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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云涌的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被逼辞职事件,在7月19日终于发生拐点:雷士照明非执行董事、施耐德中国区总裁朱海表示,希望吴长江的回归让雷士照明重回正常运营轨道,雷士照明现任CEO张开鹏也表明愿意离开来平息罢工事件;而雷士照明的另一大股东赛富亚洲投资基金的创始合伙人、现任雷士董事长阎焱则已经与吴长江达成协议,主动退出管理层。吴长江由被动的“被逼辞职”变成了“全面掌管”,而原本态度强硬、颐指气使的投资方则从高处跌落,春风不再,变得低声下气起来。而促使这一事件实现转变的关键力量既不是资本,也不是法人治理的机制,而是很多人包括投资方在内都未曾预料到的第三方力量——雷士的员工、经销商和供应商。
7月13日,支持创始人吴长江的雷士员工、经销商和供应商与资方代表赛富阎焱及施耐德谈判无果后,员工举行全国性罢工,经销商停止下订单,供应商也停止向雷士照明供货,雷士照明陷入瘫痪状态。而且上述三方明确表示,如果吴长江不回来重掌雷士照明,员工、经销商和供应商将另创品牌,请吴长江出山,供应商将全力支持,并将免费供货半年支持新品牌。在这种强大的力量面前,法人治理机制开始失灵,资本的力量变得不堪一击,本以为资本万能、在资本和董事会层面控制企业就能真的控制企业的资本方们全线溃败,屈服投降。
吴长江赢了,赢得很有“中国特色”。而且,这并不是吴长江第一次赢。早在七年前类似的情景就曾经发生过:2005年,雷士照明第一次兄弟分家的时候,本来的结果是吴长江拿8000万元出局,但在几天之内,雷士全国各地200多个供应商和经销商,还有公司的中高层干部齐聚惠州,以举手表决的方式,留下了吴长江,请出了另外两个股东。
吴长江靠什么赢的?靠的是他的领导力和影响力,靠的是他的江湖。吴长江到现在为止都称其员工、经销商和供应商为兄弟。吴长江是重庆人,在他身上有着明显的袍哥文化,为人豪放、仗义,而且敢闯敢干。与吴长江有过接触的人都能强烈地感觉到吴长江的个性:一方面是其狂放,在创业之初吴长江就喊出了做行业第一、创世界名牌的口号,宣称一切都是规划出来的;另一方面是其厚道,吴长江与人交往也好,建立的市场模式也好,都是基于厚道、诚恳的理念,遵循的是共赢共享的法则。在谈到对经销商的管理时,吴长江曾经袒露心迹,他说:做人做事要顶天立地,要讲诚信,如果一个老板老是说话不算数,不兑现,没有人愿意跟着你的。我给你承诺了,我就一定兑现,哪怕我自己吃亏,哪怕是董事会不同意,我宁愿牺牲我自己的利益,也一定要兑现我的承诺。假如说,我说了,你好好做,做好了我奖励你100万,但是董事会说你怎么能随随便便答应奖励他100万呢?不同意,好,我自己出这100万。兑现承诺是我做人的基本原则。理解了这段话,也就理解了吴长江的江湖根源,也就理解了为什么在吴长江最为艰难的时刻,员工、经销商、供应商能够挺身而出,甚至不惜以牺牲自身利益为代价而力促吴长江回归!
无独有偶,始于2007年初的娃哈哈和投资方法国达能的商标权之争,也正是经销商和员工在关键时刻的力挺,使娃哈哈的创始人宗庆后坚定了与达能对抗的信心和决心,在经过近两年的马拉松式的诉讼和争论之后,娃哈哈商标权重新回归娃哈哈集团。
有人对吴长江或宗庆后两位企业家的如此做法不以为然,甚至是持批判态度,认为吴长江们没有按所谓的法人治理的方式走,没有所谓的法人治理的规则意识。但事实上,笔者认为,这些人忽略了一个客观事实:中国企业的发展阶段和中国企业的客观现实。现在我们中国企业通用的法人治理的理论和模式大多源于欧美的企业法人治理实践。但欧美的企业与中国企业在企业文化、企业发展阶段方面有很大不同,因此,我们就不能机械地按照欧美法人治理的理论和模式来“套”我们中国的企业。如果按照法人治理的规则和理论,那么在雷士照明事件中既不是大股东又戴着被调查的大帽子,而且又不经董事会同意私自行为的吴长江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遵从投资方的决议,离开雷士照明!在这种情况下,雷士照明未来的命运真的会比吴长江在的时候要好?
當然,我们肯定吴长江们的做法,并不是提倡和推进这种做法。用江湖的方式解决企业创始人和资本方之问的纷争,并不是吴长江们的主动选择,而是在當时法人治理的条件下,吴长江们无路可走情况下的无奈选择。雷士照明事件为所有的企业家们敲响了警钟:股权问题绝非儿戏!我们要向前看,要看到在不远的将来,法人治理的机制必将成为决定企业命运关键性的决定性力量。除了用江湖的方式解决创始人和资本方的纷争之外,我们的企业家们也学会拿起法人治理的武器,在机制设计层面,将风险将到最低。找寻将企业视为命的企业家们,探究如何才能从法人法理的角度保证对企业的控制权呢?结合多年的管理咨询的经验,笔者给出企业家们两条建议:一是股权设置方面要一股独大,保证企业创始人的绝对控股,只有这样才会有人真正为企业负责,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运营。所谓的股权高度分散的公众企业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幌子罢了;二是要确保董事会有足够的人,因为现官不如现管!
法人治理是企业发展早晚要过的坎!法人治理一出事就是大事,最终的结果不是鱼死,就是网破。科学、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是企业健康成长的基本保证,而要做到科学完善的法人治理,那就是:正道、优术、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