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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优缺点及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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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分析传统定额计价模式与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以及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优缺点提出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需要改进措施

【关键词】定额计价模式;清单计价模式;优缺点;措施

一、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模式

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建筑市场上,采用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形成工程价格,在这种模式下对工程造价的编制程序是:先计算工程量,然后套用定额算出基本直接费,再以费率的形式计算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用,加上按国家规定计取的利润和税金,汇总得出总造价。以预算定额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是我国采用的一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但随着建设市场化的发展,这种做法难以改变预算定额中国家指令性过强的状况,不能反映施工企业的个体实际消耗量,不能全面地体现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这就使建筑产品价格的形成与市场脱节。因此,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需要即将被彻底取消。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及其优缺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确定工程造价的编制分为两个阶段:(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时,招标人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数量清单。(2)编制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本企业的消耗标准、利润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与合价,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并以所报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时的计价标准,根据工程量的增减情况,调整工程造价。在这种模式下确定的工程造价是由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的建筑产品价格,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惯例的要求。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允许承包商自主报价的、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价格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计价模式。

与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模式比较,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如下优点:(1)能够反映市场经济规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则把确定人、材、机消耗量及施工措施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的权力交给施工企业,有利于建筑产品在市场中形成价格,反映其真实价格。(2)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3)有利于建筑市场风险的合理分担,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需要。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综合单价,利用单价与工程量逐项计算每个项目的合价,计算出投标总价。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因此由这部分引起的风险由业主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原则。(4)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模式,标底在招投标活动中占很重要的地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淡化了标底的作用,只是起到一定的控制或最高限价(即拦标) 的作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增加了招投标的透明度,更能进一步体现招投标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同时,由于工程量清单的统一提供,简化了投标报价的计算过程,节省了时间,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三、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存在的问题

(1)招标投标工作没有简化,反而被复杂化。对于招标人来说,首先根据相应的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将其发给各投标人,然后再根据相应的消耗量定额确定标底。相应于计价规范的清单子目,在各省市编制的消耗量定额中的对应子目通常包含有多项子目,清单子目和消耗量定额子目之间以及消耗量定额的各个子目之间的计量单位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也各不相同,这样导致招投标双方的工作量反比原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增加。从而可能导致招投标工作时间的延长,体现不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招投标中的优势。(2)消耗量定额对建筑市场的消极作用。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消耗量定额的目的是对确定建筑产品的价格起指导性作用,规定招标人编制标底时必须依据相应的计价规范和消耗量定额,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根据本企业定额编制,若无企业定额时也可以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消耗量定额。但目前绝大多数施工企业还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只有依据消耗量定额,根本没有体现企业实力,同时由于施工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对预算定额的依赖性,以及由于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的限制未能制定自己的企业定额,而消耗量定额的颁发就更助长了施工企业对制定本企业定额的消极性,不能反映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消耗量。(3)评标办法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不相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制定了“合理低标评标法”、“平均报价评标法”、“两阶段低价评标法”及“A +B评标法”等多种评定标办法。其中的“合理低价评标法”不仅考虑投标价格因素,同时综合考虑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业绩等因素,并将这些因素尽可能加以量化折算为一定的货币额,加权计算得到评定价,最后的中标人不一定是投标报价最低的企业,这种方法和预算定额计价模式下的“技术标加商务标评标法”没有什么实质性区别。

四、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措施

(1)解决消耗量定额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矛盾,考虑限制消耗量定额的使用期限或彻底取消消耗量定额,同时需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办法引导施工企业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而不是盲目地投标报价,保证建筑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迫使施工企业制定企业定额反映其在建筑市场的真正实力水平,使确定的中标价能够反映建筑产品的市场价格。(2)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实行“最低评标法”以完全和国际惯例接轨。即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考虑报价最低者中标,对企业信誉、业绩等因素的考虑可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而将中标人投标报价文件中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作为合同文件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法律的方式保证其顺利实施。(3)建立完善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现代通信、计算机、网络等科技手段,组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咨询单位、材料及设备生产厂家等建立完善、快捷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及时为造价信息用户提供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价格信息及造价指数。(4)完善建设监理制度,切实提高建设监理的行为能力,对建设工程造价实行有效的控制;完善纠纷仲裁制度,发挥各地仲裁委员会的作用;完善工程保险制度及实行严格的工程担保制度,加强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

总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真正贯彻了国家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是一种真正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但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才造成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推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因此就需要完善各种基础性配套工作,各方人员的努力和积极配合,最终在我国形成完全由市场定价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与国际惯例全面轨。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2]陈韩晖.按工程量清单计价[N].中华建筑报.2001

[3]彭威.浅谈工程量清单招投标之现状[J].山西建筑.2007:22

[4]凯立新.我国将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N].中国商报.2003

[5]唐文妹,惠京颖.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基建规划处.浅析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N].中国建材报.2009

[6]麻宏伟.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浅析[J].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