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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银行岗位风险防范和案件防范工作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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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防范风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解决风险管理中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只有从基层人民银行实际出发,处理好内部管理、监督检查、制度落实、体制改革、科技防范等诸方面的关系,才能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和案件。

关键词:风险管理;监督体制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9)增-0155-01

一、当前基层行风险防范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一)风险防范与防范意识的矛盾

一些风险防范控制主体对建立风险防范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认识,在风险防范建设中各取所需,缺乏全面、系统考虑,甚至把风险防范理解为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汇总和单纯的监督检查,偏离了风险防范的管理要求。

(二)风险防范与业务发展的矛盾

新业务的不断发展,各种风险控制缺乏必要的预防和最大程度减少危机状况的手段和制度保障,未针对其不适应部分进行梳理细化,表现出业务发展与时间控制上的脱节,无法对出现的情况采取适当行为。

(三)风险防范与制度执行的矛盾

特别典型的是:相互制衡制度未能有效发挥。如票据及结算凭证审查不严,有些凭证未经过复核就办理了结算手续,不同环节的业务操作往往集于一身,为作案人员创造了机会;岗位轮换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行执行率达不到全行平均56%的水平。

(四)风险防范与人员素质的矛盾

近年来基层行尤其是县支行普遍面临人员少、年龄老化的现象。从所辖支行看,10多年未增加人员,职工平均年龄已达43岁,不少干部职工对县支行的未来心存疑虑,缺乏进取心和责任感,明显存在理论水平偏低、业务技能不适应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管理的需要。

(五)风险防范与监督体制的矛盾

具有监督职能的内审、纪检监察、事后监督中心等部门,对本级行和上级行负责,处在无法解决的矛盾中,对问题和责任人处理避重就轻,发现问题与人不挂钩,不能够引起被监督对象的高度警觉和重视,形成屡查屡犯、前查后犯的问题,给风险和案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六)风险防范与科技控制的矛盾

目前,重要岗位、重点环节的业务活动基本依托计算机运营,但风险防范的方法和手段落后于业务运行方式,仍然停留在手工操作阶段;风险防范理念仍然是传统的重查错纠弊,轻综合风险评价,重事后监督,轻事先事中分析监控,粗放型的监督模式仍未发生根本性转变。

二、以改革创新思路,控制矛盾、防范风险的对策

(一)建立以人为本的风险管理文化

防范风险关键在人,管理层首先要强化风险管理文化,提高对风险防范的理性认识,建立综合教育网络,加强思想教育。包括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人生观与价值观教育以及感恩教育。通过正向教育和反面警示,引导其珍重人格、珍爱声誉、珍惜形象。其次要保证教育的连续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及时发现和捕捉干部职工的不良思想苗头,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以规避风险为防线的相互牵制体系

相互牵制要体现四个方面:即发展牵制。根据业务和环境的发展变化,对原有的制度进行必要的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制度建设与业务发展同步;体制牵制。明确划分相关部门、岗位、上下级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和纵向相互制约的机制;程序牵制。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有充(下转第117页)(上接第155页)分、规范的制度流程保证;责任牵制。不仅规定职能部门和个人处理业务的权限,还要明确规定其相应承担的风险责任。

(三)建立以提高执行力为目标的制度体系

对所辖支行、所属部门,无论业务量大小,均实行风险统一管理制度,设立对上级行、本级行负责的风险联络员,及时发现潜在的种种风险,形成快速、有效的风险管理信息传递渠道。并根据单位和部门制度执行力结果的不同,围绕目标责任制管理给出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四)建立以提高履职能力为保障的改革激励机制

一方面加大机构、内设人员整合力度。对业务量大、距离管辖中心支行较远的县支行,应加强人员的配备,确保业务发展。对业务量较少、距离中心支行较近的县支行,可采用营业网点模式,改变过去“小而全”的实际,强化业务服务部门人员比重,将党群等非业务人员压缩上收管辖行统一管理。另一方面引入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依据岗位职责、风险程度、业务量、工作难易程度等情况,对各岗位进行科学分类,设置不同的岗位风险系数。同时,认真做好现有职工的业务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使其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技能,提高职业风险判断能力和案件防范能力。

(五)建立以监督查处为职能的风险防范体系

监督组织形式实行垂直领导。撤销县支行纪检监察内审设置,县支行国库会计事后监督由中心支行集中监督,真正发挥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按照纵向有监督、横向有制约的原则,完善自控体系。以内审、监察、事后监督为主导,明确监督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风险防范职责,强化部门间的协作与制约关系以及自律责任。落实定期风险案件综合监督检查制度、部门自律情况通报制度和风险处理内部通报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增加风险案件处理的透明度。同时,严格监督人员从业资格准入标准,将风险防范效力提升到更高的层次。

(六)建立以先进技术为支持的科技防控管理平台

从预警信号发现、识别、分析、报告、审批、执行,直至指标解除,都要建立融信息收集、提醒防范、动态监督和保护挽救于一体的监测预警机制。并根据监督目标和需求,编制相关监督程序,借助计算机技术手段和网络技术,进行问题、疑点、异常情况查找和动态趋势分析,有效提高基层分支机构通过高技术防范风险案件的能力。(责任编辑李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