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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氨纶资产贱卖国资流失超过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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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旬,内地共有四家公司首发申请过会,结果其中的三家通过,涉及纺织行业就有两家浙江报喜鸟、烟台氯纶。正当人们准备进一步跟踪上述两家具体上市时间时,烟台氨纶传出不利消息,国资委近期也明确表态,要严格审查有关烟台氯纶的变卖国资产权事件。看来,在国资委给出有关事件审查结论前,烟台氯纶上市时间将无限期延长。

烟台氨纶是全国首家氯纶纤维生产企业,也是目前国内氯纶行业龙头企业和最大的芳纶纤维制造企业。近期正当烟台氯纶紧锣密鼓准备上市时,烟台市国资委出人意料地将烟台氯纶大股东氨纶集团49%股权转让给氨纶集团与烟台氯纶管理层个人控制的裕泰投资。

据调查发现,随着这次股权转让的实施,裕泰投资的股东全面掌控了烟台氨纶及氨纶集团,由此,烟台氨纶实际控制人是否已经易主成为重大疑问。而且,由于其资产评估基准日距工商登记变更日期将近9个月,在此期司,本次转让的资产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其资产评估值却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并且烟台国资委放弃了这9个月期间,增加的净资产,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因而此次股权转让还引发公众对巨额国资是否流失的强烈质疑。

实际控制人已经易主

“发行人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更”,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企业不能逾越的底线。针对这个底线,烟台氨纶在预披露里表示由于烟台市国资委仍持有烟台氯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氨纶集团)51%的股权,仍为氯纶集团的控股股东,故烟台氨纶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如果仅仅从股权结构上看,没有人能够怀疑烟台市国资委对氨纶集团的控股地位。但随着记者深入地调查发现,这一“实际控制人”并不符实,烟台氨纶实际控制人在IP0申请获得通过前一个月就发生了实质性变化,烟台市国资委虽为氨纶集团控股股东,对氨纶集团的控制权实质上却已经丧失。

根据烟台氯纶预披露,氯纶集团是其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1.87%股权。氨纶集团是我国首家氯纶纤维生产企业,曾被国务院六部委批准为国家大型二档企业。至去年底,总资产14.86亿元。

氨纶集团原为烟台市国资委持有100%股权的国有独资企业,今年4月2日,烟台市国资委将其49%的股权以不低于19943.43万元的价格在烟合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最终,由氨纶集团和烟台氨纶两家公司管理层个人控制的烟台裕泰投资公司以挂牌价购得这部分股权。今年6月8日,烟台市国资委和裕泰投资签署了《股权交易合同》。6月14日,氯纶集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这是个充满着玄机的“工商变更登记”。股东变更为烟台市国资委与裕泰投资,企业类型和经营范围也同时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然而,对公司控制权起到关键作用的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监事成员以及公司章程等,却设有同时变更。

烟台市工商局8月8日向记者出具的资料显示,“工商变更登记”以后的氨纶集团董事会成员仍只有3名,即孙茂健、王思源与朱敏英,其中,孙茂健为氨纶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虽然上述董事在氯纶集团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以前,全部系烟台市国资委委派的,但是现在他们显然已经不能够代表烟台市国资委的利益了,他们的利益已经集团体现在占氦纶集团49%股权的裕泰投资上了,因为他们都是占裕奏投资55%股权的裕手投资的大股东。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与国家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后仍保留有国考产权的,参与受训企业国有产权的管理层不得作为改制后企业的国有股股东代表。相关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派合格人员担任国有股股东代表,依法履行股东权到。

据此,在氨纶集团49%的国有股权转让给裕泰投资之后,按规定,烟台市国资委应另外向氯纶集团派驻国自股东代表,并对董事会进行改组,以维护国有股东权益。但工而资料表明,烟台市国资委没有这样做。

表面上看国资委不会失去对公司的控制。但是,一个事实是,公司章程中仍然规定:“公司设董事会不设股东会”,在全部董事为裕泰投资股东的情况下,烟台市国资委在既没有董事会话语权,又没有股东会可以参加的状况下,制权只能是一句空话。

裕泰投资的控制权不仅仅是体现在敖包纶集团,也体现在烟台氯纶上,烟台氨纶9名董事中,除去3名独立董事外,孙茂健等其他6人也皆是裕泰投资股东。烟台氨纶监事共3名,也皆是裕泰投资股东。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烟台氨纶的预披露与实际不符,其实际控制人无疑发生了实质性变化。

国资贱卖

作为行业老大,烟台氯纶一直受到资本的热切关注。早在2006年6月,烟台市国资委就曾与新加坡大华投资公司签订意向书,拟将暗合纶集团46%的股权以5亿-7亿元的价格进行转让。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最终成交。根据当时行业并不景气状况推算,可以肯定的是,46%的股权估价就达5亿-7亿元,这也可以视佳还原企业自身价值的个参考值。

