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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搬迁文物建筑保护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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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介绍已搬迁文物建筑的概念及国内外已搬迁文物建筑的典型实例,围绕搬迁后法兴寺的保护工程展开,先从历史沿革、布局形态、价值判断方面对该文物建筑群进行简要介绍,再从真实性、历史环境、保护和利用、管理和档案资料四个方面的问题对此工程进行深入而详细的分析,并进一步提出了对于广泛意义上存在的已搬迁文物建筑保护与再利用在方法上的建议及借鉴意义。

关键词:已搬迁文物建筑;法兴寺;问题:建议及借鉴意义

中图分类号:TU-8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2)02-0073-03

1、概述

已搬迁文物建筑主要指当文物建筑受到所处环境的严重威胁。或在重大国家、国际利益需要的时候,总之在非常特殊的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为避免其遭受无可挽回的破坏,为更有利于保护它而将其搬迁到更合适环境中去的一类建筑。

2、国内外已搬迁文物建筑典型实例

搬迁文物建筑这种保护方法可以说弊多利少,但就当今国际社会来说,这也是我们面对残酷的、不可挽回的客观现实,为保护文物建筑迫不得已而做出的选择。毕竟这种保护方法,能让我们为子孙后代保留更多的文物建筑,以及在延续历史方面做出一些贡献。现今国内外,已经有很多成功的实例说明选择这一方法的重要性(表1)。

3、以法兴寺为例,探讨现今已搬迁文物建筑保护应注意的若干问题及建议

3.1 法兴寺的历史沿革、布局形态与价值判断

1)历史沿革

法兴寺始建于北魏神鼎元年,初名“慈林寺”,历经齐、周、隋,延续不废。至唐发展到鼎盛时期,五代麻衣道者特建山门。宋治平年间改寺名为“法兴寺”。元、清也均有修葺。民国元年,山门拆大改小。圆觉殴因屋檐残破,由单檐歇山顶改为悬山顶,前后檐斗拱截取。1973年三掌殿倾塌,改建成碑亭。1984年3月至1993年春,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拆迁,法兴寺由慈林山搬迁至翠云山。

2)布局形态

搬迁后的法兴寺,由于资金的不足,将原本的三进院落,搬迁后只复原了两进院落。

除后殿续建外,其余照原样复建。现存建筑八座,坐北朝南,中轴线上由南向北依次建有山门、石舍利塔、长明灯、圆觉殿、毗卢殿。一进院落东西两侧为关帝殿和伽兰殿、二进院落东西两侧为东配殿和西配殿。

3)价值判断

长子县法兴寺1988年1月1日被国务院颁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法兴寺建筑群规模较大,依山而建,布局紧凑,蕴藏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其中圆觉殿、石舍利塔、长明灯是寺院最重要的标志性建筑,被称为法兴寺‘三绝’,为研究唐、宋地方建筑物资料。总而言之。法兴寺古建筑群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文化价值。

3.2 已搬迁文物建筑保护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及建议

众所周知,文物建筑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建筑圆满搬迂复建,并不代表我们可以一劳永逸,不必再为其的处境担忧。后期的保护管理工作亦是一个不容我们忽视的重点问题,如果相关管理部门不重视这一方面,可能会导致文物建筑再次遭到破坏。本文主要以山西省长子县法兴寺为例,探讨文物建筑搬迁后保护应着重注意的几个方面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1)真实性方面问题

文物建筑的珍贵价值主要取决于它的真实性,这也是文物建筑搬迁保护的前提。然而文物建筑搬迁不可避免会造成建筑本体与历史环境脱离,进而丧失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遭到破坏。因而保证文物建筑本体及附属文物的真实性成为决定搬迂文物建筑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

