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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消息称,北京限房价出台更严政策。目前,凡经北京住建委审批的预售证,还需要新添一道“关卡”,即提交至市长办公室,由分管副市长陈刚亲自过目,审批挂钩后才能最终确定能否给批,这可以说是开创了中国市长亲笔干预房价的先河。
我一直认为,中国的房价是由开发商确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理由:一、开发商是卖方,有定价权,也有涨价权;二、买房人在中国当下的房产交易市场中,尚没有被赋予讨价还价的权利;三、楼市表现出来的是供不应求的关系,卖房者理应有定价权;四、政府调控房价好多年,尚未达到理性回归的调控目的,实属悲哀。
众多消息来源透露,在北京房价连涨的背景下,北京市高层控制房价的压力很大,多次召集建委等相关部门,研讨如何为房价降温。于是,根据北京市委高层领导的要求,无论如何,北京2013年2季度的房价数据一定要有所改观,年内房价趋稳的调控目标,亦一定要完成。目前来看,比较有效的降低房价的武器和思路,就是严格限价,但是难道限价真的需要市长大人亲自操刀?
近日,潘石屹发了一条微博:“正在喝水,看到新闻上说地方政府要让建委立军令状控制房价,我差点把喝到嘴里水喷出来了。建委不负责货币发行,不负责土地供应,不负责税收,不负责法律制定,让他们立军令状只能是让他们胡来,而且是专门授权他们胡来!”但是,建委管着开发商,没有建委开据合法的规划证,开发商没有权利盖房子;没有建委给予的开工证,开发商不敢动一锹土、一块地;没有建委承认的预售许可证,有再多买房者人登记,开发商也不被允许收一分钱的房款。
根据“国五条”的要求,房价连涨城市的一、二把手,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这让我们想起两件事,一件是住建部将约谈房价上涨省市的领导,由主要领导承担相应责任;二是年初的北京“两会”上,郭金龙书记、王安顺市长、陈刚副市长都表态坚决,一定要让房价降下来,发誓给老百姓一个公正和交代。但结果仍是房价飙升无限,政府调控多次裸地失信于民,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否则就会演变成“狼来了”的现实版。
我们必须清晰,副市长的签字有可能让房价得到控制,但绝不能解决最终的楼市问题。最近一条消息说,开发商规避限价新招应运而生,比如打出“单价2万8加5千装修款”的口号。一套86.98平方米的两居室,在北京住建委网站备案时,单价是27959元/平方,但当消费者购买时,单价却暴涨近5000元,达到32788元/平方。新手段是拆分合同,开发商把房价拆成房款和装修款,且房款和装修款捆绑销售,消费者近乎被强制买单。
我们要理性认识到,副市长签字的障碍颇多。其实,为房价签字也不应当是副市长的责任,但控制房价确实是政府的责任。市长签批房价,只是一个临时举措,表示政府的一种责任担当的勇气,甚至只是一种形式、一种象征意义的手段,甚至是一场策划完美的公关危机。最后,房价的定价权还是要交给市场,同时政府有必要为广大购房者实际建立一个能讨价还价、取信于民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