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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陈”是件时代艺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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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雷锋陈”是件时代艺术

3月3日,头戴雷锋帽、身穿军大衣、手握钢枪,“中国首善”,江苏省政协委员,拥有全国两会“旁听证”的陈光标一身标准“雷锋”装扮亮相湖南卫视《锋尚之王》节目录制现场。他成为艺术家舒勇的作品。

唐明灯 媒体人

全国道德模范陈光标又一次成功地俘获了公众的眼球。3月3日,陈光标身着军服,手持钢枪,装扮成雷锋模样,参加一档电视节目,在录播现场的镜头下亮相,“为祖国站岗一小时”。这件事与陈光标此前诸多耸动一时的各种行为一样,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在网络上照例是一派毁誉交织的景象。遗憾的是,在争议之中,无论是肯定还是质疑,多数基于陈光标长期以来在公众心目中形成的刻板印象,其中的赞许多是空洞乏味的说辞,往往言不及义;而非议则有情绪化、简单化的弊端,无非是陈光标是在雷人、炒作、作秀……诸如此类,也难免大而化之的嫌疑。

综观网上有关此事的争议,给人以过多地沿袭了成见而新意匮乏之感,并未洞幽烛微而为增进对陈光标的认识提供信息增量。其中最为明显的一点是,在这次事件中,陈光标的角色,与他以往诸多活动中的本色表演完全不同。许多人正是忽视了或者没有意识到这样的事实,从而陷入陈光标已经过河了,围观者还在摸石头的窘境。

如果更为公允客观地看待和理解陈光标扮雷锋这件事,那么,就应该承认一个不能忽略的前提:这原本是一件创作者命名为《雷锋陈》的行为艺术作品。在这件作品中,无论陈光标、军装、钢枪还是雷锋,其实都只是构成这件艺术品的主要元素罢了。其中学雷锋活动历经半个世纪风雨积累的精神财富、陈光标自身的品牌积累和品牌效应,叠加上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和两会等时机,则是这个行为艺术作品在热点密布的现状下脱颖而出并夺人耳目的根本原因。

艺术源于现实,高于现实,属于艺术体验和艺术欣赏的常识;同时,由于艺术家的价值观迥异,有的唯美,为艺术而艺术;有的唯实,用艺术干预现实。从这个角度看,《雷锋陈》显然属于后者。而参与者陈光标称穿上军装拿起道具枪后,“神圣的感觉立即充盈全身”,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归类于艺术活动中的审美体验。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享受艺术过程中,观众虽然有多元欣赏和解读作品的自由,但也应该尊重创作意图,避免对作品阐释过度。故而也应该倾听艺术家的心声。比如,《雷锋陈》作者就强调,他“绝无恶搞雷锋和陈光标之意,而是作者对雷锋精神的全新理解,也是学雷锋精神不断成长的结果”。“从艺术的层面来看,陈光标这些年出格的慈善行为本身已经变成一种文化现象,需要我们去研究和发现。”

这也就是说,即使不评判艺术质量高低,《雷锋陈》这一作品也自有其社会价值,有助于公众更为清晰地定位和深入地了解陈光标。这位2008年因据称率60辆工程车前往地震灾区参与救援而全国闻名,继而通过一系列别具一格的慈善活动持续活跃在公共领域的突出人物,因其人其事疑点重重,所作所为特立独行,长期以来饱受争议。倒是《雷锋陈》这一行为艺术作品,以及他在3月4日,且由他担纲主演的一部名叫《友爱•有爱―怀念雷锋》微电影,意图显得格外透明清楚,为观察他动向提供了参照和依据。看得出来,在慈善领域和环保领域,陈光标显然发挥得尽情,但不够尽兴。他正在转型,从环坛起跑,穿越慈坛,进军艺坛―种种迹象现实,陈光标疑似一直在默念一句潜台词:其实我只是一个演员。

谈道德需要常识

全国政协委员、中电公司董事长李小琳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呼吁给每个公民建道德档案,以此来约束大家,每个人都要“知耻”。

