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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国外如何文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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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好的交通秩序要靠规则而不是素质

在德国学习驾驶,最重要的是掌握交通规则,其重要性胜于驾驶技术。

在德国,出了交通事故,当事人会很清楚知道谁对谁错,一般没有太多的模糊区域,更不需要与警察反复争执,因为德国的交通规则几乎在任何细节上都规定得清清楚楚。德国人的观念是,把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建立在提高交通参与者的素质上,是一个危险的借口,是不符合社会要求的。解决现代交通中的利益冲突,首要的是要考虑弱势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利益。如果行人不能方便地过马路,他们肯定会去无规则地横穿马路;如果非机动车道被占用,自行车必然要与机动车争道。因此,德国的机动车是绝对不能上行人道的。只有坚持这样的原则,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弱势交通参与者的利益不受侵害。

在德国,车辆在斑马线前不避让行人是绝对不允许的。哪怕只是吓着了行人,只要有证人举报,司机还是会收到警察的传票。即使在行人与车辆优先权不明确的情况下,机动车还是得先让行人通过。

德国交通规则规定,无论是否有交通标志,在城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行驶在可以开到时速100公里的联邦公路,如果看到路边有建筑物,有可能出现行人的地方,无论看没看到交通标志,司机都应立即将车速降低到时速50公里以下。在住宅区车速不得超过30公里。这些是德国的司机长期严格遵守并一直不变的规定。(王怀成)

美国:对行人和路权高度尊重

记者在美国开车很适应,同为靠右行驶,连交通信号系统都与国内基本一致。令人印象深刻的,一是美国车速快,限速标志几成“最低限速”;二是多数美国司机对行人和路权高度尊重。

快车速咱们可能学不了,也未必应该学,因为美国的路况跟国内不一样,况且还有执法理念的差异。但是,美国人对行人和路权的尊重,确实值得称道和借鉴。

如果光论交通信号遵守情况,很难说美国人比中国人做得更好。比如在黄灯时,美国人更喜欢往前冲。他们对路权的尊重更多体现在一些“模糊地带”,在行人可以穿行而汽车也可以右拐的时候,记者在美国很少看到有汽车抢行,警察虽然很少在现场执法,前面的车在避让行人时,也很少有车在后面鸣笛催促。

关于路权的规定,各国的法律大同小异,但执法力度是有限的,这种尊重最终要靠人的自我约束。在没有电子信号系统的社区小路,这种自我约束更显重要。多数路口都会有“STOP”标识牌,不论有没有行人,按规定都得停车观望。绝大多数美国人都会这么做。也有司机看路口没人,车不停就走。记者也曾有过驾车抢行,结果被过马路的老妇人用拐杖敲打车身,只能灰溜溜地离开,这种情况是决不敢下车“理论”的。(余晓葵)日本:双重角色保障双方安全

日本虽然国土狭窄,但却是个名副其实的汽车大国,平均每10个家庭中就有7家拥有一辆汽车。不过日本的交通拥堵现象并不严重,而且近年来交通事故发生率呈下降趋势。这一切都与日本的汽车文明有密切的关系。

在日本的普通道路上,大家都按照交通规则正常行驶,红灯停,绿灯行,拐弯让直行。如果需要并线,则提前打转向灯,在后车让出足够的车距并入之后再打双折弯蹦灯致谢。由于日本的行人一般不会走到行车道上,更不会有闻红灯、横穿马路的现象。所以司机也无需鸣笛提醒行人。在一些狭窄的道路上,经常会有一些年岁较大的老人或小孩挡住车道,此时司机一般耐心等待老人或小孩发现身后有车之后贴着路边让开。

日本之所以有这样的汽车文明,一方面是由于各项交通法规对安全行车、规范行车规定得比较严格,另一方面得益于驾车人和行人的良好习惯和文明心态。由于驾车对于很多家庭来说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人们在生活中有时是司机,有时又和家人一起变成行人,这种双重角色促使大家在开车时礼让行人、在步行时避让汽车,最终司机和行人的安全都得到了保证。(严圣禾)

(本组文章摘自11月11日《光明日报》,作者均为该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