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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霸人妻的执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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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前,绛县法院执行二庭庭长王留红,只是山西法院系统一个不为人知的小人物;2005年后,王留红声名远播,五罪在身,他非法拘禁、强霸人妻的细节更成为一些人街头巷尾的谈资。一个为民请命的法官怎么会沦为臭名远扬的囚徒?请看――

王留红从2004年12月14日起就再没回过家,先是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接着被异地关押到曲沃县看守所。从令人羡慕的法官到遭人唾弃的囚犯,巨大的心理落差使他在看守所里寝食难安、度日如年。他万万没有想到,那个小女人居然真的把他告到了公安局和检察院!

1968年10月,王留红出生在绛县勃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家里,中学毕业后王留红参军入伍。2000年,他转业回到家乡,一年后被分配到了绛县法院,当上了执行庭的法官

也许一切都应该按部就班地继续,但是贾玫的出现改变了王留红的人生轨迹,也使他遭遇了滑铁卢之创――

2001年11月的一天,几个执行庭的同事在办公室闲聊。一个说自己手头正在办理的案件的被执行人张小峰,最近又结婚了,新娘子还不到二十岁,非常漂亮。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几天后王留红便把这个别人已执行了一半的案件“接手”过来。

王留红借口“执行案件”,名正言顺地来到了张小峰家,给他开门的正是张小峰的新娘――贾玫。王留红看着贾玫,兴奋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半晌才说了一句“就是你啊!”原来,不久前他在大街上曾见过贾玫,贾玫那姣好的容貌,入时的装扮,一直令他难以忘怀。现在她就站在自己面前,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王留红禁不住心旌荡漾,想入非非。

王留红像着了魔一样,隔三差五地往张小峰家跑,名曰“执行案件”,却违反一个人不能单独办案的纪律,也不携带任何案卷材料,“执行案件”不过是他的一个挡箭牌。而贾玫对于王留红的造访,不敢有任何的怠慢,在她的眼里,王留红是高高在上的法官,代表着至高无上的法律,而且张小峰的案件还在人家手上执行,哪敢有一点闪失?

王留红围着贾玫,看着贾玫,一天到晚脑子里想的都是贾玫。贾玫像一朵初绽的桃花,娇艳欲滴,撩拨得他垂涎三尺,他的身体里不断升腾起一股股难以言状的燥热,使他难以自持。终于有一天中烧的他迫不及待地扑向贾玫,全然不顾她的反抗,把她压在了床上……

事后,王留红很害怕,怕贾玫告发他。但等了几天也不见风吹草动,他悬着的心放下了,看来贾玫是不敢也不愿告发他。他的胆子大了起来,当天下午他就来到贾玫女儿上学的幼儿园门口,截住贾玫,把她强行带到自己家里……

贾玫在痛苦和恐惧中度过了十几天,失身的羞辱和对王留红暴行的愤恨,使她的精神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她要控告王留红!王留红轻蔑地一笑:“你告也是白告,你告我得到法院去,我是法院的人,他们和我是一家,就凭你能告倒我?”是啊,自古就是官官相护,谁又会相信自己?如果告不倒他,在绛县这个小县城里,闲言碎语和冷嘲热讽就能把人淹没,自己今后怎么生活?贾玫犹豫了。

王留红成了贾玫摆脱不了的噩梦,有时是打电话约出去,有时是直接找上门来,在王留红的家里、在河滩荒地和郊外的警车里,贾玫成了他发泄的工具。

面对憨厚朴实的丈夫,面对天真可爱的女儿,贾玫觉得无地自容。她深感对不起丈夫,对不起女儿,她不想让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家毁在自己手里,她下定决心一定要结束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她哀求王留红“放了她”,王留红答应得倒很痛快:“我对女人的兴趣维持不了几个月,你好好伺候我两三个月,我就放了你!”单纯的贾玫轻信了王留红的谎言,为了换回平静的生活,她情愿委曲求全。

但王留红却言而无信。

贾玫开始躲着王留红,不接他的电话,更不见他的面。王留红岂能善罢甘休,他多次气急败坏地闯进贾玫家里,扬言如果贾玫不听他的话,他就把张小峰和他们三岁的女儿活活整死。在王留红的威胁下,贾玫再次妥协了。

张小峰终于知道了王留红和贾玫的事情,他给王留红打电话,希望他不要再插足他们的生活。在王留红眼里,张小峰不过是一个在泥土砖瓦里刨食的包工头,他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张小峰的电话令王留红着实不快,他决定要“气一气”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张小峰。