就在行业景气度越来越好的年以后,就在烟台氨纶申请上市之时,氯纶集团的股权转让成交。只是,人们并没有看到比新加坡大华投资公司更好的转让价格。股权比例增加到了49%,可是转让价格却只有区区19943.43万元。根据烟台氨纶预披露,氨纶集团本身没有经营性资产,其资产包括烟台氨纶、烟台裕兴纸张制品公司、烟台银桥信月担保公司、烟台万华、烟台正海电子网板股份公司等股权。至2006年底,这些公司皆资产状况良好,没有家亏损。

这样家被公认为好企业的控股型公司,出让时间为2007年6月8日,而其评估基准日却远在2006年9月30日,评估值仅比账面净资产增值14.44%。相关接受采访的当事人没能说清楚为什么会选择如此远的评估基准日,但烟台市国资委赵明山和氯纶集团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思源却认可这样个事实,即2007年上半年公司业绩大幅提升。烟台国资委此时转让,因此受到众多质疑。

质疑还不仅限于此。值得提的是,在其评估基准日至工商登记变更日期间,氨纶集团直持有烟台万华808万股股权。今年4月30日,这部分股改满年的股权获准流通。在6月8日此次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时,烟台万华收盘价为47.88元,49Z的氯纶集团股权所含的烟台万华股权价值已达1.90亿元,单此一项,就与此次股权转让价格相当。也就是说,此次股权转让中另外所含的核心资产烟台氨纶,以及其他几个公司的股权等于白送。

那么,白送的烟台氯纶资产又值多少?

据了解,氯纶集团共持有烟台氯纶4850万股,至2006年底,烟

台氨纶每股净资产高达7265元,以净资产计,49Z的氯纶集团股权中含有烟台氨纶资产价值l.726亿元。作为全国首个氨纶生产企业,烟台氨纶总产量与市场占有率在行业内都高于已上市的华峰氨纶,居行业第一。另外,烟台氨纶还拥有华峰氯纶所没有的科技含量更高的芳纶1313产品,该产品已经产业化并且国内生产厂家极少。况且,烟台氯纶的每股净资产远高于华峰氨纶每股净资产4.7l元。由于烟台氨纶曾发行内部职工股,在山东半市场上,烟台氯纶的股价度高达20元。烟台市国资委位官员估计,烟台氨纶上市首日估价应在30元左右,以此估算,此次股权鞋让所含的烟台氯纶股权高达7.13亿元。而如果参照华峰氨纶6月8日之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平均价格4500元,这部分股权价值更是高达10.71亿元。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我国氨纶行业近年来波动较大,但从2006年初开始,随着行业自律的加强及商务部对以烟台氯纶等提请的进口氨纶反倾销的终裁,国内氨纶价格企稳并从当年6月份开始逐步回升至2006年底升幅约达35%。

对于此次股权转让,烟台市国资委完全有机会待烟台氨纶上市之后再进行改制。如果说人们都看到烟台氯纶上市之后的升值空间的话,作为主要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的烟台市国资委,能看不到其资产的增值空间吗?显然,烟台市国资委转让的时机出现致命错误。

违规受让国有股权

随着氯纶行业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好转,氨纶价格自去年底出现飙于2007年仍维持高位盘整,氦纶生产企业盈利开始大幅增加。华峰氯纶7月28日业绩快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其净利润增长高达1767.43%。

而氨纶集团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离其工商登记变更日相距近9个月的时间,而这9个月内,氨纶行业企业盈利大幅增长。据氨纶集团董事王思源介绍今年上半年,烟台氨纶每股净利润将近1元。按氨纶集团所持4850万股烟台氯纶计,仅这半年日时间,这部分净利润就达4850万元。尤其是在这9个月内,会计准则发生了变化,其所持有的烟台万垡808万股股份也可上市流通。以2006年9月30日与今年6月14日烟台万华收盘价15.03元与51.55元计,仅此项,氯纶集团净资产就至少增加2.95亿元。

那么,此次股权转让,对这9个月内氯纶集团的净利润与净资产增加值是如何计算的呢?对此,烟台市国资委助理调研员赵明山表示,因考虑到也可能出现亏损,或盈利可能会被转移,因此烟台市国资委放弃了这部分资产。

然而,(2005)60号又明确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实施改制,自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企业改制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期间,因企业盈利而增加的净资产,应上交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同意,作为改制企业国有权益,因企业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应由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补足,或者由改制企业用以后年度国有股份应得的股利补足。

显然,烟台市国资委此次股权转让,违背了此项规定。

另外,国务院国资委与国家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中还明确规定:国有产权转让,中标的企业或者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与受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应当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参与转计的管理层,应提供其合法的资金来源证明。

该规定,在本次转让中也并未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