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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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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大型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工作的特点谈起,围绕大型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 建筑工程 竣工图 编制

竣工图是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①。竣工图作为工程竣工档案的核心,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不仅是对工程进行维护、管理、灾后鉴定、灾后重建、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还是政府规划审批、司法裁决的权威凭证。竣工图只有编制完整、准确、图物相符,才能有效地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服务。然而,编制竣工图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特别是大型工程更加复杂。本文结合竣工图编制和工程档案业务指导的工作实践,谈谈对大型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工作的几点认识。

一、大型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工作中的

典型问题分析

(一)竣工图编制不准确

1、重复修改导致竣工图不准确

由于大型建筑工程设计和管理的特殊性,施工过程中某些专业的部分建设内容反复调整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如某大型商业写字楼土建专业施工时,某会议室的开间、进深尺寸由2400mm*4800mm调整为3600mm*4800mm,后期装饰施工中,建设单位需求调整,将会议室改为小型电教室,开间、进深尺寸改为6000mm*4800mm。针对这样的变化情况,竣工图编制人员把两次的变化调整全部改绘在竣工图上,使竣工图利用者很难辨别哪种结果是最终的竣工现状。

2、会审、变更、洽商形成不规范影响竣工图的准确性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会审、变更、洽商多为文字描述,部分附有修改详图,上述内容既是现场施工的参考,也是日后编制竣工图的依据。但是有些会审、变更、洽商的文字部分对修改内容描述不清,如未写明工程具体的变化部位等,给竣工图编制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另外,很多项目是在竣工后突击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的,遇上述情况难免仅通过回忆现场的变化情况来改绘竣工图,竣工图准确性难以保证。

3、总包、分包未进行相互配合导致竣工图不准确

竣工图编制过程中,总包及分包专业分离进行竣工图的编制,无协调配合的情况很多,这直接导致基于原施工图形成的竣工图与基于深化设计图形成的竣工图之间出现很多相互矛盾的地方。进而导致竣工结果不明晰,利用者无从分辨。

(二)竣工图编制不完整

1、改绘深度不够导致竣工图不完整

在工程档案的业务指导工作中,笔者发现大型建筑工程存在较为严重的改绘深度不够的问题。如某大型体育场馆结构专业某暗柱位置、截面尺寸和配筋的调整,竣工图编制人员仅在结构平面图上将暗柱的位置进行了改绘,而没有把其截面尺寸和配筋的变化反映在柱配筋详图上。对于类似上述隐蔽工程,我们只能依据竣工图去了解暗柱真实的配筋情况,而修改不完整的竣工图切断了获取隐蔽部位信息的唯一途径。

2、竣工图编制专业不齐全

大型建筑工程涉及专业较多,某些生僻专业的内容并未在相关规范中被纳入到归档范围内,如大型钢结构工程的深化节点设计,大型医院病房楼配设的医疗气体系统等。但这部分图纸不仅是施工的重要依据,更是工程竣工维修改造必不可少的基础性资料。部分建设单位工程及档案管理水平有限,忽视这些重要生僻专业竣工图的编制工作,从而导致竣工图重要专业的缺失。

(三)改绘方式、方法不正确

《北京市建筑资料管理规程》(2010年2月21日)规定竣工图有两种改绘方式:一是在原施工蓝图上改绘;二是重新绘制。然而规程对于合理改绘方式的选取标准以及重新绘制竣工图的具体要求等均无明确的可操作性规定。只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中规定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的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但1/3的变更部分难以界定,尤其是对于大型工程而言,更是难以量化,因此执行起来很难达到统一。在此情形下,有的竣工图编制人员对较为复杂的会审、变更、洽商仍然选择在施工蓝图上直接改绘,甚至将会审、变更、洽商的文字内容直接抄写在图纸上;有的编制人员重新绘制的图纸无比例尺、轴线尺寸标注等重要信息。上述错误的改绘方式和方法下形成的竣工图毫无利用价值。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大型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工作的特点和易出现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提高其编制质量。

(一)制定全国统一的竣工图编制规章和规范

当前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的全国统一性依据为1982年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颁布的《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该规定颁布较早,已不适应工程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虽然各地方陆续出台相关标准,但对竣工图的改绘方式、绘制要求等规定得不成系统、很不完善,这是导致大型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出现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综上,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档案局等相关单位就竣工图编制问题制定相应的部门规章,对竣工图编制的工作性质、原则、各方职责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且组织资深技术人员编写图文并茂的竣工图编制规范,则可以对竣工图编制实践工作起到较好的规范作用。

(二)在合同中,明确相关责任方的竣工图编制义务

编制竣工图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只有相关责任方都充分履行其应尽义务,才能有效保障竣工图的真实、完整和准确。竣工图是施工图的延伸,其编制的责任方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竣工图的编制单位,应以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的责任来认定竣工图的责任方。首先,竣工图的前身为设计单位按国家工程强制性标准及工程建设要求编制,并且经过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②,竣工图的修改依据之一设计变更也形成于设计单位,故设计单位是竣工图编制的责任方之一;其次,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竣工图是工程建设情况的真实体现,是追溯施工质量的法律凭证,是其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按照《建设工程文件整理规范》的要求,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具体包括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竣工图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现场监理的签名,因此,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编制情况有明确的监督审核义务。但是上述责任方经常不能自觉履行其应尽义务,故建设单位除了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竣工图编制的套数及应达标准外等,还有必要在设计和监理合同中分别设立有关工程档案的专门条款,以合同的形式约定设计、监理单位在竣工图编制方面的义务。笔者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工程的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合同时明确了其在竣工图编制工作中的义务,该项目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要求对竣工图的编制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编制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了严格审核,实践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