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优势出口生物资产品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请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项目目标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的精神,科技部决定启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优势出口生物资源产品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研究”重点项目。项目针对我国生物资源产品的发展现状,从制约我国优势出口生物资源产品的关键技术问题和面临的主要挑战入手,选择其中有代表性的优势出口生物资源产品进行清洁生产工程技术与质量升级的综合研究,把循环经济和全程质量管理的理念贯穿于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强化生产过程的质量和环境管理,从所研究产品生产的环境管理、原料质量管理、产品加工过程管理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实现全程质量控制的清洁生产,制订所研究产品的清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借鉴国外先进标准,制订具有国际认同性和等效性的所研究产品的企业标准,并提出部分产品的行业标准;提升我国部分生物资源产品的清洁生产工程技术水平,示范带动我国生物资源产品技术水平的整体提高,从而提高我国相关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为我国生物资源产品出口的可持续性增长提供技术支撑。
二、申请内容
课题1:达托霉素发酵清洁生产工程技术研究
课题2:奥利司他发酵清洁生产工程技术研究
三、实施期限
本项目实施年限为3年,从2008年9月至2010年12月。
四、申请管理
1.本项目由商务部具体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指南的课题将通过评审择优选择并落实优势承担单位。
五、申请资格
(一)申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2.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课题。每个课题的联合申请方原则上不超过5个法人单位。
3.课题申报必须以某一课题整体研究内容为申请单元。联合申请各方须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课题牵头申请单位对联合申请各方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科技局)或商务厅(商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或所属部门科技(科教)司审定后,进行申报。
4.申报单位经费须专款专用,设立单独账簿,独立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5.成果查新证明须由有资质的国家或部省级查新单位出具。
(二)申请负责人的条件和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年龄不超过57周岁(截止到2008年1月),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五年以上。课题负责人用于本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所有课题申请人均不得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课题的申报,且只能主持申报一项本项目课题。课题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报人,对同一个课题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课题负责人同期只能主持一项国家主要科技计划(包括863计划、973计划、支撑计划等)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主要科技计划课题数(含负责主持的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
3.事业单位(含研究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参与课题研究时间低于工作时间60%的均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政府机构公务员不得参加课题申请。
经专家形式审查,申请单位或申请负责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书视为无效申请,不参与专家评审。
六、申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申请文件编写:用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2.文件规格: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申请文件一式20份,正本1份,副本19份,同时附电子版。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申请书按统一格式编写。
3.课题预算申报书须单独装订,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编制要求参照《关于2006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财函[2006]12号)。
4.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及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工作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须根据《课题申请指南》要求参与申报活动。
七、课题管理
1.经专家评审、择优选定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科技部签订“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任务书。
2.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对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国拨经费根据课题进展情况按年度分批拨付到承担单位。
3.课题执行期间,科技部、商务部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对未按合同执行,达不到阶段考核目标,配套和自筹资金不到位的课题,商务部将会同科技部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