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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叛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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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青春,和所有的青春一样,它也许张皇失措,杂乱无章,桀骜叛逆,不惹人喜爱,但是,它的的确确是我的青春。

A

我喜欢那些昭示青春的东西,希望自己标新立异、脱颖而出。穿着有破洞的牛仔裤,在校园里昂首挺胸地走来走去;不愿意穿校服,给老师出难题;为了吸引同学的目光,课堂上大声回答问题;为了赢得女生的喝彩声,我报了八千米长跑,竭尽全力地往前冲;不想认真刻苦学习却想取得好成绩——这是十四岁的我。十四岁,我的叛逆开始启程。

从小到大,我一直都在学习,在学校老师教育我要好好学习,到了家里爸妈天天唠叨让我努力学习,我的压力无形加大,能不烦吗?我的烦恼老师和家长又知道多少呢?

每天放学回到家里,我不愿意跟任何人说话,总是一个人躲在卧室里,紧闭着房门。最近我情绪多变,常常会为小小的失意而变得抑郁消沉。也没怎么跟爸爸说过话,爸爸脾气暴躁,有次因为学习上的事情被他揍了一顿,真不爽!

平时,妈妈做了粥,我偏要吃饭;妈妈烧好了鱼,我说要吃肉……反正不管她做什么,我都说不好吃!似乎她再怎么努力,都讨好不了我。我还时常故意找茬,跟她过意不去!她说话,也老被我纠错,一个字没说好,就被我贬一通。我表现得谁都不服,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妈妈为此感到非常痛苦,觉得眼前的儿子就是一个专门和自己作对的人!

我们这一代独生子女被大人认为是最幸福、最甜蜜的,在物质上能得到极大满足,但我们却有形形的烦恼。这些烦恼好像是上小学一年级就开始有了,一天天增多,甩都甩不掉。

我开始厌倦自己的生活,讨厌身边的人,在外不好跟老师和同学发泄,只好发泄到可以欺负的对象——最爱我的妈妈身上!

我固执倔强锋芒毕露地与妈妈顶撞着,可怜的老妈一脸无奈。有时我也会感到内疚,深深的内疚,然而却似乎克制不了自己。

B

十五岁到了。初三的生活单调索然,抑郁沉闷。我的叛逆风起云涌:固执地不去上晚自习,任性地逃学;带着绘画铅笔上学,在枯燥乏味的英语课上胡乱涂画;疯狂地听着MP3不眠不休。

我的床头贴满了诡异的专辑封面,周末我会穿着各种牛仔裤背着背包光临各个音像制品店。我喜欢各种款式的MP3、MP4、MP5,我需要这些小巧而容量大的音乐播放器,里面存着上千首歌——摇滚、爵士、朋克,听一个星期也不会重复,它们让我激情洋溢。我喜欢在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挂着耳机,走在人潮汹涌的路上,仿佛世界上只有我一人。

老师喋喋不休地讲着高深的数学,我的思绪也莫名其妙地纠缠逃离,继而是茫茫然的空白。恍然苏醒,窗户外是蓝天白云和热烈的阳光,黑板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写满了枯燥乏味的数学公式。我坐直身放眼向前望去,是一片一片的活色生香:认真听课的看小说的讲闲话的传纸条的,习以为常的依然是无聊而枯燥的一个下午。

感伤与苍凉让我在寂寞的夜里安静地想着自己的心事,而不再专心致志地做数理化试题。

那些时光我很沉默也很孤僻。

明争暗斗的同学、学不好的理科、冷漠的老师……一次次虔诚的希望终于变为绝望,我站在走廊上低头望着试卷分数,心里充满了恐慌,想着逃离。私下用支离破碎的文字写着伤害老师和同学的话语。

我的数学老师是一位年轻的女教师,非常喜欢穿绿色的衣服,无论春夏秋冬,都是绿色系列。我见其头大身小,遂冠以“美名”曰“绿豆蝇”。当然,这个美名只能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流传,被她听到,我会死得很惨。

C

我从初二开始就疯狂地喜欢篮球,我喜欢球场上那种自由奔放的气氛,那是紧张学习之余一个快乐的调剂品。

我球技还不错,人品也好,成了学校篮球队的队长。前些日子来了个新队员,从其他校转学到这里的,球打得好极了。

可是,上次与四中的比赛我们学校失利后,他提出要退出篮球队。

“你为什么要退出篮球队?我觉得你不是输一场球就放弃的人,你应该是不会轻易服输的。”我虽然不太了解他,但我还是很爱才的,希望他能留下来。

“我不是个受人摆布的人,打篮球又不是上学,应该是自由的吧,我想退就退,和你没有关系。”他挑衅地说。

“我知道你很有实力,我做队长只是因为我入队的时间长,论球技我还真不如你,我愿意让贤。”我猜想他也许不服气。

“别把自己说得很高尚,又一副酸溜溜的语调,我最讨厌你这种人了。”他指着我说,“我觉得男人拿拳头对话最直接了。”神情里三分邪气和七分叛逆全然掩盖了他五官的清秀,他的衣服里还散发着一股淡淡的烟味。

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我自己的影子,有点桀骜不驯,比较不容易屈服和被打倒。

“好吧,反正也躲不过,如你所愿吧!”

