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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的我,想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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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的我,想写小说,理由很简单,一向爱读小说的我,已经不再满足于与那些书中的角色同喜同悲了,我也想让自己满怀的情愫,开成一朵花――因为哪怕只是一朵再平凡不过的花,也会在每一个有风的夜晚,悄悄开放。就让我富于想象的花季,让我年轻的心,宛如一辆载满风景的车,衔着岁月的书签,走过四季;就让我的生命徜徉在太阳的温暖之中,认认真真地美丽一次。

过四季;就让我的生命徜徉在太阳的温暖之中,认认真真地美丽一次。

春暖花开的时候,我迷上了郁秀。那仿佛水一般会流动的文字,娟丽,清澈,如孩子的眼睛,不经意地一瞥,便可抓来大把大把的星光。

美丽的刘夏,纯真的晓旭,坦率的萧遥,热情的笑天,这些十六七岁的少男少女,是如此真实地活在《花季雨季》里,活在郁秀的情感世界里,也活在我一成不变的追求和梦想里。

仿佛是感受到了心灵的邀约,我以一时间难以自抑的激情,去追随着郁秀的脚步。我也是校园中人,同曾经的郁秀一样,有着光阴的故事,有着同桌的你,有着让我欢喜让我忧的考试,有着像雾像雨又像风的六年级,有着栀子花开的美丽和青青河边草的浪漫,我为什么不能写呢?为什么不能把少年逍遥游中或青涩或甘甜的味道表述出来呢?为什么不能把成长中任何点滴的影像记录下来呢?

连问自己几声为什么后,我开始豪气冲天地构思我的校园小说。先是抱着两本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日记,在那些断断续续支离破碎的回忆里,费劲地寻找着往日的痕迹。哎!那封好友写给我的、曾令我唏嘘不止的信呢?那些曾令我捧腹大笑的我班的糗事呢?成长中的那些嫩嫩的、淡淡的味道呢?曾经自以为记得很分明的快乐和烦恼,曾几何时竟都变成了遥远的影像,仿佛春夜里听雨,那又远又近的滴水声,只在心灵宁静处,溅起一片思念的微尘。

我曾经大张旗鼓豪情万丈的花季到头来不幸成了“花祭”,只留下几个我绞尽脑汁想出来的名字,傻傻地等候着我的安排。我无奈地叹口气,将留有几行墨迹的纸张胡乱地揉成一团,然后怀着对《花季雨季》的憧憬,安然入眠。

烈日炎炎的午后,我跑到和平路上的邮局去买每次都让我等得心焦的《儿童文学》。付款的时候,一扭脸,发现了它,安静地呆在一片花花绿绿之中,封面左下角一个美丽的红衫女孩在对着我灿烂地笑,如一团火焰般骄傲地燃烧着。它的名字叫《烈火如歌》。

回到家细细地读,看着那些闪动着光和灵性的文字从年轻的作者笔下水一样地流出,真是羡慕死了。“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我静心享受着一个仙境世界里悠长的情感,体味着落英缤纷的悲凉忧伤,心灵在轻微的触动中摇曳着,情感在冥冥的呼唤中飞扬着。

我一直不大明白,为什么许多成人也热衷于这样的玄幻文学,就我而言,我觉得它将我对于美和爱的所有理解和向往都表述到了极致,我对于它的迷恋,其实就是我对于生命之初纯真与明澈的敬仰。

我想写小说的想法又蠢蠢欲动了。我多想也写出风华绝代的雪,沉静温柔的玉,幽蓝孤傲的枫,当然,还有像如歌那样活泼可爱、热情似火的女孩子。我好想像作者明晓溪一样去主宰这些人的命运,我爱着他们,如同爱着整个的夏天。

于是,我信手涂鸦地写了《月下风》,写了《天使悲喜录》,怀着满腔的热情,浅吟低唱着自己所搭建起的一个世界。可惜,我只学得了个皮毛,华丽的词藻丝毫掩饰不了内容的空洞,只好让它们呆在一个隐密的文件夹里,连自己都懒得去看了。

