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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刘震云的一个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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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大学中文系百年系庆大会上,作为当年河南省文科状元考入北京大学的刘震云发表了一次朴实幽默而又深情款款的演讲,他回忆了年少时在北大学习的青葱岁月,回忆了往昔里恩师的言行与身影,回忆了与自己朝夕相处齐头并进的同学与伙伴,感慨万千、情难自禁。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如今已是名满文坛的刘震云回忆起自己青涩无忧的大学生活,仍然透露着一种无以言表的喜悦与幸福。在那风华正茂、青涩无忧的学生时代,恩师们幽默风趣的课堂氛围以及别具一格、匠心独运的学术理论见解都给刘震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与温馨的回忆。时隔三十年,再一次回忆起这些恩师们的只言片语与儒雅身影,刘震云仍然记忆犹新。吴组缃先生自嘲与老舍先生的人格区别在于自己是不要脸的,让人在莞尔一笑的同时不得不佩服吴老旷达超脱的人生态度,对鲁迅具有深刻认识的孙玉石老师,最了解林冲的严家炎老师,上课哆嗦的谢冕老师,板书好、情感丰富的袁行霈老师。这些恩师们幽默旷达的人生态度,以及对学术的严谨态度都深深的印在了刘震云的脑海中,不禁使得他在北大中文系百年系庆的这一天,用惟妙惟肖的语言让我们了解到了北大先生们闪闪发亮的人格魅力,以及其对恩师们深切的怀念与衷心的感谢。“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一位优秀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们的人生道路,即使在若干年后,我们想起那些生动活泼的大学课堂,心仍然能为之颤动。的确如此,正如同刘震云所说“我进北大中文系的第一天起,每一位老师都告诉我,北大中文系不培养作家,但是一个作家上不上北大中文系,对于他的路能走多长,那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这个系从老师到同学每天思考的不是相同的问题,而是不同的问题。”北大学习的四年,孕育了他的写作才能,学习期间发表了他的第一篇作品,同时培养了他思考问题的不同方式,使得他能在创作道路上不断的改弦更张,保持自己独特的写作个性。大学生活除了老师情就是同学谊了,作为一个名满文坛的北大学子又怎能忘记了昔日朝夕相处的同学们呢?在讲演中,刘震云深情地回忆起那几个损友,宿舍老大已经去世,木匠二哥固执地在寝室为自己打了一张床、见多识广的小资老三让无知的他知道了所谓的口香糖,宿舍里微不足道的小事以及周六北大校园飘满的海鸥牌洗发膏香味,在他的回忆中,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而清晰,如在眼前,让在场的每一位听众情不自禁地陷入到了对母校深深的回忆中。

刘震云追忆自己在北大的生活,坦言自己当时是一个安安静静、不大爱说话的孩子。当时的刘震云并不起眼,而这一次回母校他已是名满天下的著名作家了。但是,整篇演讲下来,他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端架子、摆官腔的姿态,而是像众多重回母校的北大游子一样,深情地陷入了对往昔大学生活的无限回忆。他用质朴、幽默的语言虔诚而又儒雅的回忆起自己美好而又幸福的大学生活,他怀念北大的清新空气,怀念恩师们的言传身教,怀念质朴无暇的同学友谊。20多年前,刘震云在北大中文系时,中国正处于文学写作热的年代,写作被认为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20多年后的今天,文学贬值,文学写作已经成了一项愚人的事业,当初和他一块儿写作的人几乎都已经放弃写作了,他却毅然坚持了下来,而且能够保持自己独特的创作个性,实属不易。他并不把写作作为带来利润的途径,只是出于内心纯粹的喜欢。刘震云说“写作就是为了找朋友,为了倾听,为了说知心的。朴实的话,这就够了。”朴实是最真诚、最令人舒服的态度;朴实的话语是最有力量的话语。

当然整个演讲除了朴实这一特色之外,最能打动人、吸引人的地方还在于一个“情”字。对母校特殊的情感使得整篇演讲显得朴实无华毫无矫揉造作之感,真实而又不乏幽默。刘震云以自己对青春的追忆,对母校恩师与同学的深情怀念为“怀念青春、情系母校”做了最为深刻的诠释。在每个人的心中,对于一去不复返的青春,对于离别多年的母校都会怀有无限的感慨与追思。年少的无知与轻狂,青春的稚嫩与懵懂是我们每个人成长所必须经历的过程,都将深深的刻在我们的回忆里。当我们回首往昔,仍会不禁感叹时间的宝贵、青春的可贵。无论今后的我们身在何处,功成名就亦或是贫困潦倒,安居乐业亦或是颠沛流离,无邪的校园生活、恩师的谆谆教诲、往昔的同学友谊仍会成为一笔宝贵的人生财富一直保存在我们的记忆中,伴随着我们的生活,不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消散。

蒯舒,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2012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