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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勘察设计业的影响及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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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始于2012年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对试点地区的不同试点行业产生了不同的影响,本文主要就本次税改对勘察设计行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营改增 勘察设计 对策

根据国务院部署,从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同时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也纳入了本次试点范围。这标志着从2012年1月1日开始的“营改增”税制改革已逐渐走向深入,并且改革的力度和步伐也进一步加大。

国家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主要是想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统一并平衡第二、三产业的税收制度和税收负担,消除流通环节的重复征税,从而实现结构性减税降赋和产业结构的优化。从上海市的试点情况看,虽然部分试点行业在税制改革后税负有所降低,但还有部分行业税负不降反升,勘察设计业就属于后者。本文主要就“营改增”对勘察设计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行业实际提出了解决对策

一、勘察设计行业涉及“营改增”的业务范围

设计服务。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计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工程设计等。

认证服务。认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比如工程勘察。

鉴证服务。鉴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为委托方的经济活动及有关资料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明力的一件的业务活动。包括会计、税务、资产评估、律师、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造价的鉴定。

二、“营改增”对勘察设计行业的影响

(一)收入指标下降

营业税是价税合一,增值税是价税分离,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营改增”后营业收入会下降。经过测算,下降约为6%。收入指标的下降,将会影响企业运营绩效的考核和评价。

(二)税负增加

对于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企业而言,“营改增”前执行5%的营业税率,“营改增”后执行6%的增值税率,税率上升1个百分点。虽然增值税进项抵扣可以抵减部分销项税,但由于该类企业成本项目中人工成本占比重较大,一般可达到50%以上,但这类成本却不能抵扣进项税。再加之勘察设计企业上游企业又多为小规模纳税人,没有直接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所以取得增值税进项抵扣发票难度很大。抵扣链条的不通畅导致勘察设计企业税负增加。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上海市2012年1至8月勘察设计行业缴纳的增值税税负较之前营业税税负略有上升。就调研抽取的四家样本企业来看,有三家企业税负增幅不大,有一家企业在同等收入条件下税负同比增加600万元。

(三)增加税负无法转移

勘察设计行业的下游企业多为房地产企业,但房地产又不在本次“营改增”范围之内,因此即使我们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也无法抵扣,所以对于由于税负增加导致设计的价格增加,房地产企业很可能不予认可,故勘察设计行业的税负将无法顺利转移,只能自行消化,这势必影响该类企业利润减少。

三、如何降低“营改增”对勘察设计行业的不利影响

由于现阶段“营改增”尚处于试运行阶段,并未在所有行业推行,所以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不通畅,进而影响部分行业、企业收入减少、成本增加、利润降低,那怎样消除“营改增”的不利影响呢?笔者认为应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企业的上游服务商,尽可能争取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为勘察设计企业提供服务的上游企业主要包括晒图、效果图制作、劳保用品供应、办公用品供应、修理服务、汽油费、审计服务、评估服务、运输服务、技术咨询、分包设计等。这些行业中的部分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部分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所以我们在选择的时候尽可能优先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作为我们的服务商,但是如果客观条件不允许或有其他方面的原因使我们不得不选增值税小规模作为我们的服务商的时候,尽可能要求对方通过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的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为企业减轻税负。

(二)适当提高设计费收费标准或签订价税分离合同

勘察设计企业理论上可以将设计费价格提高至包含增值税销项税额水平,这样才能与试点前的成本相对应。或者也可以在保持原有设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与下游企业签订价税分离合同,这样一方面可以适当转移税负,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营改增”对企业收入的影响。

(三)利用税改过渡政策,争取税收优惠

本次税改试点过渡政策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价款必须和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的价款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等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勘察设计企业如果有上述业务,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专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营改增”是国家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基于实施结构性减税意图而启动的一项税制改革,虽然其在短期内对包括勘察设计行业在内的部分行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但从长远看,此项税改政策对避免重复课税、降低企业税负,平衡行业税差,推动第三产业发展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作者简介:高红英(1977-),女,陕西西安人,本科,西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财务部长,会计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