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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康复工作模式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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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6000万残疾人中,大部分都分散生活在农村。由于受居住偏远,家庭贫困,卫生条件较差等因素的影响,致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很多,而能得到康复服务的残疾人很少,出现了农村残疾人康复难的问题。而目前城市机构康复规模有限,远远满足不了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可以说,只有解决了农村残疾人的康复服务问题,才能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否则,便是一句空话。

社区康复是全方位、低成本、广覆盖、又能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性的康复工作。就中国农村实际来说,开展农村社区康复工作是一种非常有效的途径。

实行社会化工作方式,构建社会化工作体系。

构建社会化工作体系关键是组建三大工作网络,即:组织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和工作服务网络。

组织管理网络是农村社区康复的组织领导机构,是农村社区康复实现社会化工作方式的根本保证。省、市、县、镇要成立社区康复领导小组,市、县领导小组的组长由残联分管领导担任,乡镇由镇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在市、县残工委的康复办公室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推动社区康复工作。

技术指导网络是农村社区康复的技术和业务指导(监督)机构。它由残联康复中心、卫生医疗机构、教育机构专业人员组成,全面负责农村社区康复技术指导、康复员培训、康复员康复训练工作的管理(监督)等工作。省、市、县残联可以依托残疾人康复中心建立社区康复指导中心,乡镇依托卫生院的计划免疫网络建立起农村社区康复指导站。省社区康复指导中心负责全省社区康复技术和业务指导。市社区康复指导中心负责社区康复员培训、康复训练效果评估、康复训练计划的制定、康复需求服务资料的整理,以及全市的农村社区康复技术和业务指导工作。县社区康复指导中心负责筛选确定服务对象、挑选康复员、指导管理乡镇社区康复指导站,以及残疾人康复需求表格的整理分类和季度上报工作。乡镇社区康复指导站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家庭康复员的康复训练工作,收集、整理、归类、上报残疾人康复需求报表,填写康复服务记录和登记新发现的残疾人资料。

工作服务网络是为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和康复训练的具体工作运行机制。它以乡镇为中心,依托卫生部门的初级卫生保健网络(又称计免网络)组成两条工作路径:一条是由指导站-村委会,指导站-乡村医生,指导站-卫生院科室(外科、妇产科)多渠道组成的残疾人社区康复需求上报运行路径。另一条是由指导站-家庭康复训练点,指导站-社区(个体医生)康复训练点,指导站-卫生院康复训练点组成的实行按劳计酬的康复训练路径。

把农村社区康复纳入乡镇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网络(计免网络),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组建农村社区康复指导站,建立残疾人康复需求月报制度。

就目前乡镇基层残联来说,残疾人康复工作普遍存在三个方面的困难:一是无业务人员,无机构。二是无技术资源的支持(包括指导机制和监督机制)。三是残疾人康复需求底子不清,对象不明。为此,我们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

(一)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建立社区康复指导站,解决技术指导资源和业务机构问题。

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来解决乡镇没有专门社区康复业务指导机构问题,即通过当地政府发文规定,依托乡镇卫生院计免组建立农村社区康复指导站,把卫生院的计划免疫组(指导站)变成乡镇残联社区康复业务指导机构。指导站与卫生院计免组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个牌子运作。镇残联理事长兼康复指导站站长,计免组的组长兼康复指导站的康复指导员。康复指导站受乡镇残联和卫生部门的领导,卫生部门负责指导站的人员、场地、技术,残联负责劳务费用。康复指导站既是社区康复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机构,又是社区康复工作的具体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三项工作内容:一是每月检查、指导、监督康复员康复训练工作。二是每月整理、汇总、统计上报社区残疾人康复需求报表。三是填写康复服务记录,登记新发现的残疾人资料。

(二)建立社区残疾人康复需求月报制度,逐级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残疾人康复需求月报制度,即将康复需求表格发放到村委会、村卫生站、乡镇卫生院外科和妇产科等有关科室,有关科室每月将残疾人康复需求情况登记上报到乡镇社区康复指导站。社区康复指导站每月将残疾人需求情况进行汇总、分类、整理报告给乡镇残联理事长(站长)。乡镇残联对能完成的康复训练,由乡镇残联干部、村干部、康复员等开展康复服务工作;对不能完成的康复训练,经材料整理上报县残联,由县残联组织开展康复服务工作;对还没有条件完成的康复服务工作,上报市残联,由市残联开展康复服务工作。这样,全市形成一条逐级上报康复需求和开展康复服务的工作链,使社区康复服务需求清楚,工作内容明确,各级残联的康复服务工作有的放矢。乡镇康复指导站的劳务费用由市、县两级残联按乡镇辖区残疾人总人数,人均3元补助给乡镇康复指导站。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劳计酬,由康复员直接上门开展康复训练。

社区康复训练是农村社区康复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很难完成的一项工作。主要由于乡镇能够提供的康复训练资源缺乏,家属的康复意识淡薄,家长难于抽时间为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因此我们可以采取“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康复员直接上门服务。具体做法是:

首先,挑选康复员。各县(区)、乡镇残联应根据康复训练对象的具体分布情况,以“就近服务”为原则挑选康复员。康复员必须与乡镇残联签订好聘用合同,确定好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应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和康复员实际负责康复人数的多少来确定。

其次,培训康复员。康复员应在市级残疾人社区康复指导中心(或卫生、教育的培训机构)进行分类康复训练技术培训。培训机构对康复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发给《康复员上岗证》和《初级康复员结业证书》。

第三,进行康复对象的首次评估,制定训练计划。康复对象应到市级(有条件的可在县级)残疾人社区康复指导中心进行首次评估,建立训练档案,制定训练计划。训练计划一式两份,一份由康复员保管,作为训练方案,一份交社区康复指导站指导员,作为检查训练效果之用。

第四,进行家庭康复训练。康复员应根据训练计划上门进行一对一的康复训练。每次训练必须一个小时以上,同时做到家长同训。训练结束,康复员应填写《康复训练卡》和《康复日记》,陪训的家长(属)在卡上签名确认。

第五,检查评估,发放劳务费。每月月底,康复员必须将康复对象和《康复训练卡》、《康复日记》带到社区康复指导站进行检查、评估。指导站检查评估后,签名确认。镇残联根据康复指导站的签署意见,按合同规定的劳务费和实际工作时间发给劳务报酬。

第六,“回炉”提高。市级(有条件的县级)社区康复指导中心必须每季度对社区康复在训对象进行阶段性康复评估,又称“回炉”。评估后,指导中心针对康复对象情况制定下一阶段的康复训练计划。与此同时,市级(有条件的县级)社区康复指导中心对康复员进行短期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以逐步提高社区康复员技术水平。

以上做法不仅使农村每个残疾人获得实实在在的康复服务,而且利用按劳计酬的方法,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社区康复训练工作提供了原动力,从而实现了农村社区康复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