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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赵岐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解释的荒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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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汉代赵岐对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不孝有三”的解释与孟子本人“不孝者五”的阐释相去太远,荒谬至极,与孔子、孟子的孝道思想完全不符,但却对后世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孟子 赵岐 孝 无后 祭祀

一、什么是不孝

怎么做才算孝,孔子有很多论述,但对于怎么做是不孝,却没有直接的资料记录。孔子的弟子曾参论孝与不孝的内容很多,但都与结婚、生育无关。孝,说到底,就是做子女的要尊敬父母,善待他们,尽力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曾参认为孝有大孝、中孝、小孝之分。能做到大孝的人固然不多,可一般人都能做到中孝、小孝;只有让父母蒙羞或危及父母的,才是不孝之人。

孟子对孝也有很多论述,这里暂且不提。对什么是不孝,孟子有两段相关的论述,尤其值得我们注意。一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一是“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而且二者都在《孟子・离娄章句》中,相去不远。

在后一段意思的理解上,人们没有多大歧义。“不孝者五”中的前三者是说儿女自私,有条件或有能力赡养父母而不对父母进行赡养;后两条是说儿女嫌父母丢脸面(一说让父母蒙羞),或儿女给父母带来灾祸。这五条中只要有一条符合,那么儿女就是不孝;除此之外都算不得不孝,当然未必都算得上大孝。

至于前一段的理解,人们一般都采用东汉末年赵岐(约108至201)的注释。赵岐的《孟子章句》是流传至今最早的一部《孟子》注本,其他注本包括朱熹的《孟子集注》基本上都延用了赵岐的注释。

在《孟子集注》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下面,朱熹注:“赵氏曰:‘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在“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后面,朱熹有注:“舜告焉则不得娶,而终于无后矣。”

赵岐对“不孝有三”的注释,与孟子“不孝者五”的内容相去甚远。孟子自己归纳有“不孝者五”,具体明了,而且就在下文不远处,根本用不着四百年后的赵岐再来一个三不孝的解说,况且这三不孝的内容明显没有“不孝者五”合乎情理。朱熹对舜帝如果不娶最终会导致“无后”――无后代――的结果的解释,显然是顺着赵岐的“不娶无子”意思来说的。而赵岐的解释,我们不妨多想几遍,将其与孔子、孟子的诸多论述多做比较,就会感觉到荒谬至极。

二、赵岐对“不孝”的解释与孔孟的孝道观大相径庭

1.“阿意曲从,陷亲不义”,这话本身就有矛盾之处。为了顺从父母,无论是父母还是儿女做下错事,儿女都是不孝。不提倡无原则地顺从父母显然是没错的;难道儿女不“阿意曲从”,就能阻止父母犯错、保证自己不犯错了吗?匡章的父亲杀了匡章的母亲,还将其埋在了马厩。匡章想安葬母亲,就多说了几句,被父亲赶了出来。匡章没有隐瞒父亲的不良行为并接受父亲的做法,没做到“子为父隐”(《论语・子路》),显然匡章的观点与父亲相左。匡章没有“阿意曲从”父亲,可他终究还是使父亲陷于“不义”了,他父亲有错,他认为自己也有错,他是孝还是不孝呢?当时的国人公认他不孝,孟子却认为他依然是孝子。舜的父母对舜大打小打不断,父母弟弟屡次加害于他,他也没有“阿意曲从”,可他终究也使父母弟弟陷于“不义”了,自己倒是得了个孝子的美名,舜这么做还是孝子吗?孔子对舜的孝行却是极为赞赏的。

曾参年少时曾因为除草除了瓜苗,被父亲曾皙打得死去活来,他醒来还去面见父亲,然后回屋唱歌,以示父亲自己没被打坏,让父亲放心。孔子听说后非常生气,教育曾参说,舜当年小杖则挨,大打则逃,就是为了不使父亲落下“不父”之罪;曾参无原则地顺从父亲,任由父亲毒打,就是让父亲“不父”,就是不孝之举。可是,孔子并没有就此认定曾参这辈子就是个不孝之人;相反,由于曾参敬爱晚年的父母,能养父母之“志”,成了孝子的典范,孟子夸赞的“至孝”的榜样。

又如,有个叫桃应的人问孟子:如果舜的父亲杀了人被抓了,做了天子的舜会怎么办?孟子说:“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然,乐而忘天下。”(《孟子・尽心章句》)孟子认为,抓捕罪犯,是官府的事;拯救父亲,让父亲脱离危险境地并得到照料,则是儿子的事。天子的身份随时可以丢掉,它本来就不是自己的,他人也可以做;但儿子的身份是无法改变的,赡养父母,让父母得到尊重和照顾是儿子永远的义务。子女不应也不能对父母“以善相责”;即便“以善相责”、使父母陷于“不义”了,也不能算不孝,比如匡章。