直到现在,每当目光触及到在我书架中占据黄金位置的《烈火如歌》,随手翻上几页,那些轻盈得几乎可能飞翔的文字,总会在我的心底缠绵起一段浅浅的遗憾。

秋天是一个庄重沉稳的季节,而秋凉人士总会以过来人的口吻说道:少年不识愁滋味。而事实是,我们每天都要在缺氧的书本里喘息,一边浏览着报纸上关于素质教育的长篇大论,一边坚守着“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信念,一路上翻山越岭却无心看风景,只为那金榜题名后的锦绣人生。

很遗憾,我对文学的热爱始终是痴心不改,如黄河之水绵绵不绝;很庆幸,父母从没讲过让我呕心沥血去独占鳌头、尽领之类的寄语。所以,我的世界里,依然有倔强的郝斯嘉,自尊的简爱,苦难的基督山伯爵,还有红颜薄命的朱丽叶。

十三岁的我,躲在书房里偷偷地欢笑或者哭泣。

十三岁的我,每晚都挤出一点可怜的时间,贪婪地去读《复活》,去读《悲惨世界》,去读《嘉丽妹妹》,去读那烟花灯影中的红楼。妹》,去读那烟花灯影中的红楼。

在秋水长天里,我像一只执着的候鸟,追逐着文学温暖的足迹。

因为感想太多,所以我学会了写散文;因为情思太重,所以我学会了写诗歌。间或愉悦,间或伤感,泛着纯净的蓝,如一片多愁善感的海。

不过,十三岁的我,实在是想写小说,于是不懈地尝试过许多美丽的开头。“昨日,我与你擦肩而过……”“你的笑容是阳光温暖的手语……”“记忆中的你,渐渐地模糊起来,我推开尘封的大门,背起一把陈旧的吉它,去寻找远方那一声悠长的叹息……”

可惜我至今不会编故事,不会把夏日里最后的一朵玫瑰写进我的小说,不会把秋日里的最后一片叶子写进小说,不会把豆蔻年华的心事写进小说,也不会把我的孤独写进小说。

我只能任我想象中的俊朗的男主人公孤零零地站在我的梦里,那温柔的笑意每每落在我的心上,总让我有种心酸的浪漫。于是,我一次次地对我的男主角说:等着吧,我一定要为你写出一个最美丽的故事。

也许梦想本身就是一个故事,在一片宁静的回音中,先感动了自己。

我一向认为冬天太过凝重,所以,冬天里很少能有多情的思绪、明确的主题。不过,接连两个冬天,由于《哈利・波特》的闪亮登场,使得冷酷的冬季一下子变得热火朝天起来,一时间,哈利・波特迷比比皆是。

我急不可待地跑到书店,用压岁钱将五本一套的《哈利・波特》全部搬回了家,然后挑灯夜战,任冬眠在心底的那股激情怦然涌起。魔法世界里的重重玄机,波澜壮阔,冒险经历中的险象环生,危机四伏,送信的猫头鹰,神奇的飞天扫帚,隐形的披风,银色的魔杖,无不令我心驰神往,想入非非;还有那危难之际显身手的友情,人性中爱和善良的光辉以及伸张正义的神圣的力量一次次令小主人公们化险为夷,无不令我心潮澎湃,浮想联翩。

五本书读完后,不禁对J.K.罗琳绝妙的想象力和她那颗趣味盎然的童心佩服得五体投地,于是在暗恋高大帅气的塞德里克的同时,也开始了自己又一轮天马行空的文学创作。我曾倾注了十二分的心血写了一个克隆女孩露丝的故事,开头还算顺畅,只是到了情绪高涨急需煸情的时候,却不可思议地卡了壳,曾经的遐思又变成了压箱底的陈年旧货。后来勉强写完了我的《花精》,却成为了一面镜子,时刻提醒着喜爱顾影自怜的我:想当小说家,没那么容易!

大街上到处都是鞭炮的纸衣,显示着昨夜的繁华和热闹。而我,一个写不出小说却拼命向往着写小说的小女孩,正在一灯如豆下,执着地做着我的小说梦。

幸福其实就是一种向往,一种心情,说不出所以然,也用不着说出所以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