我们站在偌大的操场上,风恣意地吹来吹去,是个宽敞的单挑空间。

他双眼一瞪,飞快地蹿近我,给了我最简单的一记右勾拳。我以偏脑袋的方式避过了。他又挥起了有力的左勾拳,我不慌不忙地用手掌接住了。

这显然激怒了他,他朝着我的肚皮来了一个毫不留情的膝撞,我腾空而起,落到了他的身后,给了他出其不意的一掌。霎时,他整个人猛地朝前冲了出去。

“给力,帅气!”我真害怕他受伤,不料他笑起来说。

真是不打不相识啊,打完这一架,我们竟然成了朋友。后来,渐渐发展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互相戳着对方的软肋,却依然能开怀大笑。

D

近段时间,满大街都在播放周杰伦的《青花瓷》。幸运的是我就住在盛产“素坯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青花瓷的景德镇。景德镇的大街小巷都留下了我的歌声。我的心中有一个青花瓷般的女孩。

体育课,操场上跳跃着青春的旋律,可我一点也不羡慕,我安静地坐在钢琴房的一角,屏气凝神地听她弹奏。我发誓:我从来都没有这么认真地听过老师讲课,也没有这么专心地听过老爸老妈的教诲。

教室里只有我们两个,这让我感到紧张和愉悦。她是因为要参加不久后的比赛被体育老师批准来练琴的。我呢?自然是处心积虑地编了一个理由:我用绷带把好好的脚绑起来,一瘸一拐地去上学,为了录她的琴声,我的光辉形象荡然无存。我看见她那纤纤素手在黑白相间的琴键上舞蹈,阳光透过玻璃给她那好看的脸、白皙的脖子涂抹上一层圣洁的光辉。

我轻轻地按下了录音键,复读机上的英语磁带被清除了。一曲《绿袖子》终了,我情不自禁地鼓起了掌,这时,她才发现我,眼眸中那清澈的光芒直逼我。

“这样做,有些不礼貌吧。”她的脸色微愠。

我一边向她道歉,一边忙不迭地告诉她我也是个音乐爱好者。这个宁静的午后,窗外,阳光与叶子共舞了百年、千年,摇曳过了繁华与忧伤。她说她知道我,其实我是个天资聪颖、不愿服输的人,后来,她斩钉截铁地说:“收起你的叛逆吧!”我们交流了很久,我的收获太大了。

我欢呼雀跃地把复读机捧回家,取下那盒录有美好琴声的磁带。我一定要把它珍藏好。我一遍遍地钻研它,那敲击琴键的声音,仿佛一下一下地敲打着我的心,我总是试图从中寻找神秘的信息。

E

第二天,我又迟到了。她竟然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说:“上课迟到算什么本事,仅仅为了吸引全班同学的眼球吗?那只是一瞬间,逞能就把名字写到红榜上去!”我当时一怔,她是了解我的,在我那看似叛逆的外表下面有着一颗期待怒放的心。

我像喝了迷魂汤似的,开始迷恋上这个散发着清纯香气的女孩,腼腆、羞涩、甜蜜、快乐与日俱增。我开始用心记住从她嘴里流出的每一句话和她脸上荡漾的每一种表情。我突然变得不爱睡懒觉了,准时准点地到达学校,只为了从清晨到黄昏都与她坐在一起。学习,原来是件多么愉悦的事情啊!

成长真是一场盛筵。它的过程是顺理成章、瓜熟蒂落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不再感叹人生的无常,不再抱怨学校不好,不再给老师取外号,不再觉得父母做的饭菜难以下咽,不再仇视与我不合拍的同学,不再痛恨一潭死水般的学习环境。

初三下学期,我的叛逆在苍白的年华里慢慢褪去。也许仅仅是一夜的蜕变,我开始觉得自己的叛逆是如此浅薄而矫情,只是纯粹的无谓的抗争而已,然而这种抗争却不知不觉地伤害了许多爱我的人。

我渐渐知道,老师和父母的愤怒或是苛刻,本质上是希望我们认真学习,他们把情绪深深地藏匿了。于是,我的清高,我的骄傲,也不知道胡乱地藏匿在了哪个角落。我倦了,想安静地学习。

我知道:生命里最叛逆最阴郁最肆无忌惮的一些时光就要过去了,也许,我的这个时段来得早些,十四岁,十五岁,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F

原来,叛逆是为了自由,而纯粹的无组织无纪律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原来,《青春校园(叛逆版)》不再是唱着:“刚步入中学,幻想很多,幻想有趣的校园生活,美女如云,帅哥也很多,只是老师太啰嗦……”它的歌词应该改成:“这里有江河也有海洋,每一滴水珠都闪耀光芒。这里有群星也有太阳,每一寸光阴都千金难量。明德笃学,志存高远,这是我求知的地方。伴矫健海燕搏击风浪,我理想的帆船从这里启航。这里是高山也是殿堂,每一步登攀都无限风光;这里是校园也是疆场,每一次拼搏都令人神往。弘毅拓新,承载希望,这是我成长的地方。伴矫健海燕搏击风浪,我憧憬的人生从这里飞翔……”

我丢弃曾经的叛逆的念头,沉静、低调而勤奋地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