2003年5月16日晚,王留红开着警车来到张小峰家,强行将贾玫带上车,锁在县城东尖尖沟11号的郝栓梅家西房中。第二天上午,他又用警车将贾玫带到卫庄镇里册村的李二莲家,并安排李二莲和女儿看管好贾玫,不要让其随便外出。贾玫就像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鸟,不能与家人联系,不能与外界接触,整日以泪洗面。她想到了死,想以此了结王留红的纠缠,她从李二莲那儿骗来了一把剪刀,被李二莲发现后及时制止。直到15天后,李二莲向王留红推说本村已有人知晓此事,贾玫长期住在自己家里太不方便,而王留红也担心此事败露,这才于当晚将贾玫带走。临走时贾玫痛哭不止,因为她不知道王留红会把她带到何方?又将会怎样“处置”自己?途中,在贾玫的苦苦哀求下,王留红才将她送回娘家。

贾玫觉得自己生活在地狱里,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使她痛不欲生,多次求王留红不要再来纠缠她了。有一次王留红答应下来,“行啊,我以后再不来找你了,你要是不相信,我把案卷押在你这儿。”

王留红确实把案卷押在了贾玫手里,但没过两天他就把自己说过的话忘到了九霄云外。

2004年8月,贾玫忍无可忍,长时间压抑的愤怒像火山般爆发出来,她决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她向有关部门控告了王留红。不久,绛县法院纪检组开始调查王留红的问题。

王留红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8月26日,他给贾玫打电话,扬言“你要是不来,我就杀了你们全家”,逼迫贾玫来到县招待所405房间。王留红这样做的目的一来为了阻止贾玫继续控告,制造他和贾玫正在谈恋爱,并准备结婚的假象;二是逼迫贾玫写下“我不是想告王留红,我是想和他结婚”等内容的纸条,试图掩盖事实。

11月底,贾玫将一封控告信寄到山西省人民检察院陈大豪检察长手中,信中控诉了王留红、非法拘禁等暴行。陈大豪检察长在信上作了批示。12月8日,省检察院渎检处的办案人员到绛县了解情况。

2004年12月12日中午11点多,王留红在话吧给贾玫打电话:“你马上到县招待所430房间来!”贾玫回答:“我不去!”王留红听到贾玫竟敢违抗他的命令,气急败坏,在电话里声嘶力竭地大叫道:“你必须来!必须来!”下午1点,恼羞成怒的王留红第二次给贾玫打电话,“限你10分钟之内必须过来。我有枪,20米内就可以打死人。”贾玫怕王留红狗急跳墙,被逼无奈来到县招待所430房间。王留红再次逼迫贾玫找有关人员为他“洗清冤情”,后又对她实施了。

第二天上午,贾玫向运城市公安局报案。

因贾玫案起,办案人员很快又撕开了王留红另一副丑恶的嘴脸:他还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罪。

用“雁过拔毛”来形容王留红,可谓是再贴切不过了。他曾毫不掩饰地对办案人员说:“办一个案子还不打闹千数块钱?”“我这捞的都是小油水。”的确,凡经他手执行的案件,王留红都要绞尽脑汁地捞些油水,有时是公开索要好处费,有时是两面欺骗,暗中截流,对于实在榨不出油水的,他也要想方设法地“打闹”些饭钱或汽油钱。人民赋予他的执行权在他手中成了搂钱的“筢子”,而那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执行款成了他自家的钱袋,不出两年王留红就堕落成了一个彻底的腐败分子。

脱下军装穿上了法官制服,王留红很是得意。执行庭的门脸虽不大,但管的执行案件却不少,那些想让案件尽快有个了结的当事人们,或亲自上门相求,或找人前来说情,拉关系、套近乎、打招呼的人多了,他逐渐变得有些忘乎所以。2002年10月,他被任命为执行二庭的庭长,还开上了警车,更是觉得自己了不起,把任何人都不放在眼里,当事人个个都很怕他,法院的同事对他的评价是:作风粗暴,态度蛮横。随着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增大,他过去压抑着的贪欲也逐渐膨胀起来……

