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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子孙对父祖名字和臣民对君王名字的避讳由来已久。对名讳最大的僭越,莫过于父子、祖孙同名。
无论战国的合纵连横、秦末的楚汉之争,还是三国对峙,都是中原汉人之间的争斗。即便秦始皇严峻的焚,也不能动摇西周以来中原文化的传统。但晋室南渡以后,中原一带出现五胡十六国。五胡是指北方内迁的少数民族氐、羌、羯、匈奴、鲜卑。他们虽然此前已接触汉文明许久,而且心向往之,但本族传统与习俗却难以朝夕改变。与此同时,偏安一隅的东晋也悄然发生着变化。因仓促南渡,东晋的传国玉玺及乐器乐手竟被遗落在北方,象征国家文明的礼乐,也在此其间被硬生遗忘。
即使在这种背景下,东晋的士人们依然不忘避讳。但奇怪的事出现了,书圣王羲之有五子,名玄之、凝之、徽之、操之、献之,将父子的名字放在一起,简直如同六兄弟的排名。更过分的是,徽之之子名桢之,献之之子名静之。
同一家族,瓜瓞绵绵地蕃衍既久,后世子孙们便难以分辨彼此的辈分。为辨明行辈,人们规定同一辈分的人在名字中通用一个字,这就是家族“派字”。这个派字可以落在二字名中的前一字,也可落在后一字。东晋王氏祖孙三代,名字里都有“之”字,俨然“之”字辈的同族兄弟。
王羲之死后,王氏家族还继续着这种不避讳的传统。王弘有子名僧达,另一子名锡,王锡有二子分别名僧亮与僧衍;王弘的弟弟王孺有两子,一曰僧谦,一曰远,王远之子则名僧祐;王孺之弟王昙首二子名僧绰、僧虔。如果不列出世系行辈,人们极容易以为这些“僧”字辈的都是族中兄弟。
但这并非东晋时期的主流形态。《晋书》记载了一则故意冒犯别人的名讳以示侮辱的故事。东晋车骑将军刘裕在剪除桓玄后,逼迫司马氏禅让江山,创建了刘宋王朝。刘裕崛起之际,曾着意拉拢东晋建威将军韩延之,但韩延之直斥其为“欺诳国士”。
刘裕的父亲名翘,字显宗,于是韩延之便以显宗为自己的字,给儿子起名为翘。这不仅是僭越,且是公然挑战,以彰示自己决不臣服刘裕。后来他果然出走,投奔北方的姚兴。
对于这种僭越现象,近代史家陈寅恪作过解释。他说,“东西晋南北朝时之士大夫,其行事遵周孔之名教,言论演老庄之自然。”又说“六朝人最重家讳,而‘之’‘道’等字则在不避之列,所以然之故虽不能详知,要是与有关”。前述之王氏一族世代信奉天师道,也就是东汉末年的“五斗米教”,其西汉时期的先祖王吉被天师道尊为仙人。
陈先生还指出,王氏家族的家学也与这种宗教关系甚密,以至于王羲之爱鹅也与此有关。但这种宗教究竟如何,陈先生也不能细说,唯言其滨海,可能与异族文化有关。据此,我们仍可认为王氏家族“之”“僧”不讳,是一种僭越。
南北朝时期的北方,情况更严重。清人赵翼曾举出北魏宗室同名者59人,其中颇有父祖子孙同名者。迄于隋唐,仍有大量此类记载,甚至在唐宋以后仍然存在。
自宋以后,避讳制度森严,社会不再容忍悖谬的父子同名。但清人王之春在《椒生笔记》中举史书所载同名现象时,指出晚至明代犹有父子同名的两位“刘江”。《八十九种明代传记综合引得》这类工具书中却并未记载刘江父子。王之春既有此说,必有所依。
遍寻之下,果然在《明史》刘荣传中找到记载:“刘荣,宿迁人,初冒父名江。”此刘荣即王之春所说父子刘江中的儿子。刘荣乃成祖时代的武将,《玉芝堂谈荟》中说:“刘忠武父名江,为戍卒死,忠武仍其父名不易。累战功至都督佩大将军印,犹与其父同名。后封广宁伯,始更名荣。”
刘荣“仍其父名”,应在其父死后,不存在父子并时同名。《明史》只说他“冒”父名,或有隐情,自不必与南北朝时期的情况相比,但子冒父名毕竟有悖于名教纲常,仍可视作软性僭越。
如今人们起名只寄托美好愿望,很少受制于各种禁忌,谁会在起名前先查族谱呢?这大致是历史的必然。今人对古人、先祖早就超出了僭越,进入到批判的层面。无论人们如何维护传统,传统都永远在改变之中。
作者为文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