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构建德育基地对中学生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体系的探究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构建德育基地不同年级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体系要遵循教育性等原则,旨在构建德育基地不同年级法纪教育效果评价体系,解决德育基地针对不同年龄段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难的问题,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关键词:构建;法纪教育;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4-0255-03
中小学生德育基地是中小学生校外德育实践场所,是学校德育的补充和延伸。德育基地是一个新建立的教育机构,负责对不同年级学生开展德育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学生的教育效果如何呢?现在也没有一个完善、合理的评价体系,各地的德育基地也各自为政,这样会导致德育实践效果出现盲目性、也缺乏针对性,教育效果就会缺失实效性。根据本人在中小学德育基地对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体系进行探究,能解决德育基地针对不同年龄段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难的问题,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现实意义。
一、德育基地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体系构建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构建德育基地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体系的基础就要有科学性,要客观的规律办事,绝不能主观臆断;指导需要有科学理论为依据,避免主观性和盲目性。在构建评价体系时,必须考虑“两规律,一防止”——评价要符合德育规律、符合青少年成长规律;防止片面性和粗略性,要在严谨的科学实验基础和精密调查基础上进行评价体系的构建。要建立起层次分明、要求明确,要把全局和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应采用科学的方法收集评价信息,科学化建立指标、权系数。
2.教育性原则。德育基地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是一种价值观判断过程,是给受教育的中小学生在活动中的一种客观的评价,其具有教育意义,这种教育意义往往不同于传统上的教育活动的意义,其教育效果,取决于德育教师评价的意图,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选择评价的内容和评价方式来改善法纪教育效果,效果评价要体现德育目标。一般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体系构建时要做到“三个适应”——要与我国现代社会的法制环境相适应;要与中华传统道德相适应;要与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相适应,要弘扬法律正能量,体现法律的正义。只有尊重和坚持以教育性为原则,从教育角度出发,才能科学合理地建立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体系,从而落实有实效德育措施,增强整个德育基地法纪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
3.方向性原则。在构建法纪教育活动评价体系中要把握好方向,要做到“三个一致,一个协调”——要与党的教育方针相一致、要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目标相一致、要与社会主义的法律法规相一致,要与社会法治环境相协调。同时,法纪教育效果评价体系应该具有方向性、导向作用,通过各级指标的导向性,指明法纪教育活动评价体系中的德育指标,使德育方向性更加明显、清晰,从而提高德育教育实效。
4.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为了避免在评价过程中出现局限性与片面性,在构建法纪教育效果评价体系时要做到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这样会更客观、更科学、更严谨对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既可以对对象进行定性描述与分析,又能对评价的结论可靠、精确、客观分析研究。尽可能有定性指标,又有量的规定,在量化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做到评价科学合理,切合实际,提高德育效果。
5.基础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构建评价体系中,要把基础评价与结果评价有机结合起来,是为了提高德育效果,优化德育实施方案,是德育实施的一种手段、一种教育方法,这都是考验德育工作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只有德育教师在从分了解学生的特性后,通过基础评价与结果评价,更客观反应出法纪教育效果,更好地让学生身心自由发展。当评价的结果出现了相对性与可变性难以表达问题时,可采用较为模糊的表述,例如“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言语来表达。
二、对德育基地不同年级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体系指标的构建
这是整个评价体系的中心环节和基础,必须运用恰当理论与方法,科学、客观、合理、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价,德育基地不同年级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体系评价包含二层次:第一是德育基地初中一年级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指标;第二是德育基地高中一年级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指标。这是德育活动工作的前提和起点,是对已经实施的德育活动过程的成败和经验教训做出评价,也是对德育活动效果的检验。也是解决德育基地针对不同年龄段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难的问题,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详细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体系构建指标见下表1和表2。
表1 德育基地初中一年级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指标
表2 德育基地高中一年级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指标
我们构建德育基地不同年级法纪教育活动效果多维评价体系的尝试,解决德育基地针对不同年龄段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难的问题,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教育合力,让学生更了解法律法纪,做到知法懂法的好学生,减少甚至杜绝未成年犯罪的发生。同时也让教师的工作更富有挑战性,主动接受多维评价,虚心改进,积极反思,不断创新,将评价的结果转化为终身学习的动力。
参考文献:
[1]杨洋.关于中学德育评价体系及其完善的研究[D].山西师范大学,2009.
[2]吴新颖,何长山.构建学前教育德育评价体系的思考[J].学前教育研究,2005,(04).
[3]戴艳军,李志强.谈研究生德育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