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医院非编制合同人员的管理工作探析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口密度的加大,对人才需求的不断加大,对社会就业的流动性和保障措施等都要求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上做相应的调整,所以很多非编制的合同工作就占了整个市场的大多数,取代了“铁饭碗”的工作心态,合同制的工作制度将有利于市场竞争,有利于适应社会的发展,本文主要针对医院非编制合同人员的管理工作进行探析和深入的思考,致力于培养大批的应用性人才,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进步。
【关键词】医院;非编制合同人员;管理工作
医院的竞争市场也充满了挑战,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也就要求了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条件也有相应的提高,为满足人们的需求,所以很多医院在无声的竞争中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全员劳动合同制落实之后,已经没有所谓零时工(临时工)这种用工性质,取而代之的是《劳动法》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用工形式。因此,在医院这种工作编制中,大量采取聘用的非编制合同人员,有利于拓展就业,在管理上得当的话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医院以及用工人员的三方面的发展。
1医院传统编制人员与非编制人员现况分析
当前的医院员工按照是否有编制可分为正式编制和非正式编制两类,据统计和调查,国内平均医院中非正式编制的数量已占医院员工总数的50%以上。非正式编制的医护人员的不断介入,对医院及整体医疗行业,业务的发展与进步、文化的彰显与促进将有着极大的影响。
1.1医院编制人员与非编制人员行业准入途径
医院传统编制人员属财政供养人员,类似于传统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了。如果一个单位编制有空缺时,可以通过考录、从其他单位编制内调入等;
医院非编制的人员(合同工)属于单位通过劳动合同自行聘任的人员,工资由单位从自己的预算外资金中支付,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1.2医院编制人员与非编制人员福利待遇区别
在目前体制下,编制内人员和合同工还是有差别的,最基础的是从收入上看,编制内人员有工资+全额奖金+福利+社保医保公积金+补贴等等,而合同制人员则一般只有工资+部分奖金+社保。
综上所述,医院编制人员与非编制人员在本质上有着较大的区别,如何让在不同待遇下的员工拥有同样积极认真、拼搏向上的工作热情和一丝不苟、责无旁贷的工作态度?这是管理中不断探讨的话题,下面针对这个话题,结合医院情况做因地制宜的建议。
2对非编制人员的管理要点
了解了非编制人员和编制人员的区别,就要针对非编制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进行相应的管理。
2.1加强非编制医疗队伍的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是首要的任务,通过专职的招聘机构进行合理有效的人才网罗,根据各人才的特点进行各科室、各岗位的分配,了解其所长、做到人尽其才;
2.2重视非编制医疗队伍素质的提高,针对非编制人员进行定期专业素质的培训与考试,加强团队素质,不断的学习与进步可另其保持较高的工作热情,对行业前景看好,从而带动医院的整体素质提高的同时降低员工流失率;
2.3构建合理的晋升制度与发展平台,对待非编制人员,医院需要以“平等”为准则,建立与完善良好的晋升制度,采用奖惩方法,结合绩效,激励员工的进步;
2.4建立健全各种非编制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办事流程、依法依规办事,保障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合法权益。出台并完善《非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详细列出关于非编制人员的聘任程序、工资津贴、福利待遇、日常管理准则等有针对性的要求及管理;
2.5做好医院非编制人员加入工会的工作,非编制人员在工作之余,可与编制人员一样,参与公会组织开展的各种公会活动,丰富多彩的活动会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亦会对非编制人员对医院产生归属感,从而增强责任心、融入到医院集体中来。
管理医院非编制人员的工作要落到实处,让社会各界认识到国家和社会对待就业人员采取态度的积极性,除上述所讲的晋升制度、绩效奖励工作制度外,对福利待遇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予以发放,在管理编制和非编制人员的时候,不存在“歧视”问题,做到看效益、看努力、看发展中的优秀,任人唯贤,只有这样人性化的管理结合严谨的国家《劳动法》的保障工作才能够在医院非编制合同人员的管理上落实好工作,留住人才,做到高效益的服务,提升医院的整体水平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霍丽慧.新时期高校编制外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工作探讨.科技信息,2009,13:127.
[2]贺景锋,王丽芝,陈立明.医院非正式编制人员文化意识的培育.现代医院,2010,10(12):119-120.
[3]刘运祥,林乐良,李成修.试论医院文化力.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6,22(5):334-336.
[4]王可宜.加强医院文化建设.促进医院全面发展.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06,12(24):114-115.
[5]陈炳锡.建设医院文化高地.促进医学高地成长.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0,21(6):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