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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审计机关廉政制度存在的缺陷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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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审计机关廉政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未体现审计与被审计以外的第三方监督。在审计机关普遍执行的审计廉政监督员制度,是在审计项目实施前,由审计部门在审计组成人员中,确定一名党员干部兼任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具体负责对审计期间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的监督。这种制度发挥了审计内部相互之间的监督作用,促进了廉政纪律的落实,有效预防了腐败问题的发生,但廉政监督员与审计组都是代表审计机关来到被审计单位履行审计监督的团体,他们之间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关系,若审计组某一成员把审计成果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利益交换,审计监督员也会从中“受益”,所以他们之间从某种意义上讲建立了一个“利益共同体”,未体现审计与被审计以外的第三方监督,致使制度约束力、制衡力具有一定局限性、不稳定性、不彻底性。

(二)监督不到位、信息来源不准确,反映不及时的漏洞和缺陷。特邀审计监督员制度是审计机关把在社会上具有较高声誉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知名人士聘请为特邀审计监督员,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这个制度其优点在于能够用社会力量来监督审计机关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具有一定积极性,但也有以下不足:一是就其信息来源看:信息主要来源于社会各界人士对审计工作总体的评价,这种信息是一种间接的反映审计组执行廉政情况,没有更具体、更直接、更客观地反映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二是其本身知识水平、监督意识、责任心也有不适应现代审计工作反腐倡廉形势和需求的地方。因为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对《廉政准则》和审计廉政纪律规定,只知道大概的概念,具体规定不太清楚,即使在社会上听到审计组在执行廉政纪律中有不良情况反映,也是半路盗听,情况拿不准,出现了不好向审计部门反映的现象。有的特邀监督员还认为监督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是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管的事,自己是民主人士,对执法部门的事,也不好多说,存在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三)监督主体不明确、责任未落实,监督流于形式的缺陷。审前公告制度就是审计机关在印发审计通知书时,将“审计纪律八项规定及四项补充规定”一并发送被审计单位。审计进行时,由分管领导携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宣讲审计工作廉政纪律,公布审计监督举报电话,并在被审计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审计公示。这种制度其优点是让被审计单位知道审计工作纪律、审计人员廉洁自律规定并对审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进行监督,但没有明确由谁来监督,没有监督好由谁来承担责任的问题,出现了“职责与任务不对等,权力与责任不对应”的现状,进而表现出说是大家都来监督,实际上都没人管的状况。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多数单位《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反馈单》是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负责填写的,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多与财务人员有一定的关系,由财务人员填写廉政情况反馈单,存在着更大的弊端。

二、完善审计机关廉政制度的建议

(一)尽快建立被审计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审计工作制度。这种制度是监察和审计部门联合推行的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期间,该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对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的制度。这种制度其优点:一是有效地解决了审计监督员制度没有审计与被审计以外第三方监督的弊端。 因为多数纪检监察干部不从事业务,只承担行政监督工作,与被审计事项没有利害关系,作为审计被审计以外的第三方进行监督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是可行的。二是有效地解决了特邀审计监督员信息来源不准确,反映不及时、监督不到位等问题的漏洞和缺陷。因为纪检监督员反映的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来源于本单位,能够具体、直接、客观、如实地反映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由于他们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又经过多次培训学习,对《廉政准则》和审计纪律规定等知识掌握的多一些、内容更具体、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监督意识,有利对审计工作的监督。三是有效地解决了审计公示制度存在监督主体不明确、责任未落实,监督流于形式的缺陷。由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授予了纪检监督员享有对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的监督和向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反馈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的权利,不受被审计单位和审计组的限制和干预,并落实了任务,夯实了责任,有利于纪检监督员的审计工作的监督。

(二)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狠抓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一是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审计干部的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审计干部的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定期回访纪检监督员,全面了解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把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纳入股室和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个人和股室廉政鉴定和责任目标考核依据。对违反廉政纪律的人和事,视其情节和性质,给予严肃的处理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二是监察部门要积极为推行新制度理顺工作关系,授予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审计工作的权利,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为全面推行审计监督制度提供保障。三是被审计单位要积极支持本单位纪检监督干部监督审计工作,为监督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

(作者单位:柞水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