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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中“交往学习法”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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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说过:“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无法超越现实的社会关系,因此离不开各种形式的社会交往。社会交往对于人,如同呼吸对于人一样须臾不可离开。社会交往是人的存在方式,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在社会交往中进行的,人的一切需要都是在社会交往中获得满足的。我国《教育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发展学生全面素质的过程中,有一种至关重要的能力,却长期以来被人们忽略了,这就是社会交往能力。这种能力,无论对于个人的发展,还是对于社会的发展,都十分重要。在我国不乏学业成绩优秀,但在社会实践中却终无建树的所谓人才,其社会交往能力的缺失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培养中小学生的交往能力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传统的教学将“学习”等同于“书本知识学习”。这种学习概念在学习的主体上强调学习的个体性或独立性,在学习的对象上突出以书本知识为对象。以此学习概念构筑课程教学难以培养学生的社会交往能力。近年来,理论界对于学习问题的研究愈来愈深入,并以多维、开放的学习概念取代原来单一、封闭的学习概念。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诸如对话学习、讨论学习、合作学习等利用人际交往过程促进人类学习的“交往学习法”的倡导。

交往学习法是指学习者以他人为对象并以与他人的对话和互动为主要形式的学习类型。交往学习是有别于知识学习和操作学习的一种独立类型的学习。其机制在于双方的对话和互动对交往主体建构、理解和生成意义的影响。交往学习以民主、平等、开放、合作的关系为前提条件,对话、互动是影响交往主体进行意义建构的关键。由于各自的知识经验、思维方式或看问题的视角的差异,对话双方经过碰撞,容易激发并产生新的问题、新的视角、新的思路,促进思维活化和发散。在对话和互动中,主体对事物意义的理解和建构不同于个体独自对事物的认识,而要吸收借鉴他人的视野,形成更宽广的视野,或者在他人的影响下改变自己的视野,或者形成共同的视野。对话或互动如若发生在多个人之间,如小组辩论竞赛或沙龙等,其产生的对意义的理解和建构的效应就会更加明显。交往学习的直接结果是,交往主体通过与他人的对话或互动,建构、生成对事物意义的独特的理解,并由此使交往主体的心理结构获得调整、改造和丰富。相比于个体独自的学习行为,这种对事物意义的理解和建构以及由此引起的身心发展效应由于结合了他人的影响而变得更为深刻和全面。交往学习的另一种结果就是,交往双方由于相互影响、借鉴和调适而形成共识、视界融合或主体间性。这种共识、视界融合或主体间性不仅是认知上的,同时也是情感或价值取向上的,它是形成人的社会性情感,形成与他人协调、和谐的人际关系以及行为或利益共同体的最重要的基础。总而言之,“交往学习法”在培养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以及心理承受能力等方面具有极大的优势。

在进行中小学课程教学中,运用“交往学习法”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对话学习法

对话学习是个体通过语言直接与他人交流而实现共同探究、经验交换、意义生成和知识创造的过程。同其他个体之间的对话、交流应成为我们完整学习体系的一部分。对话追求的是学习中与他人交流、合作、互动,在与他人的对话互动中实现更有效的学习。比如,通过与专家、学者、老师、同学面对面的对话,在提问与回答、追问与应对中发现苍白与薄弱;在针锋相对中顿悟彼此偏见;在向他人娓娓道来中萌生新的思路,等等。通过对话、经由对话,弥补独白学习之不足,实现学习效果的最大化。

在师生对话方面,教师需要考虑的不仅仅是如何将有关的教材内容传授给学生,而是如何提出几个有引导意义的问题,有效地和学生心与心交流,达到生命与生命对话的升华。在对话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是课堂的主人,课堂是思维交流的舞台。利用教学调控手段巧妙地介入、热情地参与,把对话不断引向深入,在倦怠时给予激励,在困惑时给予点拨,在偏差时给予纠正,在精彩处给予赞赏,使学生感到顺利地表达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是一件让自己的内心多么舒展的事。教师应是一个高明的“导游”,引导“游客”不断发现精彩;教师又是一个睿智的“记者”,把对话一步步地引入佳境,推向高潮。在对话氛围中,教师和学生都处在自由状态,进入更加广阔的领域。

