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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改善县域金融运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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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跟踪、监测湖南省农村金融运行状况,2005年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建立了湖南省农村金融环境定期监测制度,选取了86个县(市)作为监测对象。2007年,全省86个监测县农村金融环境指标显示:农村经济金融健康平稳运行,经济增长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金融机构存款增长平稳,贷款增长加快,金融机构经营效益提高,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一、湖南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现状

(一)农村经济实力增强,农村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明显改善

1.农村经济增长加快。2007年湖南省积极推进富民强省战略,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全省86个监测县经济发展指标显示,200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843.2亿元,增长15.9%,比全省平均增幅高1.5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16.5亿元,增长9.9%;第二产业增加值1980.8亿元,增长20.9%;第三产业增加值1645.9亿元,增长14.9%。

2.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2007年湖南省86个监测县共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95.71亿元,增长32.65%,增幅比去年提高9.24个百分点,其中完成农村固定资产投资545.38亿元,增长19.3%。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特别是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增强新农村发展动力。

3.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2007年全省86个监测县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040户,实现工业增加值1225.42亿元,增长36.42%;实现利税总额246.86亿元,增长72.42%。

4.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7年全省86个监测县实现财政总收入229.09亿元,比上年增加64.97亿元,增长27.75%。2007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904.26元,较上年增长15.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支出也逐步增大。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77.38元,比上年增加364.33元,增长12.1%。

5.消费品零售市场活跃。近年来县域经济不断发展,居民的生活、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促进了消费的增长。86个监测县实现县及县级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13.95亿元,增长18.1%,总额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2.13%。

(二)存贷款业务快速增长,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发展的内在动力显著提高

1.存贷款总量快速增长。2007年,湖南省86个监测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488.2亿元,新增582.74亿元,同比增长19.69%;各项贷款余额1591.18亿元,新增251.04亿元,同比增长15.19%,比上年提高5.42个百分点。

图1 2005年-2007年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增长情况图

2.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加大。一是农业贷款增长较快。2007年86个监测县农业贷款余额490.97亿元,新增94.21亿元,增长19.86%,比上年提高8.3个百分点。其中农业中长期贷款余额62.12亿元,新增25.03亿元,增长51.3%,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二是农信社贷款投放力度加大。2007年86个监测县国有商业银行新增贷款81.59亿元,占全部监测县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38.1%,同比提高3.9个百分点;农信社新增贷款123.18亿元,占全部监测县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41.2%,同比提高5.8个百分点,农信社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三是农户贷款难问题有所改善。2007年86个监测县农户贷款余额318.95亿元,新增69.22亿元,增长26.49%,占全部农业贷款的比重较上年提高了3.5个百分点。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分别新增19.08亿元和1.82亿元。农户贷款累计实际发放420万笔,农户贷款满足率为86.5%,比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

3.保险和担保贷款业务迅速增长。2007年,86个监测县商业保险和中介机构担保业务发展较快。12月末,农村保险收入54.86亿元,同比多增9.64亿元,增长21.32%;全省县域27家担保中介机构共有担保基金2.34亿元,同比多增0.28亿元,增长13.59%;累计担保贷款16484笔,共计金额14.68亿元。

(三)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效益和实力同步提升,农村金融的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1.金融机构实力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2007年86个监测县金融资产总额3484.5亿元,比上年增长17.8%,高出三年平均增幅4.4个百分点。2007年末86个监测县农信社资本金100.4亿元,比上年增加24.6亿元,增长32.4%。农村信用社实力增强得益于近年来不断深化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2007年全省农信社共兑付央行专项票据36.7亿元,央行票据置换极大改善和优化了农信社的资产结构,2007年末,全省农信社资本充足率比年初提高3个百分点,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比年初提高3.1个百分点。

2.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效益和资产质量逐步提高。2007年86个监测县农村金融机构盈利37.1亿元,增长18.5%。其中农信社盈利19.4亿元。在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效益逐步提高的同时资产质量明显改善。2007年末,86个监测县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比年初下降3.47个百分点。全年农信社亏损机构数比上年减少151个。

二、目前湖南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值得关注的几个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整体不高,区域间差异明显。2007年末86个监测县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余额为415.5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的61.8%,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23.4%,比全省高出10.5个百分点。分地区来看,不良贷款率最低地区为6.9%,最高达44.4%,相差37.5个百分点。从雷达图看,长沙辖区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不到10%,而常德、益阳、岳阳三市辖区农村金融机构不良率高达40%左右。

图2 湖南省86个监测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2.农村信贷资金外流严重,加剧了农村信贷市场资金供需矛盾。从近三年贷存比情况看,湖南省86个监测县农村金融机构贷存比下降趋势明显,2007年末为45.6%,较2005年末下降5.2个百分点,农信社、农行的贷存比均处于较低水平(见下表)。2007年,我省农村金融机构存贷差为1889.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16元。与此同时,邮政储蓄机构凭借遍布城乡的网点资源优势,存款快速扩张,根据现行邮政储蓄资金管理体制,除少部分储蓄网点开办小额信贷业务,大部分新增的储蓄存款全部上划,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供需矛盾。2005年至2007年,全省邮政储蓄存款余额分别为373亿元、463.7亿元和556亿元,占当年全省农村金融机构储蓄存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18.4%、19.2%和20.1%。此外,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流出县域现象也不容忽视,2007年,86个监测县国有商行在农村地区的存款新增额占全部监测县金融机构存款新增额的50.84%,而新增贷款占比仅为40.01%。