2001年八九月间,李正军与卫庄镇里册村村委的债务纠纷一案进入了执行程序,心里没谱的李正军托李二莲找王留红帮忙。王留红听李二莲说明来意后,反复强调现在的执行案件非常难办,言外之意是暗示他不能白给执行。李二莲明白了他的意思,直截了当地问:“执行回来后要给你多少钱?”王留红提出要1万元,李二莲答应了。在案件执行到一半时,王留红来到李二莲家,说这个案子执行起来难度太大,非常费事,还要给相关领导送钱,以前说好的1万元根本不够。李二莲问:“再给多少?”王留红说:“再给5000吧。”2001年8月27日,绛县法院把里册村村委在宇进铸造有限公司账上的5.5万元划拨回来,由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将此款取出交给了王留红。王留红先让李正军给他打了张收到5.5万元的收条,但迟迟不给执行回的案款。李二莲急了又去找王留红,王留红却不提执行款的事,只是说执行时又是加油了又是吃饭了等等。李二莲知道王留红是又想要钱了,便问:“留红,你说吧,还要多少?”王留红说,“那就再给600元汽油钱吧。”李二莲无奈地默认了。王留红这才从口袋里掏出5.5万元,从中扣出1.56万元,将剩余的3.94万元交给李二莲。

几个月后,也就是2002年初,李二莲的丈夫靳国喜因欠款一事和国营5419厂打起了官司,靳国喜胜诉,并请王留红帮忙执行。有了李正军案件的铺垫,靳国喜基本上了解了托王留红办事的“行情”,另一方面他也觉得自己和5419厂的案件不好执行,便准备事成后以同等数额感谢王留红。有了金钱的动力,王留红执行起来非常卖劲,2002年6月便从国营5419厂执行回9万余元,从中扣出了好处费1.5万元。

法院的执行案件号称“天下第一难”,而这在王留红手中全然不是问题,他保证案件顺利执行的法宝就是拘留,不管什么案件,不管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只要没有交执行款,他都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为由,将其拘留,不交钱就不放人。2002年l2月,在执行大交镇东贺水村关明丽与同镇堡里村刘德新退婚财物纠纷案的过程中,王留红就以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为理由,将刘德新从翼城县营里铁厂带回法院拘留,并通知家属交款。当天下午刘德新的三女婿卢大尉交给王留红8600元,王留红才将刘德新放回。此后,他又对关刘两家施压,弄来1900元的好处费。

2002年初,是晋城市城区的裴进杰夫妇悲痛欲绝的日子,他们的儿子在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中不幸身亡,晋城法院判决肇事司机――绛县卫庄镇新三村的王贤宾赔偿交通肇事赔偿款1.7万元,并委托绛县法院执行。用儿子生命换回来的17000元虽不是很多,但这笔钱多少给了裴进杰夫妇一点心灵上的慰藉。但是从2002年年初到2003年12月,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他们给王留红打了无数次电话,往绛县法院也不知跑了多少趟,王留红的答复始终是:“对方没有钱,赔偿款没有执行回来,你们再等等吧。”其实,2002年3月后,王留红就以不给执行款就要拘留人相威胁,分三次从王贤宾处把1.7万元的交通肇事赔偿款全部执行回来,并早已把该款交给其妻存入了银行,却一直欺骗苦苦等待的裴进杰夫妇。裴进杰曾委托绛县看守所的一名干警向王留红多次催问此事,但没有想到的是王留红连他也一起骗了。

……

从2001年8月到案发前仅仅三年时间里,王留红共收受贿赂3.52万元,贪污案款1万元,挪用公款2.6887万元。

2005年4月14日上午8:30,一辆警车驶入曲沃县人民法院院内。

王留红身穿灰蓝色的囚服,慢慢从车里下来。巧合的是,这辆警车和他在绛县法院开的那辆居然一模一样,他不由得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四月的阳光灿烂地照在他的脸上,但他的眼中透露出的阴森,令人不寒而栗。

上午法庭不公开审理了王留红、非法拘禁部分,下午公开审理了受贿、贪污和挪用公款部分。王留红完全了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对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一概予以否认,并一再强调“事实是事实,用事实说话”。

公诉人出示了大量的证据,证明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贾玫和张小峰作为控方证人出庭作证。

庭审一直持续到晚上8:45,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2005年5月14日,曲沃县人民法院终于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王留红犯罪、非法拘禁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非法所得的4.52万元,予以追缴。

王留红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

王留红又回到了看守所,回想起过去的风光岁月,面对今后漫长的铁窗生涯,也许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回忆……

(本文除王留红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