传统课程教学很少涉及学生与学生的横向对话,使学生在相互对话、相互影响过程中所产生的教育因素被完全忽视掉了,这是课程教学长期处于教师独占课堂的结果。“对话式”教学鼓励学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相互交流、展现对问题的看法、暴露出对问题的困惑等。这种教学因素如果利用较好,对提高教学质量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用。

二、讨论学习法

讨论学习法是学习者与他人相互研讨、切磋琢磨,相互学习的一种学习方法。这是一种有着悠久历史的学习方法。在我国古代孔子就提倡学生“每事问”,“不耻下问”,教师要“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提倡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相互讨论,相互学习。讨论学习法的形式,可以是个人与个人的讨论问题,交换思想、意见和观点;也可以是集体讨论,如课堂讨论、班会讨论,以及各种各样的学术讨论。讨论的内容,有的是为了加深和扩大知识而组织的专题性讨论,有的是某种疑难问题的讨论,有的是有争议的问题讨论,有的是现实生活中存在问题的讨论。

在课程课教学中,教师先做好讨论的准备工作,包括讨论的选题、目的、组织、时间安排,学生存在的问题和要解决的问题、确定重点发言人、对讨论进行状况的事前估计、讨论总结的要点等。其次,教师正确选定讨论的主题。主题不可过大或过小,过难或过易。主题应当有助于学习者增长和加深知识,能够促进人们独立思考,帮助人们解决问题。再次,教师组织好讨论的过程。选择的主持人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头脑灵活,思维敏捷,善于抓住讨论的中心和争论的焦点,进行恰当的引导,使讨论步步深入,最终达到讨论目的。讨论进行时应当把自由发言、中心发言、临时指定现场发言结合起来,围绕主题展开讨论。讨论时充分发扬民主,使参加讨论的人畅所欲言,让更多的人充分发表意见,引导大家理论联系实际,反对不着边际的空谈。要使人们思想充分敞开,暴露各种不同观点,然后适当引导,围绕主题取得比较一致的观点。最后,做好讨论的总结。总结由主持人或教师负责,总结时对讨论中的正确意见给以肯定和鼓励;对不同的观点,要做出肯定的意见,同意什么,不同意什么,是非分明,总结时应当允许持不同意见的人保留意见,不可强人所难,对于错误的观点,要旗帜鲜明地作出分析,澄清模糊认识,纠正错误思想,总结要围绕主题,抓住问题的实质,重点地、简明扼要地做出结论,不必面面俱到。

三、合作学习法

合作学习是指学生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学习。合作学习鼓励学生为集体的利益和个人的利益而一起工作,在完成共同任务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理想。合作学习是20世纪70年代初兴起于美国,并在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一种富有创意和实效的教学理论与策略。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我国也出现了合作学习的研究与实验,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专门提及合作学习,指出:“鼓励合作学习,促进学生之间的相互交流、共同发展,促进师生教学相长。”由此可见国家决策部门对合作学习的重视。教师在教学中,组织学生以小组为单位,通过合作和协作,完成学习任务,提高学习成绩,这是合作学习倡导者们的最初出发点,也是我们现在采用这一模式的主要目标。在合作学习过程中能激发学生发挥出自己的最高水平,能促进学生间在学习上的互相帮助、共同提高,能增进同学间的感情交流,改善他们的人际关系,能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效率,使学习成绩的提高效果显著。

合作学习法有多种形式。其一,问题式合作学习。教师和学生互相提问、互为解答、互作教师、既答疑解难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的一种合作学习形式。这种合作学习模式又可分为生问生答、生问师答、师问生答,抢答式知识竞赛等形式。其二,表演式合作学习。可以让学生通过设计小品表演的形式,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自主探究的学习品质。其三,讨论式合作学习。讨论式合作学习即让学生对某一内容进行讨论,在讨论的过程中实施自我教育,以达到完成教学任务的目的。其四,论文式合作学习。教师带领学生开展会计相关的调查实践,并指导学生以论文的形式汇报社会实践的结果。

参考文献

[1] 陈佑清.交往学习:一种新的学习类型名[N].中国教育报,2011-2-1(04)

[2] 许琦.对话教学在基础会计课堂教学中的探索与实践.中等职业教育,20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