3.农户贷款难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任重道远。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增加农民收入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农户贷款难问题依旧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户融资成本居高不下。目前农信社享有贷款利率[0.9,2.3]的浮动权限,而在实施过程中部分农信社注重商业利益,采取农户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的做法,增加了农户贷款的利息成本。从湖南省农村金融环境监测指标来看,2007年全省86个监测县农信社“六个月至一年(含)按季浮动”最高利率的平均值为14.40%,最低利率的平均值为7.48%,利率浮动区间主要分布在[1.1,2]之间;分地区看,农信社浮动利率区间在1(含1)以上的地区占77%,浮动利率区间在1.5上以的地区占62%,导致了农村信贷利率普遍高于城镇。这不仅增加了农民的利息负担,也不利于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拓展和市场利率定价机制的形成。二是农户贷款抵押难,贷款手续烦琐。

图3 近年来湖南省86个监测县邮政储蓄存款情况

图4 2007年湖南省86个监测县农信社贷款利率浮动情况

在农村,办理贷款抵押一般比较困难,因为农民缺乏产权明晰、可供银行担保抵押的动产和不动产。同时,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手续较为简单外,其他贷款种类的审批环节颇多,手续也相当烦琐,使部分农户只得压缩资金需求,维持简单的农业生产经营,农业提质增效难。三是农村金融知识普及程度不高,制约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目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的现象较为普遍,从事劳动生产的主要是妇女和老人,增加了金融知识普及的难度,许多农户由于缺乏基本的金融常识,对贷款政策和手续了解不够,不知道怎样提出贷款申请,更难提交规范化的借款资料,因而无法获得金融支持;同时,农业生产的分散性和弱质性特征,造成目前农村资金需求与预期收益不确定,加剧了农业信贷市场风险,制约了农村金融做大做强,最终反映到农户贷款难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4.农村金融的外部经营环境亟待完善。一是乡镇债务风险向银行转移。据调查,2007年末,全省县域农信社因镇债务形成的不良贷款余额为45.12亿元,比去年增长126.39%。二是少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意识淡薄,履约还款意识缺乏。三是司法环境不容乐观,贷款执行难现象突出。2007年全省86个监测县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在法院胜诉的应执行金额为9亿元,实际执行金额为2.8亿元,执行率仅为31.1%。四是中介组织亟待规范。2007年全省县域担保公司仅有27家,占全省的21.4%,县域担保机构明显偏少,且其业务范围大多数不涉及农村地区,制约了农村信贷业务延伸和发展。

三、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对策和建议

1.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能力

对于农村中小法人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大力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在明晰金融机构产权的基础上,通过增资扩股、发行金融债券等方式扩大、筹集、补充资本金,推进农村金融机构股权多元化,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同时,通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盈利能力使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降至安全警戒线内。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于金融环境比较薄弱的地区,可以给予一定扶持,以进一步缩小地区间金融环境差异。可以考虑对专门针对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贷款项目在所得税、营业税上予以相应的支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的投入,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

2.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三农”服务水平

近年来,湖南省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和建设取得一定成就,但是从总体上看农村金融体系仍然很不完善。为此首先要从硬件设施上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根据农村金融机制的发展状况,在机构和业务上的准入方面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鼓励农村金融在新产品、新工具等方面做一些新的尝试。同时积极引导大型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树立服务“三农”的意识,大力发展培育适合农村的中小金融机构;大力培育发展各类新型金融,积极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同时考虑支持证券、保险、信托、租赁等一些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向农村市场延伸。其次金融机构要准确地把握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点。目前农村金融的需求是多层次的,每一家金融机构应该根据自身的功能定位,找准服务“三农”的切入点,针对城乡业务的不同管理要求,从经营模式、绩效考评、信贷管理、风险控制、人力资源和产品创新等方面为“三农”和县域业务实行专门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安排。

3.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夯实农村信用基础

要加快农村信用体制的建设,完善信用中介机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定,通过建立金融安全社区,宣传金融信用知识等形式,提高农村金融的信用水平。同时要建立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和担保抵押难的问题。要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规范企业改制和破产程序,对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法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对信用不良和逃废债的企业,应通过各种制度,联合金融、工商、财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形成合力,进行制约和打击。另一方面,要多种形式强化清欠力度,引导和督促欠贷企业和个人制定还贷计划,及时清偿欠款,维护良好信用环境。同时要鼓励、扶持和规范与农村金融环境有关的专业中介机构的发展,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担保机构等等,提升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推动农村金融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执笔人:向莉、黄灿、杨富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