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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虚拟货币的风险防范与监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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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虚拟货币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人们频繁地采用虚拟货币完成各项网络交易,其流通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备受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关注,如何防范和监管虚拟货币的风险亟须深入研究。结合我国虚拟货币的发展现状,对虚拟货币带来的风险进行剖析,并对我国现阶段防范虚拟货币带来风险及加强虚拟货币监管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虚拟货币;风险防范;监管

中图分类号:F8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8-0097-02

一、我国虚拟货币的发展现状

随着信息技术和Internet的发展,货币存在的形式更加虚拟化,出现了摆脱任何事物形态,只以电子信号形式存在的虚拟货币。虚拟货币的起源就是为了电子商务,便利、速度、几乎没有成本以及数字品质不变等网络特性为货币带来最大的革命。从实质市场、电子商务,到Amazon、Yahoo、eBay 、阿里巴巴等成功企业的例子,网络创业、网络购物创造许许多多网络货币。狭义虚拟货币是指网络世界中使用的虚拟金钱,用于计算用户购买IT产品或使用网站各种增值服务的种类、数量和时间等的一种计代码。本文所研究的虚拟货币指狭义虚拟货币。

国内虚拟货币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但其发展速度之快,种类之多,发行数量之多,丝毫不逊色于国外。当前国内虚拟货币有十几种,例如Q币、新浪U币、百度币、网易PoPo等。虚拟货币的使用人数迅速增加。据国内有关资料显示,2009年,我国仅网络游戏玩家就有3 000多万,正在互联网上流通虚拟货币已有几十亿元人民币规模,并且每年以15%~20%的速度增长,其发展势头迅猛。实际上,目前虚拟世界的网络交易已经大大超出了人们的设想,已经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庞大网上交易市场。而且,产生了专门从事“打币”的打工一族,他们把自己从游戏中得到的免费“金币”,卖给需要这种金币的玩家;也出现了专门兑换各种游戏币的兑换店,以及倒买、倒卖游戏币的职业“倒爷”;更可怕的还有诈骗和偷盗虚拟货币的骗子和盗贼。因此,总结虚拟货币发展现状,研究虚拟货币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和监管迫在眉睫。

二、我国虚拟货币带来的风险剖析

对虚拟货币风险的分析是防范虚拟货币风险、设计虚拟货币规范制度的前提。虚拟货币会给发行人和公司带来安全、信誉及通货膨胀等风险,虚拟货币对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铸币税收入造成影响,容易导致洗钱和其他犯罪活动,虚拟货币给虚拟货币安全带来风险。具体从下面四个方面分析。

1.中央银行货币发行权和铸币税收入的风险

虚拟货币的发行对中央银行利益产生巨大威胁。中央银行收入的主渠道之一是中央银行从资产与负债的利息差中获利,即铸币税收入。若虚拟货币的竞争性发行机制得以确立,央行所发行的货币被明显取代,中央银行的铸币税收入将大幅减少,从而使其货币政策独立性受到影响。尤其对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其现金使用的范围广泛,管理成本较高,将会使这一问题更加严重。

虚拟货币可能产生突然的需求剧增,而虚拟货币的发行机构不可能保持用于赎回虚拟货币的等额的传统货币准备,这就会导致中央银行业务服务机构货币发行权丧失。哈耶克指出,建立微观经济主体有权自由发行货币的货币制度是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以及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前提。随着虚拟货币的迅速发展,哈耶克预言的“货币非国有化”和“自由货币”的精辟观点可能会变为成现实。

2.容易导致洗钱和其他犯罪活动

与虚拟货币安全性相关的特性,会影响其对洗钱和其他犯罪活动吸引力。它对这类意图的作用会取决于,在多大程度上虚拟货币余额能够在无须同系统运营者交互的情况下进行转账,虚拟货币设施中所能保存的最大额度和保持记录的能力,跨国转移虚拟货币的便利程度。如果能很快地将来源于非法活动的钱转账到那些在法律上对洗钱限制较为薄弱的国家去,那么允许虚拟货币通过计算机网络方式进行跨国支付就会对罪犯非常具有吸引力。

与传统洗钱手段相比,虚拟货币洗钱的成本和风险大大降低,成为某些不法分子洗钱的首选。其手段一般以其数额大小而不同。数额相对较小的,不法分子只需将需要转移的赃款兑换成虚拟货币,收款人在另一地点将此账户中的虚拟货币卖出,兑换成实际货币,完成黑钱的跨区域流动,而且其来源还可以被网络收益所掩盖。洗钱金额较大的,不法分子则以投资的形式同虚拟货币发行公司相勾结,而后将犯罪所得收益通过分散购买或后台操作的形式转化成虚拟货币,税后的这些收入便成为该网络公司的合法收入,不法分子只需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分成,便可冠冕堂皇地将数巨额“黑钱”洗白。