法兴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进行了整体的搬迁,原寺座北向南。三进院落,由南向北,依次有山门、舍利塔、长明灯、圆觉殿、三掌殿、阿弥陀佛殿。中后两院配以廊庑配殿。搬迁前仅存舍利塔、长明灯、圆觉殿、其余殿宇均已残毁。在《奈良真实性文件》中曾指出,“真实性不应被理解为文化遗产的价值本身,而是我们对文化遗产价值的理解取决于有关信息来源是否确凿有效”。此后,2007年在北京通过的《北京文件》中也进一步对《奈良真实性文件》中“真实性”的定义做出了肯定和补充。搬迁后的法兴寺,根据可靠的信息来源仍复原貌,除后殿续建外,其余照原样复建,且充分考虑到周边环境的再现,进而最大限度的保证了文物建筑的真实性,完整性。由此我们可以认为法兴寺搬迁后的这种复原也具有很高的真实性,这也是法兴寺搬迁成功的标志之一。

2)历史环境方面问题

历史环境保护不仅包括对文物建筑周边自然环境的保护,还包括对伴随文物建筑存在的富有生命力的民俗文化环境的保护。古今中外,任何一个优秀的建筑设计作品都与其所在的环境相互依存。密不可分,都是独一无二的。建筑离开了原环境,就可能失去其存在的价值。文物建筑历史环境的保护往往会直接影响到保护对象的历史价值,影响到人们对保护对象的认知程度。因此对于文物建筑的保护而言,需要保护的不仅是建筑本身,还应包括对其所处历史环境的保护。搬迁文物建筑已不可避免的失去了“历史环境真实性”,因此搬迁后文物建筑环境的成功塑造则更具意义。著名实例山西永乐宫的搬迁工程,由于当时人们对文物建筑搬迁保护的经验还较为欠缺,受到“欧洲博物馆式保护方式”的影响,并没有充分考虑新环境与原有环境的关系问题,显然这种方法可能会造成相关文物建筑历史、文化等价值的缺失。而在山西省长子县法兴寺的搬迁保护中,外部环境塑造,地势选择,人文环境现状都尽量保持与原法兴寺的一致性,坚持遵守法兴寺历史的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的原则,更好的保护了文物建筑历史价值。这也标志着我国在文物建筑保护认识方面的不断进步。

值得注意的是,法兴寺原址并不像永乐宫等搬迁建筑,因原址地处三峡水库建设形成的淹没区。不复存在,法兴寺原址仅是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不再利于文物建筑保存,但其现仍存在。威尼斯第六项曾指出“保护一座文物建筑,意味着要适当地保护一个环境。任何地方,凡传统的环境还存在,就必须保护。”,以及第十五项也曾提到“遗址必须保存,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永久地保存建筑面貌和所发现的文物。进一步,必须采取一切方法从速理解文物的意义,揭示它而决不可歪曲它。”

在法兴寺环境保护工作中,除加强搬迁后新环境的保护外,还应对法兴寺原址进行一定的保护。法兴寺建筑群原址背靠慈林山,山脚下流淌着丹河水,丘壑幽遮,诸峰罗列,‘慈林晚照’为该县古‘八景之最’,这样的选址完全符合我们通常意义上理解的古代寺院选址方式――负阴抱阳,背山面水。另因慈林山地处人们常说的煞口,部分人们认为在这样的地理位置建寺庙是为了阻挡煞气,以庇佑一方水土。无论上述观点正确与否,都不难看出古人对于寺庙建筑选址的重视性。

总而言之,法兴寺原址的存在为我们研究

北魏乃至唐、宋等时代晋东南地区寺庙的建筑布局、选址方法等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也是中华名族历史文化长河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对法兴寺原址采取适当保护措施,它的存在既有利于加深人们对法兴寺历史连续性的认识,完善法兴寺历史进程的各个环节,也有助于加强法兴寺自身的完整性及提升法兴寺的历史价值。

3)保护和利用方面问题

因文物建筑的不可再生性,有效保护则成为文物建筑搬迁的首要目的。因此在保护与利用两者之间,保护应是处于第一位的。只有当文物建筑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才可以考虑利用问题。保护与利用两者相辅相成,唯有当文物建筑找到能够充分发挥它们文化和物质价值的再利用途径,才能为文物建筑创造更好的保护条件,进而使文物建筑得到更好的保护。

