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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养老与“助小”谁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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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援子女与自身养老发生经济冲突的时候,准退休族父母只有在自身养老获得保障的前提下,才可以视实际经济条件对子女进行适当支援,千万不可只顾子女眼前利益,不顾自身养老的长期利益。

如今,越来越多的准退休族遇到了这样的两难问题:一方面,自己已经50多岁临近退休,多年积攒下的储蓄可以说是自己退休后的养命钱,重要程度非同一般;另一方面,自己如今已近“而立之年”的孩子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以获得预想中的高薪高酬,这些70后、80后子女不要说靠自己的实力来买房结婚,就是那点薪水维持自己日常的开销也常会捉襟见肘,要向父母“讨救兵”。

自己的养老是理应重视的刚性需求,子女无力成家立业也是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然而口袋里的钱就那么点,这些50后的准退休族该如何在自身养老和支援子女的问题上寻找到平衡点呢?

可怜天下父母心

郭先生夫妇俩都是上海一家国有化工企业的普通职工,平日工作勤恳,生活节俭,经过30多年的坚持储蓄,本来已经为自己存下了一笔不菲的养老钱。可面对即将到来的退休生活,他们却一点也乐不起来。原来,他们辛苦积攒多年的退休金在最近几年快速流失了。

前些年,他们的儿子小郭高考失利,老夫妻俩经过反复考虑,最后咬了咬牙,花了几十万元送儿子去英国留学。3年前小郭学成归来后,本以为凭着手里一张洋文凭,足以让他找到一个体面的高收入工作,然而在求职过程中却因自己眼高手低而四处碰壁,2年多的时间已经走马灯似的换了4家单位,心灰意冷的他如今则索性念起了“家里蹲大学”,过上了啃老族的生活。这让郭先生伤透了脑筋,更让他着急的是,眼看着儿子就要30岁了,该是结婚的时候了,可家里住的还是上世纪90年代单位分配的两室一厅老公房,给儿子买一套像样的婚房已成了郭先生逃不过去的“债”。无奈的郭先生只能这样对儿子说道:“儿子啊,这次为了给你凑婚房首付,我和你妈可把我们下半辈子的养老钱都给搭上了呢,以后我们养老可都靠你了啊。”

郭先生的故事让人不胜唏嘘,然而现实生活中,像郭先生这样的父母不胜枚举,正所谓“可怜天下父母心”。然而如果这些准退休族父母能够从财富长期增长的角度来理性看待“子女与养老金争利”的问题时,就会发现“只为子女的眼前问题,不顾自己养老的长远问题”是极不明智的做法。

养老优先 兼顾子女

资产配置理论认为,每个家庭的风险资产配置比例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年龄,二是投资风险偏好,在这两者中,前者是刚性的,后者是柔性的,所以年龄起到了决定性因素。投资风险度与年龄的关系是:年龄越大,投资风险资产的比例应该越低。原因是年龄越大,未来重新获取财富的能力和时间就越少(风险承受能力越小)。

这个理论用在科学看待自身养老和支援子女的问题上也同样适用。小郭作为一个只有20多岁的职场新人,未来有长达30多年,甚至40多年的职业生涯(随着人均寿命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到小姚退休的时候,法定退休年龄很有可能已经提高到65岁甚至70岁了),而且自己精力充沛,身强体壮,又受过高等教育,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都处在上升期,未来赚钱机会有的是,财富增长空间极为巨大。虽然眼下由于大学扩招、国家产业结构发展滞后以及自身就业观念问题等各种主客观原因导致大学生就业难,但经济总是在向前发展的,自身工作经验的不断积累也会增加自己的职场砝码,因此暂时的困难总是会过去的。

然而对50多岁的郭先生来说,因为距离退休只有几年时间,所以自己积累财富的时间非常有限,即使自己准备退休后再继续返聘以补贴家用,也不见得有多少好处。一是因为自己年事已高,体力和精力都大不如前,对新事物的学习能力不如年轻人,工作效率也相对较低,因此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收入。二是随着身体机能的老化,生病的几率也会大增,如果因为工作劳累而生病的话,更是得不偿失。三是退休生活本应是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如果还要忙于工作打拼的话,人生最后一段旅途的生活质量也会大打折扣。

当然,子女眼前的困难,做父母的也不可能完全无动于衷,这就需要父母用科学的理财方法,在保障自身养老无忧的前提下,适当补助子女。

助小先订还款协议

如果说送孩子出国留学的父母还是少数的话,那帮孩子买婚房则是大部分父母都不得不面对的难题。然而当国内房价连续多年上涨后,如今要在大城市买一套像样的房子至少也得要好几十万元,像郭先生所居住的上海,买房则至少需要100多万元。对于一般的工薪家庭来说,只能采用“父母出首付,月供靠子女”的办法来完成孩子的终生大事。可即使只是出首付,也足以让准退休族父母的养老金“伤筋动骨”,更何况,今后子女月供万一还不上的话,做父母的也不可能坐视不管。

既然钱是一定要出的,那有没有什么办法让准退休族父母既支援了子女,又能给自己未来的退休生活提供保障呢?像郭先生一样,在买房的时候,语重心长地拉着儿子的手说一句“以后我们养老可都靠你了啊”显然是不够的。郭先生需要的是一纸协议。

“支援子女”不应该是“无偿赠予”,而应该是“有偿借贷”。父母含辛茹苦将自己养育成人,做子女的理应在将来更好地为退休后的父母养老,也就是在将来自己收入提高以后,把今日父母支援自己的钱,再以补贴养老金的形式加倍偿还给退休后的父母。这就需要有一份协议来约束子女,也为自己未来的养老提供保障。

因为说到底,子女未来对自己究竟孝顺与否也存在风险,与其把自己未来的生活全都寄希望于子女的孝顺,不如以协议的形式为自己将来的养老提供法律保障,确定自己今天的付出是一种借贷行为,好让自己能够放心地把钱交给子女。

更重要的是,这份协议对子女将会产生强大的鞭策力和约束力,一方面,可以让他们意识到自己承担着父母养老的重任,从而能够激励他们更努力地工作赚钱,在支出方面,则会更加节约;另一方面,也可以让他们摆脱对父母的经济依赖,知道父母不是“无限取款机”,不能一有经济困难就向父母伸手。同样的道理,也可以用在子女信用卡还款上。如今许多年轻人刷了信用卡却还不上钱,等到银行上门讨账时,做父母的怕损坏孩子的信用记录往往只能哑巴吃黄连,帮子女“埋单”。长此以往,也会让子女形成心理依赖。因此只有签订还款协议,才能有效遏制子女的无度透支。

总之,在支援子女与自身养老发生经济冲突的时候,准退休族父母只有在自身养老获得保障的前提下,才可以视自身实际情况对子女进行适当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