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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诉讼时效管理的现状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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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诉讼时效是保全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的前提和基础,信贷资产一旦丧失了诉讼时效,也就失去了运用法律手段来保全信贷资产的可能性。因此对农村信用社贷款丧失诉讼时效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寻求相关对策,对农信社而言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桃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例,对失去诉讼时效贷款的形成原因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2年末,桃源县联社有机构网点45个,各项贷款户数67015户、贷款金额222740.15万元,其中丧失诉讼时效贷款户数占比多,金额大。丧失诉讼时效贷款居高难下,直接影响了信用社信贷质量和结构的改善与提高,给信用社债权维护工作带来了相当难度,也阻碍了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步伐。

二、丧失诉讼时效贷款的形成原因

(一)外部原因

1、不良贷款普遍金额小、笔数多,涉及的借款人、担保人众多且多为流动性强的农户,催收难。主要表现为:一是不少农户外出务工,致使信贷人员在送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时无人签收,又没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导致部分贷款丧失诉讼时效;二是个别借款户因经营失败,无法归还贷款而举家外迁,有意逃避信用社债务;三是外地商户在本地发展找不到合适的担保,自身又无法提供有效的资产做抵押,在信用社借款后一旦经营不善便会“溜之大吉”,使信用社催收无门。

2、司法机关面临工作量大、人手不足的问题。如桃源县人民法院一共在职在编人员128人,管辖全县18个镇22个乡,98万人口的法律诉讼。当发生多笔不良贷款需要强制执行时,法院方面往往执行意愿不足,配合不顺畅,使得不良贷款诉讼时效保全与清收难度加大。

(二)内部原因

1、责任意识不强,管理素质不高。个别信贷员对不良贷款诉讼时效保全工作马虎了事,缺乏责任心;不少信贷员注重清收短期易收回不良贷款,忽视清理难度较大的不良贷款;新手信贷员对信贷工作不够熟悉,诉讼时效等法律知识不足,无法有效管理不良贷款;个别信贷岗位信贷员频繁调动,对不良贷款的管理不能及时到位。

2、工作方法简单,清收积极性差。在保全不良贷款的诉讼时效方法上,大多数信贷员只是下发催收通知书,主张债权的方式机械、单一,缺少创新意识。若遇到的“钉子户、逃债户”,信贷员仅在催收记录上做“拒签”记录,怀着“尽职免责”的心理,缺乏做进一步工作的动力,无法达到保全诉讼时效的目的。

3、贷前调查不实,贷后检查不落实。部分信用社在发放贷款前未作深入调查,凭主观判断评定信用等级,建档、评级、授信等工作走形式主义;贷款发放后检查不到位,有的检查走过场,对可能出现的信贷风险未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甚至存在对还款能力差的贷款户弃而不管的现象,导致诉讼时效丧失。

4、考核机制不健全,目标不明确。联社管理措施不到位,缺乏细化的制度规范,在对内管理上,对贷款质量的考核只停留在形态管理上,对不良贷款产生后的贷款诉讼时效管理却未实施相应的考核。考核的目标导向性在确保贷款诉讼时效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致使信贷管理人员没有把工作精力放在此项工作上。

三、建议及对策

(一)强化全员法律意识,提高对诉讼时效的认识

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民法》、《民事诉讼法》、《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员工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维护债权的意识和能力。纠正信贷员对有关诉讼时效问题的错误认识,提高其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手段延续诉讼时效期限、保全不良贷款债权的能力。

(二)加强信贷员的交流,提高保全债权的工作能力

着力通过同行的交流、先进工作者的经验交流,大力宣传清收攻坚工作中的典型,并着重对一些保全诉讼时效的好方法、好做法进行推广,对“钉子户、逃债户”要探讨有效的自救措施,营造良好的清收攻坚氛围,不断提高信贷员的责任意识,在相互交流中提高工作能力。

(三)创新工作方式,不拘一格保全资产

对已经超诉讼时效的贷款,要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采取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延续和保全贷款诉讼时效。一是在寻求同情和理解的基础上,让借款人、保证人制定还款计划或重签还款协议。二是通过邮政特快传递送达“催收贷款通知书”,让借款人在专门印制的印有“签收即表明x年x月x日的贷款重新确认”字样的回执上签字,视为对贷款的重新确认。三是通过公安局经侦大队协助清收,全面记录催收贷款的时间、地点、人员等情况,取得借款人在催收记录上的有效签证确认。四是主动制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各种条件,如催收时间要环环相扣,采取公证送达方式中断贷款诉讼时效,采用录音、录像等法律认可的证据保全诉讼时效等。五是规范填写催收单证,应每半年签发一次,确保时效有效接续;签订还款协议,借款人、保证人、债权人各执一份,不得出现空白内容,视同借款合同重新签订履行;已经形成不良的,借款人在还款、还息时,要求其在还款凭证、结息单背面签字,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四)健全检查监督制度,加强贷后管理

要通过联社相关职能部门的各项稽核检查对至检查日失去诉讼时效的贷款在稽核审计报告中进行批注,要求信用社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通过风险管理部进行督促和督导,有效保全信贷资产。同时信贷员必须端正态度、转变作风,严格执行贷后管理制度。

(五)建立专项考核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要建立失去诉讼时效动态台账,真实反映失去诉讼时效贷款情况,出台诉讼时效贷款管理专项考核制度,对诉讼时效恢复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强,不仅仅是经济处罚,还可以停权、停岗收贷处罚。

(六)增进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加强工作协作

应加强与当地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对在贷款诉讼时效期间内借款人拒不签催收通知书,又无执行能力的贷款,秉着节约成本的原则,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先后又申请撤诉的方式延续2年诉讼时效;对已丧失诉讼时效的不良贷款,可向法院后,由审判人员上门对借款人作询问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等方式保全贷款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