孔子认为父母有错误的念头,子女要反复而委婉地劝谏;如父母不能接受,子女要“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如错误已经发生,还要“子为父隐”(《论语》),“不可言君亲之恶”(《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不要主动让父母“丑”名远扬。《礼记・曲礼下第二》更有“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的要求。儿女如果没做好,孔子也没说就是不孝。曾参也没把“阿意曲从,陷亲不义”这层意思放进“不孝”之列。

2.“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与孟子的“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内容有那么点儿对应,可前者只适用于家贫读书而不做官之人,后者却适用于所有的人。孝养父母不只是少数读书人的事,还有大量不读书之人呢,这些人如何“禄仕”去?如果将“家贫亲老”与“不为禄仕”分开解释,那么穷人没足够好的条件给父母养老,就都不孝,比如年轻时的子路;读了书而不肯去做官或者想做又做不到官因而不能拿俸禄给父母养老的人也是不孝,比如孔子的得意门生颜回、孔子的儿子伯鱼。孟子的“不孝者五”的前三条都是说儿女自私,有条件有能力而故意不顾父母赡养的事;而“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也算“不孝”的话,这“不孝”里则包含着更多的无奈。像《二十四孝》中的穷小子蔡顺以桑葚养母,哪里还配当孝子?

赵岐以贫富以及是否做官来评判孝与不孝,是极不科学极没道理的,这与孔孟的孝道思想明显矛盾。孔子认为穷人只要尽力对父母好,就是孝了,因此子路是孝子,没做官的颜回、伯鱼也不是不孝。如果依照周礼,如“父母存,……不有私财”等(《礼记・曲礼》),舜婚后富有了,财产却没有与父母弟弟共有,做了天子却把父母宠爱的唯一的弟弟送到遥远的地方去使得八九十岁的父母身边没儿子,怕都不能算孝行。可在孟子眼里,能够为了孝养父亲哪怕是有罪的父亲,可以弃天下如弃破鞋一样,只有舜做得到。可见对父母行孝,不一定得做官;如果做官影响行孝,哪怕是天子之高位,也可以不要。舜让弟弟到遥远的地方去做官,并让他经常往返以看望父母,既可以满足父母爱弟弟的心愿,又让弟弟没时间和机会犯错误,使父母弟弟都能相安无事,真正做到了“天下无不可事之亲”。是否孝,应看他是否真心对父母好,而绝不是别的。舜不但对父母弟弟不计前嫌,关爱有加,而且没有只顾满足父母弟弟的心愿,还兼顾了天下的安宁,因此舜是个至孝之人。

孔子视富贵如同浮云,孟子也一样。作为读书人“禄仕”,孟子与孔子的表现方式有些不同。孔子虽然认为读书做官挣钱养家是天经地义的事,他到处“求官”,可不是为了赡养父母,而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展示自己的才华;他的儿子伯鱼、得意门生颜回都没做过官,也没挣过几个钱来赡养并不宽裕的父母,可孔子从来都没认为他们不孝。认为君轻民贵的孟子东奔西走几乎不提钱的事,他处处为黎民百姓着想,因而从不逢迎那些国王以“求”个一官半职来为母亲尽孝,他比孔子强硬、锋利,自然也潇洒得多了。曾子眼里的大孝是“尊亲”、“不匮”,小孝是“能养”、“用力”。所以,无论孔子、曾子,还是孟子,都不曾以贫富和是否做官来评判孝与不孝。

3.至于“不娶无子,绝先祖祀”赵岐也将其视为不孝,而且是最大的不孝,毫无依据,与曾参、孟子阐述的春秋战国时期的种种“不孝”风马牛不相及,更何况四千年前尧舜时期对于各种礼仪远没有商周时期那么严格。

我们都知道,“后”除了作方位词外,还可以解释为“后代”。尽管我们都知道“皇后”就是皇帝的妻子,可很少想到“后”还指君主、帝王的妻子。舜帝无妻就是“无后”。“三”还可以解释为很多。

在赵岐这段话里,“后”虽然看上去也可以勉强理解为妻子,但他前面说“不娶无子”因而会“绝先祖祀”,显然此处“娶”的目的是为了生“子”,生“子”的目的是为了祭“祖”。这“子”虽说是指子女,但已经是专指男性即儿子了,因为在汉代以及后来的各朝各代,祭祖是男子的事情,女子只能参加夫家的祭祖活动,有些地区根本就不让女性参加祭祖。赵岐将祭祖变成了男人娶妻生子的终极目的、孝行的最高目标,并利用孟子的原文望文生义特别强调“无后”是三者中最“大”的不孝。显然在赵岐眼里,行孝不仅是对父母,还包括对早已死去的祖宗们,娶妻也好生子也好,最终都是为了有人祭祖,女儿家又被排斥在祭祖的成员之外,自然没儿子祭祖便顺理成章成了一大不孝,这样赵岐口中“无后为大”的“后”便只是指后代特别是儿子了。

