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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欧盟reach法规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中国“入世”以来最大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应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应对REACH法规。
关键词:REACH法规;出口成本;出口量;三位一体应对
中图分类号:F7文献标识码:A
REACH法规是迄今为止我国对外贸易面临的最为复杂的一个欧盟法规。法规的要求众多,内容和程序繁杂,应对时需要很强的专业能力。REACH法规所涉及的行业十分广泛,除了对化工行业有直接影响外,还对一些下游行业,如纺织、机电、玩具、家具、印染、橡胶等行业产生影响。积极跟踪研究和应对REACH法规技术性贸易壁垒,对确保我国出口形势稳定和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一、解析欧盟新贸易壁垒――欧盟REACH法规
欧盟理事会于2006年12月18日批准了《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法规》,简称REACH法规。该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REACH接受登记申请。表面上该法规只是一部规范欧盟成员国内部的化学品管理的法律,实质上,它是一个涉及化学品生产、贸易、使用安全的法律,也是一个包括技术性贸易壁垒、环境壁垒和社会壁垒在内的新型贸易壁垒。
该体系主要有以下四部分构成:
1、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2、评估。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指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3、许可。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PBT、VPVB等。
4、限制。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
二、REACH法规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REACH法规整合了现有的约40项共同体化学品指令和法规所构成的体系,涉及化学品大约3万种、配制品和制成品百万种,具有无数据即无市场和涵盖产品范围广的特点,其规定最严格、影响最深远,是中国“入世”以来遇到的影响最大的绿色环保技术贸易壁垒。具体影响有:
1、产品被召回案例增加,影响出口产品质量和绩效。以纺织业为例,2009年6月1日(REACH开始实施召回)至2010年10月31日的17个月间,共有中国、印度、保加利亚、越南、菲律宾五个国家的纺织品被REACH召回。其中,中国纺织品被REACH召回案例占54.55%,占一半还多。此间,中国纺织品在欧盟被召回269例,其中因REACH法规而被召回的有30例,占中国被召回案例的11.15%。产品召回会影响出口产品的质量信誉和出口绩效。而同时,REACH法规的实施会对我国的出口产生深远影响。(表1)
2、出口产品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下降
(1)出口直接成本提高。据估算,在REACH法规体系之下,每一种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需8.5万欧元,每一种新物质的检测费用约需57万欧元。欧盟的REACH法规大大提高了下游产品中化学品含量的检测费用及合格化学品价格,使大量使用化学品的化工、纺织、电子等行业增加了出口商品的直接成本。
(2)进口成本提高。欧盟是我国重要的石油化工产品来源地,REACH法规实施后,欧盟的化工品生产商或出口企业将把其高额的注册、评估费用摊入产品和出口成本,从而提高产品出口价格,势必导致我国进口企业成本压力增大。据行业测算,这将使我国从欧盟进口化学品的平均价格普遍提高60%以上。
(3)增加新产品开发成本。欧盟的REACH法规中规定,自1981年9月30日以后创制的化学品皆属新物质,对这些物质的注册、评估和许可的要求严、内容多、检测量大、费用高,致使新产品的开发和市场开拓成本大幅度上升。较高的开发成本,会抑制企业产品创新与开发的积极性。
根据专家预测,REACH法规的全面实施将使中国向欧盟出口产品的总成本上升5%,从欧盟进口的成本上升6%,中欧化工品进出口总额将下降10%,中国化工生产总值将下降0.4%,可能导致20万名化工及相关从业人员失业。
3、导致我国贸易条件相对恶化。假定欧盟实施REACH法规后国内供求状况不变,我国出口产品X,欧盟出口产品Y,欧盟的提供曲线为OB,我国的提供曲线为OA1,在E点达到均衡,决定了贸易条件线为OR。欧盟实施REACH法规后,我国产品对欧盟的出口在短期内迅速减少,此时提供曲线为OA2。F为新的均衡点,此时贸易条件线为OP,我国原来用OM的X产品可以换ON的Y产品,现在只能换ON’的Y产品,我国贸易条件恶化。(图1)
4、可能导致其他发达国家的连锁效应,恶化我国对外贸易环境。REACH法规的实施可能会得到其他发达国家的效仿,可能会带来更多的全面性化学品管理法规的出台,甚至可能会比REACH法规的要求更加严格,对境外企业产品的入境条件更加苛刻,如美国启动了立法提案、日本宣布要建立商品检验注册制度等。其他发达国家可能因REACH法规引起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不仅带来我国相关产业出口环境的进一步恶化,而且使化工企业的进口成本相应增加,还将导致相关下游产品成本的连锁增加,同时影响我国纺织、医药、轻工、电子、汽车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这些影响所带来的连锁反应会进一步恶化我国的贸易利益,而且对我国产业发展、经济环境等产生不良影响。
三、应对REACH法规的对策
REACH法规堪称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遭遇的最大贸易壁垒,对我国许多产业及产品如服装、鞋业、玩具、家具、电子电器等产品出口欧盟产生直接影响。应对REACH法规是一场漫长的博弈,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应尽快建立起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行业协会为辅助的三位一体应对体系,并通过发展和掌握核心技术来获取在国际贸易领域中的竞争优势。
1、政府应建立和完善REACH法规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要REACH法规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是指建立起一个国家级的技术咨询机构,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特别要发挥驻外经商机构、经贸研究机构EOI中心优势,及时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REACH法规进展状况,以互联网为载体建立REACH法规数据库和专门的REACH法规信息收集和咨询机构,及时REACH法规预警预测信息。当企业遭遇REACH法规制约时,能及时调用REACH法规咨询系统的资源,得到具体指导和帮助;为政府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参考,及时采取积极防御措施。
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建立完善的国内REACH法规体系。一方面促使我国国内企业加强对REACH法规的认识,改进产品以适应各种先进标准,尽快通过国际标准与质量认证,主动攻破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另一方面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适时构筑我国国内技术贸易壁垒体系,使外国因害怕报复而尽量减少歧视性的技术规定。
2、行业协会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REACH法规是以企业为监管对象的,行业协会作为企业的联合组织,应发挥协会的纽带作用,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在本行业中宣传和组织学习REACH法规,帮助企业熟悉注册程序及评估项目;应建立专门针对REACH的机构,为企业提供化学品注册、评估、咨询等服务,帮助全行业各成员实现联合注册、测试数据共享,以降低注册费用;应搭建桥梁,联合本国企业与欧盟境内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开展合作,分摊注册和评估费用。
3、企业应采取措施积极主动应对。出口欧盟的企业是REACH法规监管的主体。企业要熟悉和掌握REACH法规的内容,充分了解REACH法规对本行业和本企业的影响,查清本企业内部使用的所有化学品是否需要注册,并尽快按法规要求进行检测,搜集注册所需数据和信息。尤其是技术指南文件的内容,对照REACH法规要求进行自查。确定正在使用的REACH法规化学品类别,尽快用环保型材料取代禁用、限用的化学品。积极培养专业人员,加强与相关机构和行业协会的联系,及时跟踪掌握更多信息和获得更多技术支持。
(作者单位:山东省东营市胜利油田物探公司)
主要参考文献:
[1]卢仁艳.解析欧盟新贸易壁垒-REACH法规[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3.
[2]高铭.REACH纺织品召回案例评析[J].DYEING AND FINISHING,2011.36.4.
[3]杨彤.REACH法规的影响分析及应对策略[J].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