令狐补充 媒体人

文明社会,人心向善,故而但凡心智健全具备常识的人,均拥有一定的道德直觉。这个说法在本届两会中就有例证涌现。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小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她的提案包括了新能源、节能减排、道德建设等内容,这些提案的具体内容报道不详,但其中一句“我觉得应该给每个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档案,以此来约束大家,每个人都要‘知耻’”则立即激起了热议,充分展现了公众的道德敏感性,以及格外关心和重视涉及道德的话题。

虽然,在不了解李小琳委员有关建立道德档案的提案的全部内容之前,就加以评判,难免有草率和片面之嫌,但是,这句话中,无论是要人人“知耻”,还是建议给每个公民都建立道德档案,都言之凿凿,字句清楚,并无歧义,而且具体务实,故而无论是她的提案意图,还是她对道德的认识、态度以及立场、主张,却不难根据常识予以理解、把握并加以评论。

有感于物欲横流、世风日下、道德滑坡,从而呼吁社会道德重建,是一种社会责任感的体现,这种责任感放在任何一个公民身上都无疑值得鼓励,更遑论理当代表民意肩负参政议政责任的政协委员。但是同样毋庸置疑的是,委员的提案无论是基于自身的道德热情,还是针对公共道德的热情,均隐含着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那就是提案人应该具备一些基本的道德常识。显而易见,李小琳委员建立道德档案之说,一经报道即招致广泛批评,并非有人否认社会需要道德建设,而是由于她对道德的概念、功能和生成机制等诸方面缺乏了解,针对社会道德疾患的诊断虽然正确,开出的药方却错得离谱。一个道德感充盈的建议就此陷入了违背常识、难以自圆其说的困境。

什么是道德?其生成机制和功能如何,是社会道德建设必须了解的基本问题。

常识认为,道德是一种意识形态,是特定社会衡量善恶是非的规范和准则。这种规范和准则,是在相应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生活形态之下自然生成。道德推行于社会,具有认识、教化、调节、导向等功能。道德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和维护人的权利,实现人类群体和个体的利益最大化。

通常一个社会有着公认的道德规范,但与法律的统一和严格不同,道德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领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而道德的这种多元化,正是现代文明推崇社会和谐,各阶层和不同群体共存共荣的必要条件。

逐条对照以上常识,即可得出如下结论:为每一位公民建立道德档案,有悖常理,无依据,不可行。

首先,这违背了道德由社会自然生成的规律。具体而言,道德本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性,那么,如果以约束公民为目的而建立道德档案,是否要通过立法?如果通过立法,那么成果显然是法律条文而非道德准则,有悖道德档案初衷。反之,如果不立法而通过行政权力推行,则无疑属于滥用权力的违法行为。其次,道德还有私德和公德之分,并有多元化的特点,私德靠自律,不同的人具有不同标准。公德则由社会公序良俗规范。

比如说,官员清正廉洁、记者客观中立、商人信守合同,同时与道德和法律有关,那么一旦出现问题,究竟应该以法律为准绳,还是靠道德下判断?而针对日常行为的道德判断,往往因人而异千差万别。

一个现成的例子是,有网友考证,李小琳委员本次参加两会身着的世界名牌,价值高达万元以上。那么,朴素节俭或者奢侈靡费是否可以纳入道德考量的范围?其中的道德含量如何测量,谁有权就此得出道德高下乃至缺德的结论?从更广阔且关涉世道人心的层面看,相较于贫困地区学童的缺衣少暖,这样的着装是否违背道德或者良知,可否加以记载且纳入个人道德档案?

由此可见,为每一个公民建立道德档案的建议,相对于长期运用而目前已经不敷使用的倡导、教化等道德推广措施,也是一种严重的倒退,或许有束缚和控制之功,但绝不会有让人知耻之效,更不可能阻止道德滑坡而有益于道德建设。

事实上,综观古今中外,社会道德水准的提升以及公序良俗的形成,无不是立足于民主与法制,限制特权、尊重人权、保障民生,从而在最大限度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基础上才能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