法兴寺搬迁后,由于管理人员有限,建筑自然老化,后期的维护不足,现少部分建筑受到了损害,因此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法兴寺的日常维护管理,针对文物遗存现状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包括重点修复、现状整修及日常保养。制定更加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以防止文物建筑的二次破坏。

《世界文化遗产公约・实施守则》(草案)中曾指出:“与艺术品相反,文物建筑保护的最好办法是继续使用它们”。法兴寺主要考虑采取保护与旅游展示相结合的方式。当然像法兴寺这种国宝级文物单位,保护文物本体才为重中之重。但合理的展示利用,不但使法兴寺的价值得到更好的利用,而且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目前法兴寺展示现状一方面欠缺宣传,对于法兴寺建筑公众缺少相关的了解。另一方面法兴寺建筑群的保护和展示条件落后,有待完善。

建议在展示方面,法兴寺可以借鉴芮城永乐宫的成功经验,拓宽领域。搞好服务。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①通过展示法兴寺的总体布局、空间组织和建筑规模关系,以及建筑类型及结构方式等。结合法兴寺的特殊地位和意义,展示与此相关的历史沿革、佛教故事、人文风情等实物、文字、图片和资料等,让人们了解法兴寺文物的历史地位与文化价值。例如每年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参观法兴寺,接受传统文化熏陶,弘扬民族文化。②通过展示文物建筑保护的方式、方法、技术和过程,宣传和普及文物保护知识,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和水平,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③在坚持以不破坏文物遗存本体及环境,防止建设性破坏、旅游开发性破坏等原则下,通过建设完善的基础服务设施,延长展示路线,以法兴寺建筑群为中心,结合周边的文物旅游景点,使其整体更具吸引力,进而得到更合理的展示利用,使其各方面价值得到提升,并且带动地方政治、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发展。

4)管理及档案资料方面问题

严谨合理的管理制度,是保证文物建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和保护的先决条件。文物建筑搬迁后,要制定科学的管理体系,不但包括管理措施的制定,相关管理人员的确立,还包括相应的保护管理设施的完善与建设。只有当其各方面得到落实,文物建筑才能得到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法兴寺当然也不例外,要想使其得到更为有效的保护,相关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搬迁后法兴寺的管理,完善管理体系。

现今法兴寺记录档案虽然已经建立,但现有资料内容较少。不是很齐全,还有待完善。《威尼斯》第十六项中指出“一切保护、修复和发掘工作部要有准确的记录,作有分析有讨论的报告,要有插图和照片。清理、加固、调整和重新组合成整体的每个步骤,以及工作进行过程中的技术和外形的鉴定,都要写在记录和报告里。记录和报告应当存在一个公共机构的档案里,使研究者都可以读到,最好是公开出版。”

法兴寺这类文物建筑群,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为更好的保护其真实性、完整性,应尽快完善其档案资料。相关部门应对法兴寺内建筑及其院落现状应进行全面、详尽的考察与记录,建立完整的文物档案。一方面可以通过建筑测绘全面、科学、准确对所有建筑进行测量并绘制图纸,建立技术资料档案并绘制施工图纸,编纂成册。另一方面运用照相、录相、制作模型等手段,准确、全面地记录建筑的形式、结构以及装饰、色彩等情况,同时对法兴寺内的附属文物如彩塑、长明灯等进行测绘、拍照、记录、并将这些资料予以妥善保管。也可将资料整理汇编公开发表,使其永久流传干世,也便于人们了解学习法兴寺这个建筑群体。

4、总结

对于法兴寺这种国宝级文物建筑群,能够避免不可挽回的破坏,可以说是一件极为幸运的事情。尽管异地搬迁并不符合文物保护法则,但在此确是一种非常明智且意义深远的保护策略。法兴寺搬迁后的保护工作对我国文物保护工作者来说。是一次极为有益的探索,而文中所探讨的保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亦当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