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夫妇租幼童卖艺乞讨获刑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夫妇租幼童卖艺乞讨获刑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张集镇是远近闻名的“杂技之乡”。由于有很多父母常年在外打工,没时间照顾小孩,家里条件又不好,有些父母就会把孩子出租给“老板”表演杂技。

2005年年初,张集镇孟堂村的翟俊和妻子魏芸成立杂技团,他们与孩子的家长签订的“协议”通常是以3年为期。协议规定,小孩每月工资是500元,孩子带出去之后如果发生生病、走失等任何意外情形,翟负责赔偿一万元,其他的责任一概不承担。随后,翟俊和魏芸先后组织冯蛋、朱月、任妮等多名儿童,分别到河南、湖南、广西、海南等地,以演杂技为名,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让他们沿街卖艺乞讨

翟、魏组织孩子到外地乞讨,都开一辆货车,晚上十几个人就挤在货车的车厢里。平日里,孩子们只能吃点白菜面条,如果当天乞讨超过1000元,翟高兴的话,会吃顿一二十块钱的肉。如果谁用乞讨来的钱买零食,要遭到毒打。

2005年初春,7岁的朱月被家人以每月500元的价格,租给翟俊的“杂技团”。2005年3月20日,朱月在叶县乞讨时丢失。

现年8岁的女童任妮,在4年前被家人交给翟俊带到外地乞讨。2010年年初,翟将遍体伤痕的任妮送回家。次日,任妮的父母发现,女儿头上有两块膏药大的疤;手指、舌尖、双耳和鼻孔等有多处伤损。

任妮哭诉说,她在“杂技团”里负责表演“软功”,并以此向路人乞讨。一旦不想演或要不够钱,就会被翟俊殴打。翟用剪刀铰伤任妮的耳朵和鼻子,用铁钉钉她的十个指头。在一次殴打任妮后,翟逼她吃一摊刚拉的大便,“用棍子挑着吃”。

2009年12月24日,翟俊的“杂技团”来到广西桂平。第二天晚上,6岁的冯蛋突然昏迷,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为,冯蛋之死系翟的“杂技团”一成员殴打所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成员3年有期徒刑、缓期4年执行。而该成员后来说,孩子其实是常被翟俊毒打而死。当时因为他是未成年人,量刑轻,翟俊就叫他顶罪。

2011年春节期间,著名学者于建嵘发起“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活动。2011年2月10日,“随手拍”的海南三亚网友发现多名乞童。当晚,当地警方和民政部门主动救助了8名周口籍乞童。3天后,河南太康县官方工作组赶到三亚,将这些乞童接回家。8人中,有4人自称是张集镇孟堂村人——与翟俊同村。

孩子家人报案后,警方将翟俊夫妇抓获。公诉部门指控该夫妇涉嫌组织儿童乞讨罪。周口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翟俊、魏芸的行为已构成组织儿童乞讨罪。2013年3月25日,翟俊及其妻子魏芸被分别判处6年和3年有期徒刑,并被各处罚金5000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链接:组织儿童乞讨罪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刑法新增设的一个罪名。《刑法修正案(六)》第17条规定,在刑法第262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262条之一:“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高”通过司法解释将该条的罪名确定为“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