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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书的聪明人中,董其昌是一个名利双收之人。虽然其书艺被皇帝等所喜好,但其书法艺术的附加内容太多,淹没了大家对其书法的真正评价。董氏及其“华亭书派”的历史意义并非如他的学生们所吹捧的那样高。对于初学者,更有几点值得提醒。
一、董其昌的“清通”书法风格只代表中国书法的某个方面,不能成为主流风格。
我在两年前所著《大学行书教程》中将董氏列为最末的“清通”一路风格,以平淡、轻灵、流畅为特点,但与雄浑、苍劲、奇崛、古朴等相比,显得很为边缘。中国艺术的主体艺术精神应该是如韩玉涛先生在《写意 中国美学之灵魂》中所言,是“沉郁”、“雄爽”、“激昂”的,就是充满阳刚之气的。王羲之的“龙跳天门,虎卧凤阙”,张旭的“气成乎技”,怀素的“引篆入草”,米芾的“沉着痛快”,祝允明的“风骨烂漫”,徐渭的“雄奇宕逸”,王铎的“猛厉狰狞”,傅山的“深情郁勃”等,都代表了中国艺术精神的写意精神,是主体,是主流,是充满创造精神的艺术。明清的艺术转型,是随着南宋理学文化走向内倾性而转型的,注重内在的自得,反身而诚,而缺少宋以前的向外开拓精神,走向自闭,“心学”的发达更倾向于极端的自我观照。徐复观先生认为中国文化是“心”的文化即此之谓,此语用在宋以后的文艺是比较恰当的。理学书论中对心性的强调比比皆是。即使像刘熙载《书概》这样充满辩证法的著作,也到处充满对心性的格外关注。如谈士人之书要“清而厚”,皆与人品、人格联系起来。董其昌的书法虽然不乏性灵,有人总结说是“以禅理悟书画”,这个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黄山谷比他高明许多,弘一更有悟性。宋人崇尚平淡,但并不是那种做作出来的表面现象。包世尘《艺舟双楫》认为其书虽然“姿致中出古淡”,但“能朴而不能茂”,“行笔不免空怯”;康有为《广艺舟双楫》更认为其书“如休粮道士,神气寒俭”,书法空疏、凋疏之弊,在董书中体现最为明显。这种表面没有“火气”的书法,得到皇帝喜欢,有利于治理天下人心,政治需要成就了他一世虚名。
二、“恶棍”董其昌父子人品恶劣,祸害乡里,理应受到伦理淘汰。
史书记载,董氏的劣行很多,董其昌做官后大部分时间赋闲在家,国家有俸禄,自己有润笔,集富豪、乡绅和雅士于一身。他生活骄奢淫逸,他曾用尽心思将一个同僚的孙女娶来做妾,并了小妾的妹妹。他家有良田万顷,却极少向政府纳税。为了扩建豪宅,他逼迫附近百姓搬迁。为了牟利,他开设妓院,《明史》称他“造娼院以牟利”。
上梁不正下梁歪,董其昌的儿子董祖常带家奴在松江地区奸淫抢劫,恶迹斑斑。由于民愤极大,有人将董氏父子的劣行编成《黑白传》,一时间在民间流传。董其昌怀疑是一书生所为,将其捉来私设公堂万般,终使书生命绝。这还不算,董其昌还将书生的母亲和使女抓来,剥其衣服,“鲲其发,并及下身”。民愤终于爆发了,万历四十三年,怨民从四面八方赶来,大火烧了董家府第,董其昌带着家人和奴仆连夜奔逃,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民抄董宦”事件。这种恶棍似的书家,居然还能左右逢源,真是天理不明。但历史总会还原真实。看到陈传席等人所著《山水画史》花费过多版面去吹捧董氏之画,就觉得很肉麻。中国艺术的评判不外三个标准:美学的、历史的、伦理的标准。艺术本身的水平判断,经过历史的长期考验,还须以伦理的标准来衡量。如蔡京、秦桧、和、等人,书法都不差,但人们从心理厌恶他们,没法建立正常的审美情感。相反的,有些水平虽然略逊,但因为气节、品德等高尚,收到人们的推崇。如岳飞、文天祥、史可法、黄道周、方孝孺、丁宝祯等,为民族利益而献身,慷慨就义,气冲宵汉,令人肃然起敬。这些俊杰,谁不比董其昌高大、伟岸、鲜明?董书我素不喜欢,也有“恨屋及乌”之嫌,但对中国艺术的喜欢,常常如此。马宗霍先生赞傅山草书“宕逸浑脱,可与石斋、觉斯伯仲”,这是非常中肯之言。经过历史之检验,我们应该赞同这一点。
三、对董其昌在书坛的地位要重新认识,更不应该过分吹捧。
因为董氏比较得势,弟子众多。近年来编书者多在经济发达之区,对于文化名人并不太多的上海大都市来说,挖掘像董氏这样的人物,可谓有些走火入魔,过分拔高,读来很不是滋味。如董氏后人或学生多贬低王铎,说他有“毡裘气”。如倪后瞻《倪氏杂著笔法》记载董氏很多故实。当然也不免对其有过誉之辞。一生比较顺利的董其昌,根本就没有超脱的人生,其伪装出来的“超脱”与其人格之卑劣形成了强烈对比,让人感到可笑。他既没有王右军祖坟被毁的“痛贯心肝”、也没有徐渭身陷囹圄的“生死轮回”,更没有傅山的“亡国之痛”,所以,他的艺术很难深入到骨髓,没有生命之震撼,只有一种华美绵软、没有筋节的笔墨外形。缺乏震撼的力量,这是我对其书法的认识,也许并不完全公允。
本来“王董”并称,但这些后辈为了抬高董氏,而有意污辱觉斯书法。如其云:“觉斯字一味用力,彼必误认铁画银钩诸法,所以魔气甚大。”诸如此类语言,毫无公正可言,将董氏吹捧成“明朝三百年之第一”,岂不可笑?他们随意嘲笑王氏为“北方之学”就如同他们嘲笑“南蛮之学”一样,太把自己当做“圭臬”了。认为王铎或杨龙友等人粗解书法,不懂得晋魏“潇疏秀工之致”。这里不仅把晋魏书法胡乱解读为“潇疏秀工”是不符合实际,汉魏两晋的“浓郁”、“雄爽”、“郁勃”之生气,到了董氏这里全被了,只剩下了他们认可的那些小部分,难怪董氏后代缺种,没有一个能克绍箕裘,松江派和华亭派也只是昙花一现,没有嗣音,亦足可悲。历史的尘埃落定,王铎虽然被贬为“贰臣传”受到皇帝的有意贬斥,但历史的公正总会显示出来。《芳坚馆题跋》就赞赏王铎“不可不谓之具大神通也”、“其合作者,苍郁雄畅,兼有双井天中之胜”。这是比较公正的评价。我们看待董氏书法,虽然不能像他们看到王铎等书法那样多执偏见,但也要综合考虑董氏的善恶影响,他所代表的阴柔之美,并非艺术精神的主体,有时甚至可以说是末流。更不要再看其人品之差劣。了解这些史实,对于青少年的身心的健康成长,肯定很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