛滥成灾。

如果此案中刘江等被判有罪,最直接的后果是,非法医疗广告的播出愈加有恃无恐。

最具讽刺意义的是,就在此案开庭审判的前一天,即2011年12月1日,重庆广告监测警示公告,公告中说:医疗服务广告违规最严重。

该《公告》中说:重庆市工商局近期对市级新闻媒体的广告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有22个涉及医疗、美容、教育培训等多个类别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嫌违规广告中,医疗、美容类广告占了约一半以上比例。重庆市工商局已责令相关媒体停止或暂停违法违规广告,进行立案查处。

也许,反看此案比正看此案更有嚼头。

中国的眼睛里有一粒沙子

眼睛里有沙子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它不只让我们的眼睛剧痛,流泪不止,还可能让我们失去光明,永远地生活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

中国的眼睛对这粒沙子已经容忍得太久了,这粒沙子就是非法医疗广告。

国家工商总局三令五申,不许名人为药品广告充当代言人,不许用病人为医疗广告作夸大疗效的宣传,而中国所有的医疗广告无一例外都违反了这些规定,百分之百不合法。

前不久,西安电视台《直播西安》报道了这样一条新闻:一位患心绞痛的中年农村妇女被病痛折磨得生不如死,省吃俭用一年才攒下1500元钱进城看病,这1500元钱是她治病求生的全部希望。结果她看到报纸上的医药广告,信以为真,便买了一条十盒装的治心脏病“神奇药物”。拿回去给家人一看,才发现她买的根本不是药,而是一种天知道有用没用的保健品。妇女发了疯似的要退,卖药的店坚决不肯。

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举不胜举。

媒体是社会的良心,是公平正义的猎猎战旗,难道没有医疗广告这点儿不干净的钱我们的报刊电台就生存不下去了吗?口再渴也不能饮盗泉之水。

在美国和欧洲发达国家,药品是不允许做广告的,没有医生的处方也买不到药。可它们的报刊电视不是办得很好吗?

中国的眼里有一粒沙子,我们应该用干净的水把它冲洗出来,越快越好。追问:一万六千元―瓶的极品假药

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与公安部等部门联手行动,展开了一场全国范围内的声势浩大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亮剑”行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一起特别重大的贩制假药案中查获了3种价格昂贵的、每支超过万元的治疗癌症的假药。令人瞠目的是,其中有一种,市场价每瓶竟高达一万六千元!

一个很小的药瓶,里面装着一点点浅棕色的液体,也就是注射一针的量。一万六千元呐,这对于任何一个普通的家庭都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我真不知道读到这条新闻的、曾经购买并使用了这种假药的癌症患者或患者家属,会怎么想。亡者能瞑目吗?未亡人能不饮恨吗?

他们为了自己和亲人的生命而倾家荡产,不惜重返赤贫、砸锅卖铁、四处举债,把生的希望全部寄托在这瓶昂贵的、价格不菲的天价药上。他们守在病危弥留之际的亲人身边,眼巴巴地等待着如同《天方夜谭》中“阿拉丁神灯”一样的奇迹出现,可等来的却是生命之烛的熄灭和人财两空的辛酸。

趁火打劫的极品假药,居然把罪恶的手伸向不幸的癌症患者,能不让人愤怒吗?世上居然有人的心会如此污浊,如此歹毒。

在这条新闻播出之后,我们未能读到后续的深度报道或动态新闻。但这件事不能到此打住,我们要追问。

我们想知道,这种一万六千元一瓶的极品假药,到底生产了多少瓶?要知道,假药的成本可能只有几块钱。在那种假药生产线上,一小时便能生产出几千支,一小时便能有上千万元的暴利。

我们想知道,这些假药都流向了哪里,进入了哪些药店、药房,又销出了多少?要知道,它低廉的价格和丰厚的利润使它充满诱惑,让人难以抗拒。市场上历来有句话:杀头的生意有人做,亏本的买卖没人干。

我们想知道,这种假药流向或进入过哪些医院?是通过什么渠道进入患者的处方的,又是通过谁的手进入的?为什么我们所设置的关口会一个接一个地失守?在为其放行的一路绿灯中,都发生过什么?

我们还想知道,这些假药都用在了哪些病人的身上,造成了什么后果?我们该追究谁的责任,又该如何对受害人作出赔偿以坚守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底线并修复因此而严重受损的社会信用体系?

这绝不能是笔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