如果“不娶无子”从而“绝先祖祀”是不孝,那么娶而无子自然还是不孝;娶而有子,因为疾病或战争而丧子,是孝还是不孝呢?在古代,鳏寡孤独以及还没娶妻生子就死亡的也为数不少。尤其是在战国时期,战火纷飞,一个小国家死几万青壮年是常事,死几十万的也不是没有。赵孝成王时,赵国在长平一仗,就被秦坑埋了四十多万;秦破赵国的武遂斩首十万。后来的项羽在新安一夜埋了二十多万秦兵。疾病尤其是瘟疫导致的死亡也极多。如果以无子祭祀的结果来判人的“不孝”,天下不孝之人实在是太多了,他们有几个是自己诚心要如此呢?更何况一个人没儿子不等于整个家族都没子嗣,怎么就一定会“绝先祖祀”?舜有兄弟,又何尝不是如此?比如《战国策・齐策四》中齐国孝女北宫婴儿子如果有兄弟,兄弟有儿女,哪里轮到她“至死不嫁”而去尽孝?如果无后代是最大的不孝,她“至死不嫁”,哪来后代祭祀她和她的父母、祖先?她父母没儿子或者没孙子就已是大不孝了,她还凭什么做孝女的典范?可见比孟子小约30岁的赵威后之所以认定她是孝女,应该得到褒奖,与她结婚生育与否无干,与祭祀祖先也无关。

在舜生活的那个时代,人们绝不可能为了家庭祭祀而结婚。原始部落时期都是部落集体祭祀的,部落祭祀远比家庭祭祀要久远得多、漫长得多;家天下是在夏启之后才逐渐形成的,赵岐所在的汉代当然早有家族家庭祭祀了。如果依照孔子、曾子,尤其是孟子针对众人而非针对部分人的孝与不孝的标准,“无后”――无论是无夫或无妻,还是没后代――这些人都不在“不孝”之列,尽管他们未必都够得上孝的标准。一个男人如果只是娶了一群妻妾生育了一堆儿女,其他该做的都没做,根本算不得孝子!

《礼记》收集了西汉之前若干年传承下来的各种规矩和礼数,里面也找不到一条婚育与“孝”或“绝先祖祀”之间有联系的内容。其他先秦文献也是如此。

所以,赵岐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解释,完全是也只能是他的杜撰,他不可能看不到“不孝者五”的具体内容。

三、赵岐的荒谬解释对后世的不良影响极其深远

经过赵岐这么一解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名正言顺地成了后世男人拥有三姬四妾、不择手段获取儿子的托词与借口,女人也就成了生育工具和被玩弄的对象。

男性统治者们出于自己的目的,既要满足个人私欲,也希望有足够多的儿子来展示实力,占有江山;同时在男尊女卑的社会制度下,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一直没有被废除,女人三从四德的妇德规范反而被代代统治者不断强化宣传,最终使得普通百姓也都普遍接受了“不能传宗接代是人生最大的不孝”这个命题,且认定不生孩子尤其是不生男孩是女人的问题。

早在赵岐之前若干年,中国男人就给女人定出了“七出”之条,“无子”也就成为男人休妻纳妾的理由之一,当然那时生孩子还没有用祭祖作为借口。起先没有子女的男人休妻或纳妾仅是为了生孩子,汉代以后变成为了生儿子;有了儿子的,还会觉得人丁不够旺。儿女成群了,男人还在纳妾,这哪里是为了祭祖?至于孟子如何讨论舜的婚事、对“不孝”有怎样的阐释、赵岐“三不孝”的另外两点是什么,“无后”到底该怎么解释,不能读书的普通百姓哪里知道,他们都以男性统治者们的别有用心的片面宣传为准则,以为顺从父母、生育儿女就是“孝”了。

起先是为了有“子”,汉代以后可能纯粹是为了有儿子――为了祭祀祖先的香火能像统治者所希望的那样不断延续,我们中国人尤其是男人在前前后后几千年中想出了若干稀奇古怪的招数:起先是休妻纳妾,进而过继、领养、收养,招女婿,再就是借腹生子、借种,花钱买男孩……可谓挖空心思,花样百出。

干嘛就非得有儿子不可?祭祀父母、祖先有那么重要吗?如今我国终于出现一批自愿不要孩子的丁克族,而且已经有大量的开明人士从内心接受女儿继承家业、养老送终的观念。只有全社会能够真正做到平等对待男孩女孩、男性女性,那才是大进步,真文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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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爱东 盐城 江苏省阜宁高等师范学校 2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