3.虚拟货币的安全风险

虚拟货币系统的安全受到侵害的可能性直接关系到中央银行的利益,因为任何损失都将由发行者和系统经营者承担。侵害安全的情况会发生在消费者层、商家层或发行者层。偷窃消费者或商家设备,在设备上修改存储的数据或包含在被传递过程中的信息,制造与真实信息一样能被接受的假的设备或报文,或修改产品的软件功能等,都是虚拟货币的安全风险。攻击安全最可能是为取得钱财,也可能企图造成系统瘫痪。具体来讲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ISP信用认证欠缺。由于用户在网上无法确认服务提供商的信用状况,Internet上可能发生严重的诈骗行为,所以合法银行的危险是这些诈骗者建立的看似合法的网站。其二,不严密的防范措施。银行系统和网络被攻击的最大原因之一是用了过期维修好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第二个原因是配置参数时缺乏一定的规则,有些安全系统在配置时需要特别小心。其三,用户保密标准欠缺。诚实的人在Web 站点开展业务所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滥用用户隐私。对此,银行应制定相应的用户保密标准。例如,在网站上解释清楚保护隐私政策;为了与用户沟通,主动提供多样化通信方法;非常清晰地告诉用户哪些交来的资料是保密的。

三、虚拟货币的风险防范监管建议

虚拟货币纳入法律监管的必要性与积极作用。对虚拟货币的法律监管实现了中央银行对虚拟货币的授权、监管和调控,有助于网络秩序的规范与虚拟货币的管理并确保网络交易安全。虽然,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只局限于虚拟的互联网世界,但虚拟货币必须以现实为基础的。只有现实社会建立了一整套完备的虚拟货币机制,才能在互联网这个虚拟的环境中对虚拟货币的风险进行防范,对虚拟货币进行有效监管。

1.建立管理、监督、惩罚机制

虚拟货币要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就必须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从虚拟货币的建立到汇率的制订,还有各种交易平台的管理,都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而且,这套管理机制的制定者应该也必须是手中握有国家机器的政府。因为任何公司在做工作时都会考虑自己的利益,如此势必不公平。只有政府这个不带任何功利色彩的机构,才能保证管理机制制订过程中的绝对公平、公正,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在管理机制建立的同时,监督机制也应该及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机制的合理、有序,及时打击投机分子。同时还需要政府来建立和实行惩罚机制。发行虚拟货币的公司是一个类似于银行性质的盈利性的金融机构,这其中非常容易产生贪污、受贿等腐败的行为,运行中的问题会层出不穷。而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表现形式,当某些人在虚拟世界犯的错误太过严重或者已经严重威胁到现实的安定时,通过惩罚机制对其进行监管、约束甚至制裁,符合虚拟货币发展的整体趋势。

2.严格控制虚拟货币的发行、使用范围和兑换

虚拟货币交易是网络信息时代的特有经济行为。但我国在虚拟货币交易涉及的税收征管、货币流量监控、法律监督等方面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对消费者的权益缺乏保护,对经营者的不道德行为缺乏管制。一些网络购物平台以及论坛上的私下交易现在还普遍存在。虚拟货币与人民币的双向互兑构成虚拟货币推出机制,由于技术和政策漏洞而可能产生虚拟货币滥造及洗钱行为,一旦这种私下交易达到一定额度,必然使实际货币需求产生波动,影响货币政策的实施。

因此,应从加强对虚拟货币发行、交易、兑换的监管入手,对、传播销售虚拟货币信息的非官方网站、论坛进行处罚;非法销售虚拟货币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目前我国对虚拟货币有一定规制,但是这只停留在有关部门规定层面,效力太低,约束作用太小,还应该从法律层面进行完善,明确各个网络运营商、消费者、中介机构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3.构建专门应用于虚拟货币的新型交易平台

新型交易平台是面向网络消费者的终端系统,是在允许各种合法虚拟货币共存的基础上由国家依托第三方机构建立的“货币认证系统”,专门应用于虚拟货币交易。该平台主要由一个专门的电子公告牌系统组成,行使对虚拟货币的认证和监管两大功能,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公布交易实时报告,披露合法虚拟货币的名称、计量单位及发行商等认证结果。同时,新型交易平台也使合法的网络经营商得到保护,使网络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二是公布各种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的换算时价,统一计量不同虚拟货币之间的汇率,促进各种虚拟货币之间的流通。同时,合法虚拟货币的发行将在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以防止其通货膨胀。三是通过披露发行公司信息,加强该系统的权威性,限制各虚拟货币发行量。四是建立监管投诉平台,严禁倒卖虚拟货币。只有有效地引导虚拟货币流通走向合法化、公开化和规范化,才是保障我国虚拟货币市场有序运行和发展的根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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