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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主导下的产融结合与浙江海洋产业定投基金规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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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融结合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而形成的一种有效经济组织形式。以产融结合为前提,探索民间资金的疏导与流向问题,为潜在的流动性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既能满足闲散资金的保值增值需求,又能防止过多的虚拟资金流向非实体产业部门。而在民营经济活跃的浙江区域内,产融结合的应有之意是在对民间资金疏导与规范化运作的基础上建立由民资主导的产融平台,利用潜在的资本动能发展重点战略产业,实现“以产带融”,激活金融机制的资本增值能力、资本再造能力。因此,建立由民资主导的产融结合机制,对产业发展与金融机制的改革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已有产融结合研究为进一步研究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融合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通过深入的探究,我们不难发现已有研究还存在着以下不足:对由民资主导型的产融结合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对产融结合的有效形式以及规制系统的探讨还相对不足,结合现实问题对产融结合的实践以及对产融结合运行效率的监测也略显薄弱,尤其尚缺乏针对当前海洋产业发展的产融结合路径探索,因此,对处于攻坚阶段的海洋产业发展来说,如何在推动产融结合的基础上寻找有效的融资渠道作为发展支撑,是当前的迫切问题,而这方面的相关理论研究仍显不足。

一、借力民资实现产融结合的资本效能再造

产融结合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两者之间的融合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社会资源,增加产业发展的收益和资本积累速度,并加快金融资产的财富积聚的速度,从而能够产生一种跨行业、跨领域的协同效应,最终实现各项要素的效率释放,尤其实现资本效能再造,形成较为显著的竞争优势。

(一)产融结合面临资本需求

产融结合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无缝对接,产融结合的过程是货币资本与实体资本转移到相关产业领域的过程。但是,在没有发展资金诉求的情况下,金融资本不会自发的流入到产业领域内。产融结合的实现往往是由于某一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好的投资前景以及可观的投资回报,而受制于有限的资金不能实现充分的发展。

浙江发展海洋经济的主要制约因素是资金短缺。如何在发展海洋经济过程中,充分培育资本要素市场,是加快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为此,可以创造性的开辟新的融资途径,建立海洋产业定投基金,实现产融结合,破解浙江海洋产业发展的资金难题。

(二)民资具有逐利本性

由于资金具有时间价值,在资金闲置的情况下会使得资金的潜在价值流失,这就赋予了资金天然的逐利本性。尤其随着民间资本来源的日益多元化,不仅包括民营企业自有的可供投资资金,还包括大量的非企业主体和居民个体所拥有的资金。根据相关统计,截止2011年底,全国居民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已经突破33万亿元,其中很大的部分是通过民间金融途径积累形成的民间资本。大部分的民间资本以银行储蓄存款的形式存在,表明民资的逐利本性有待释放。

(三)以产促融释放资本效能

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资本的趋利本性往往促使资金流向极易产生泡沫的虚拟投资领域,背离实体经济的资金发展诉求。而产融结合过程中产业的发展面临资本需求,因此必须根据特定产业发展特点以产融结合来耦合民资的逐利本性。引导尽可能多的民资进入实体经济领域,进而以产促融释放资本效能,完成资本效能再造。另外,产融结合能加速资本的流动性,确保资本运行的稳定性,是拓宽民间投资渠道的创新平台。

产融结合释放资本效能的过程,是通过产业资本与借贷资本之间建立的信贷关系、股权关系,确立起联系与沟通的纽带,并直接作用于金融资本。而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借贷资本之间都通过紧密的人事关系来维系,确保金融资本完全服务于产业发展需要。另外,金融资本还在人事关系的基础上满足借贷资本的资金投放需求。

二、民资主导型产融结合的产业发展效应

民资主导型产融结合不同于一般性的产融结合,主要表现在它的金融资本源头是多元自发主体,这就决定了它对风险可控性的要求较高。因此,这就要求产融结合的产业资本端必须确保长期运行健康稳定。在这一产融机制的倒逼下,产业发展具有风险滤波效应,即长期风险较小的产业发展被强化,而短期风险波动较大的产业发展被弱化。民间资本能够通过风险认同主动推动或者淘汰相关产业,进而形成具有产融结合优势的主导产业。

(一)产融结合中的产业选择

产融结合的产业发展效应更主要体现在金融资产与分布在各个产业领域内的产业资本的融合情况,更多的体现为产融结合中的“板块效应”。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和产业政策研究室课题组(2010年)的研究成果,高端装备、汽车、钢铁、石化、电力、计算机、船舶制造等产业的发展具有规模经济,这恰恰与产融结合较活跃的产业具有较为详尽的耦合。这表明,产融结合更适于在具有规模经济效益的产业领域。

(二)产融结合中的金融资产选择

在传统的海洋产业领域,比如海洋渔业、海水养殖、海洋运输等产业一般具有较低的财务杠杆,对承担较高溢出风险的金融资产来说不具有太高的吸引力,而海洋科技、海洋船舶、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具有较高的财务杠杆,投资回报率往往较高,更加容易能够聚拢股权金融资金。因此,产融结合的实现,必须在金融资产选择上满足股权投资较高的投资回报需求。

三、以定投基金为浙江海洋产业发展搭建产融平台

由于定投基金具有定期定额投资的特点,可以根据投资风险状况的改变,适时调整投资,一方面满足中小投资者的长期投资需求,另外也能为产业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因此,可以结合浙江海洋产业发展对长期专项资金的需求,建立符合海洋产业资金需求特征以及投资周期长的定投基金。尤其要根据具体海洋产业发展项目,量身定制专项定投基金,统筹搭建定投基金与海洋产业相互促进的产融平台。

从产融结合本质上讲,就是解决产业内企业融资渠道的问题,企业可以通过构建各类金融公司获得相应的融资工具。通过产融结合可以改变企业仅靠银行贷款取得资金的融资方式。

因此,为搭建产融平台,必须组建完备的金融组织体系,比如设立产融型金融控股公司,包括银行子公司、证券子公司、保险子公司、实业子公司以及其它金融子公司(如图2所示)。首先,由银行子公司负责筹集闲散的社会投资资金,并负责“资金池”流入、流出的日常管理工作。而证券子公司则进行各项资产的证券化处理,将证券化后的资产通过发行、私募等形式转换化流动性更强的现金或者可随时兑现的金融资产。与此同时,实业子公司负责将募集来的投资资金运用到实体产业发展中去,通过各项产业的发展实现资本的增值。另外,为了确保风险的可控性,由保险子公司负责具体投资项目的风险担保,化解较高的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