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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金改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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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金改的实施方案终于出炉。

11月23日,《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金改方案》)正式颁布,当中包含“规范发展民间融资”等12条细则。

但温州方兴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培林还没有找到什么亮点,这位民间金融“第一个吃螃蟹者”,一直在关注金改细则,并希望参与其中。

“眼下的进步,主要是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澳新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师刘利刚说,这是资本账户开放的新举措。

有人形容温州金改是“当地政府费了力,但民间并不太领情。”浙江瑞安一家小贷公司负责人就表示,现在已经放弃了转为村镇银行的设想。“长久的期待未等来理想的政策松动,谁还有热情?”

事实上,温州金改的主要目的是让民间金融阳光化。但时至今日,诸如“放贷人条例”等相关法规仍是未知数。

作为试验区配套项目,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的开张也没起到应有的资金汇聚的“平台”作用,相比于P2P网络借贷的风风火火,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因为信息的公开使得民间资金望而却步。

另一个困惑是,金改是为了吸引民间资金为实体经济服务,但现在反而是倒过来的。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说,让民营龙头企业把钱拿出来去筹建小贷公司、村镇银行,让实体经济办银行,有些本末倒置。

温州地区近年来的产业空心化,也让此次金改失色不少。国研中心曾对温州金改做过一次调研,认为在当前温州产业纷纷外迁的背景下,成立那么多民间金融机构将为谁服务?金融服务需要有实体企业这个土壤。

对此,温州金融办主任张震宇表示,温州金改是“综合性”改革,不是仅让民资办几家机构的改革。解决“两多两难两化”关键是搭平台、建机制、创体系。

改之惑?

《金改方案》第二条明确提出: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鼓励民间资金根据有关规定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

“让小贷公司转村镇银行,像是个噱头。”方培林称,早在金改之前,温州成立小贷公司的积极性就相当有限,因为传统的个人借贷既可私定利率又少有制度约束,不纳税不受控制,自成一统。

2008年央行与银监会共同出台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小贷公司指导意见》),激活了民间放贷人心中埋藏多年的成为“正规军”、“政府军”的愿望,并以在注册资本金中“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的优惠,让人动了心。

然而,实践层面,小贷公司无论定位还是功能,都与银行千差万别。与银行吸收存款不同,小贷公司完全依靠自有资金运作,几乎不太可能提升资金规模以达到银行业监管标准,因而各方机构、学者曾提出“做大做强小贷公司”的说法,显得对民间金融实际运作情况还缺乏深刻认识。

此外,政策规定村镇银行发起方和控股人为银行系金融机构,严格限定其法人资格和进入门槛,小贷公司几乎被挡在门外,不少抱有希望的人热情顿减。

3月28日,温州金改获批之时,关于小贷公司转为村镇银行被认为是此次金改的一大亮点,温州政府为此还制定了相应目标,但由于银监会的严格限制,此路还很难被突破。

浙江瑞安一家小贷公司总经理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尽管身边还有人有所期待,但大部分都已放弃了对“正规军”的奢望,“就算成功转为村镇银行也不再能当家作主,那还期待什么?”

不仅如此,诸如银行内部IT系统、监管协调机制、人才跟进等软硬件的缺失,也让“野惯了”的小贷公司开始重新审视自己最初的愿望。

国务院参事、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汤敏最近在财经年会上表示,小贷公司并非长远之计,其风险远大于债权投资。极大的股权投资风险和微小的利息借贷收益严重不对等,假若缺乏转为村镇银行的政策引导,则将迫使小贷公司可能会打法律的“球”。

降低村镇银行准入门槛或许是奏效之法。对小贷公司这一“千军万马”,不给出路、堵而不疏,则将遭遇瓶颈之束。

谨小慎微的政府

对温州情况有深入了解的人,难免对当地政府的“谨小慎微”有所感觉。

早在2008年,《小贷公司指导意见》第一条就明文规定小贷公司“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且“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而在温州,自然人几乎被地方政府排除在外。

“大企业、大机构蜂拥而上,导致原本具备资质的自然人被挤兑出门外,使得公司设立过程成为了招投标‘路演’,还将注册资金门槛提到了几千万甚至上亿元!”方培林难掩自己的不满情绪。

一些企业开始偏离实业路线而试图在小贷领域分一杯羹,原有的民间放贷人却因“挤出效应”而不知所终。原本规定服务“三农”的小贷公司,纷纷因大企业的介入而改道城市来“傍大款”,温州金改似乎有些“跑题”。

据悉,2008年以来,真正根据中央指导意见在浙江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扎根的小贷公司寥寥可数,真正服务“三农”的凤毛麟角。

“中央有政策,地方有对策。”温州金融办一位官员表示,“上面想看到切实的改革效果,但我们必须求稳求妥”。

从地方政府的角度看,大企业、大机构掌舵小贷公司自然是稳妥的首选。而无视《小贷公司指导意见》中“坚持服务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策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则显得见惯不惊了。

上述官员透露,温州政府还同时限定了小贷公司审批数量及名额,出发点也是为了稳定,“尽管中央说金改允许出错,可谁敢出错?错了谁来承担责任?”

央行统计,全国范围内民间借贷已超过3.8万亿元,面对如此瞠目的数据和先行者效应,先行者难免会步步惊心。

在摩根大通中国首席经济学家、大中华区经济研究主管朱海斌看来,尽管东欧、东南亚包括台湾都曾走过一段快速开放民间金融而导致大面积倒闭、衰退的金改之路,但中国大陆的部分民间金融机构已历练了三到五年,在“准银行领域”基本得心应手,具备了升格的基础,因此政府部门“没必要再如此谨慎”。

一位国有大行行长曾表示,中国只能遵循“自下而上”的金改之路,需要各地试点尽快出台实践结果和方案,“即便只能拿出失败的教训,也是中国金改整体前进的一大步”。

开放之路

《金改方案》第四条规定:制订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健全境外纠纷与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机制,加强信息与咨询服务,推动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稳步发展。

此外,与国内其他地区禁止小贷公司进行市场融资不同,此次《金改方案》允许温州小贷公司向机构发行小额私募债券,将开放程度提升了一大步。

朱海斌认为,类似中小企业债券和PE等模式与产品的创新,不仅是传统制造业、高新科技等行业急需多渠道融资,“家底不够厚”的小贷公司也同样如此。

算上中小民营银行和外资银行的放贷规模,中国民间金融仅占中国银行业资产总量的2.5%左右,开放空间相当大。

从眼下最紧迫的降低村镇银行、民营银行准入门槛,到将部分行政审批程序转为资格审批以提高效率,再到进一步利率市场化后向外资乃至境外机构全面开放中国民间金融市场,金改的每一步都需要循序渐进、游刃有余。

“这些措施和策略的前提,是建立严格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汤敏说。而所有策略的后盾,则是一个多层次、高效率的金融体系。民间金融开放的实质,就是多层次金融体系的构建,仅寄望于银行单一模式发挥效用,有些独木难支。

但倘若小贷公司最终能转为村镇银行,而村镇银行最终全部能被传统银行体系接纳,那么若干年后,“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等难题可能会再次浮出水面,因为早已被同化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村镇银行,其作为或许很有限。

诸如小微企业债券、P2P信贷和境外投资等多层次体系的构建,不仅仅关乎温州或各地金改试点,而是触及中国金融的核心,非一朝一夕就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